“那就考虑考虑。”
“你不直接签?”
来人截然而止,这可是给他提供了一夜爆红的机会,还考虑,这还是第一次见如此奇葩的新人,作为一个新人,能把自己卖给公司换取一夜爆红的机会,这几乎是所有新人梦寐以求的存在了。
为了梦想。
这虽说是霸王条约,但同时意味着可以让你一步登天的机会,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新人明知道签约会把自己卖给娱乐公司也要签约的原因,毕竟自己没有资源,而他们可以给你提供资源,还可以让你参加各种选秀节目,捧你成名。
何为霸王条约。
那就是任何事情都是由公司安排,任何收入公司都拿走很大一部分,任何事情自己都没有自主权,那就是霸王条款。
但一旦成名,人心都是膨胀的,新人时期收入一千元公司拿走一半没说什么,一旦成名收入成倍增长到年如百万的时候,这个时候不少歌手都想公司分裂了,因为毕竟每月分一半的巨额出去,他们就没有办法接受了。
所谓的霸王条约,动辄签10年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毕竟签约是你个人意愿,公司没有强迫你,签了别人用资源捧你,那你就只能接受这十年的霸王条约,毕竟这是一笔买卖,如果不签约就想要别人捧你,这世界上哪里有这么好的事。
这让苏子鱼想起一个人,陈chu生。
他的失败就在于老东家天娱传媒把他捧了起来,想要解约跟老东家打官司,就是打输了,毕竟白字黑字都是自己签约的,当时你一个没有人问津的新人被捧起来,外界多人批评他不能这样做,毕竟是公司捧红了你,通过这个平台出了名,做人要讲信誉,但陈楚生说,他就希望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他只想全心全意做音乐。
出发点是好的。
专心做音乐。
但至少你得履行承若,熬过十年。
对于陈chu生而言,当年的冲动玩消失让他付出的代价,并不仅仅只是这笔钱,在这场官司结束之后,他也从一个赤手可热的偶像歌手逐渐消失在大众视野。
我们都知道,当年他因为一首有没有人告诉你,迅速红遍全网,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明星,那首歌的歌词,苏子鱼至今都还记得,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爱你,有没有人曾在你日记里哭泣。。。。。。。
至于苏子鱼。
面对这样的霸王条例也是笑笑拒之,当然,如果换做任何一个新人,这简直就是一份天下掉下来的馅饼,可惜这份协议找错人了。
拥有无数资源的苏子鱼,根本不需要娱乐公司捧,或者让苏子鱼自己建立一个音乐公司那完全都是绰绰有余,所以苏子鱼是站在巨人肩膀上的歌手,怎么可能甘愿居于人下。
但签约不成,人情在,毕竟公司这玩意,能不得罪就别得罪,因为你不清楚什么时候他们就给你使绊子了。
“好累!~”
怪不得一个个歌手都需要一个经纪人,否则琐碎的事都跑,哪里还有时间做音乐,今天苏子鱼就跑了五六趟,签约歌曲授权,同时今天捞了大大好十几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