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子我正陷于低潮,对于“排山倒海”(当然夸张了点儿)而来、并且延绵不绝的工作感到一种绝望的疲倦。同时计划了好几年的花莲之行,又“因故”(人生到底有多少挡在路上的“故”啊)取消,于是我最先在心理上(而非行动上)抗拒下厨房做饭。那时母亲节的气氛对于编月刊的、写文章的人来说,早已是“先知先觉”地触及了。但是我却突然喊出来:“拜托,别让我写关于母亲节的!”
“做一个母亲的忧心、烦累,简直是天天过母亲节都补偿不了的。光在母亲节这一天意思意思有什么意思!”我在心里嘀咕。
现在母亲节过去了,我坐在窗前静思,却有一个强烈而固执的意念在脑际停留不走——还是需要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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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时读着《照他的形象——人的无性生殖》,我就生气,不管罗维克写的是真是假,我对他书中那个狂妄自大的男人的做法和想法都不欣赏。你看他竟认为全世界的女性都不配跟他结合,会“污染”他细胞里的基因,破坏了他“优秀”的遗传,因此花那么多财力、人力照他的尊容来复制一个“他”。
然而为了孩子出生后,甚至孕育阶段着想,他仍然需要物色一个“好母亲”。伟大的遗传工程学只能替他制造一个在生理上、性格上像他的他,但是以后的品格、德行,却必须要靠一个好母亲来培育。有的科学家用试管来替代母亲的子宫造人,可是如果他从试管里出来以后没有一个好母亲来抚育他,来灌输给他人性,只怕他并不能真正算是人,只是一个“人形动物”罢了。
在所有的圣经故事里,我最不喜欢的是上帝造人的那段,我觉得他造得太草率了,而且造完以后又不教他们怎样去认识善恶,辨别是非。虽然他警告他们不要听蛇的话,不要吃那树上的果子,但是那种方法恰好更引起了人的好奇心,非要去试试不可。现代的父母学的是“谆谆善诱”法、“了解重于禁止”法、“身教重于言教”法等等,这就比上帝他老人家管教亚当夏娃繁重多了。而由于人类生活制度大部分是把孩子交给母亲养育,因此母亲的责任就比父亲更深重。不管用什么方法制造出来的人,在成长过程中若没有一位好母亲(虽不一定是亲生),那他成为优秀的人的机会就太少了。
罗维克在制造他那可怕的故事时,没忘记替那个可怜的“复制人”找一个好母亲,这是他最聪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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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近视眼是可以治疗的,所以叫做“假性近视”。
有一种“孤儿”是有父母的,但是他们仍然像是孤儿,我想也可以叫做“假性孤儿”。
这些“孤儿”有的是父母都太忙,没空照顾他们,于是他们就像孤儿一样,尽管也有人供给衣食,但缺的是亲情。有的是父母逃避责任,比逃学“逃家”的孩子们更彻底地逃离了家庭。有的是家里突然发生了变故,另一个为了挑起全副担子而外出谋求改善生活的方法,结果却“蒸发”在人海里,杳无音信。
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形成的假性孤儿,他们日思梦想的大多不是父亲而是母亲。有句俗话说“宁跟讨饭的娘,不跟做官的爹”,更透骨地描述了母亲和子女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年幼的子女。前些时报上报道的四个“假性孤儿”,不愿到国外去依靠他们的父亲,却宁愿等候那依然不见面的母亲。 。。
第一节(2)
做母亲的的确确是艰辛的工作,但在夸张个人成就的今天社会里,有一些母亲只担任了“试管子宫”的那一部分工作。孕育胎儿,等胎儿成熟以后,离开了,这份工作就结束了,这些母亲着力的不是更艰辛的抚育工作,她们着力的是个人的成就(或仅是与成就无关的享受)。因此我听到有把孩子托养在别人家,竟连晚上也不带回来的,有把婴儿用飞机运回老家养育的。也许这种种方法普遍成了人类养育孩子的方法以后,母亲这个被人类歌颂了千万年的名词就渐渐消失了。但是也不一定,同样的,我也听到某些“替身母亲”和她们抚养的孩子之间,又产生了另一种类似亲情的感情,那么“还是需要母亲”这句话仍然不能推翻了。
怎能不要母亲呢!那最有名的心理试验——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小猴子在铁丝做的冷硬的“母亲”怀里吃奶,却在棉布做的温柔的“母亲”怀里享受“母爱”。就是最好的证明。
一个女人有权选择“不做母亲”的生活方式,但那是根本就不做母亲,而不是只做孕育胎儿的试管。如果孕育了一个生命,就只有勇敢尽责坚持做个尽其在我的好母亲。因为这是塑造人的伟大工程,是一种更了不起的成就。
56 “抬高”别人
“水抬船高,人抬人高。”最近我领悟到我们中国的俗话当中,有很多很多都很符合现在科学,或心理学,或教育学的道理,这些老祖宗的智慧,真值得我们好好地整理、演绎、发挥。像开头我提到的这句俗话,不就是现在专家们常说的彼此尊重吗?
彼此尊重可以说是“搞好人际关系”最重要的一个条件。说到“人际关系”,我觉得很奇怪的是不少人在家的外面“人际关系”搞得很好,但是回到家里来,就把人和人相处的种种原则,全都置之不理了。譬如说彼此尊重这一点,在夫妻间就很不容易看到,在父母子女之间就更难看到了。尊重孩子,对习惯了父母权威的人来说,几乎是一件荒唐的莫名其妙的事情。
但是一个孩子要想让他发展成有自信、不自卑的成人,那么他恐怕必须在被尊重的环境下长大才行。其实我们对孩子的尊重所表达的方式,当然不同于对上司或长辈表达尊重的方式。对着一个孩子“是是!”“好好!”那还像话吗?我们尊重孩子只有一个简单的原则,那就是站在他那一“国”,这就行了。当然这并不表示处处依顺孩子,那不是尊重,那是宠惯,是足以让孩子变成不良青少年的最糟糕的办法。我想我们在孩子的“国度”里,最好做一个“良相”,对他坏的“决策”和行为要设法规劝,好的要设法加强,而一切都要在尊重他的原则下进行。
在尊重的原则下,没有强迫、专制,只有同情和了解。孩子不好好读书,设法去了解看看为什么?不听话,为什么?交了坏朋友,为什么?做了不该做的事情,为什么?知道为什么以后,再去寻求怎么办?父母自己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再去请教有经验的、有专业训练的、有专门学识的人。或是多看看这一类的书。肯这样做的父母,我想多半是会尊重孩子,而且能得到孩子敬爱的。
其实在家庭里也该重视人际关系,才能相处愉快。因此,“抬高”别人是不能缺少的态度,被别人“抬高”的人,才懂得怎样去“抬高”别人(当然这完全不同于拍马屁奉承)。人和人相处,都能自尊自重,也尊重别人的话,还会有什么冲突、摩擦、反抗和不满呢?
第一节(3)
57 特殊分子
除了独生子女以外,每个人可能都有过和兄弟姐妹吵架打架的童年。而有两个孩子以上的父母,几乎也都有被孩子们这种争吵弄得头昏脑涨的烦恼经验。人和人之间的竞争在童年、在家庭里就开始了。所幸大多数的手足都是“吵吵好好”的,一般说来情况并不严重。刚刚打得难分难解的兄弟,转过身又可能牵手一块儿去玩了,刚刚吵得哭哭啼啼的姐妹,转过身又可能头靠头讲知心的悄悄话了。所以手足间的争吵甚至打架,大致上不会有什么破坏感情的成分。
但是有时却也会听到手足间彼此怀恨得像是冤家仇人似的事实,有些孩子对别人都能友爱,唯独不能跟自己的手足和睦相爱。一个女孩曾经告诉我,她常常诅咒她的姐姐死掉,虽然她姐姐真的生病时她也有点惊慌,可是病一好她又忍不住诅咒姐姐。因为她不能忍受姐姐被父母宠爱的种种特权,姐姐是父母的头生女,是在父母盼望中生下来的,而且长得美,性情随和,懂得察言观色,嘴巴又甜,父母几乎“把宠爱集在她一个人身上”。而她是四姐妹中的老三,父母盼到第三个还不是男孩,不免有些怨恨起来,尽管她并无过错,但父母的爱却无形中降低了不少。她妹妹虽然也是女孩,不过因为是幺儿,多少也占了点便宜。只有她是最得不到父母爱的一个,所以对最受父母宠爱的姐姐就格外妒恨了。
有位专家曾说过:孩子们之间的感情是不是融洽,全看父母处理的态度来决定。“不患寡,只患不均”是人类共通的心理,不公平往往会造成很多问题。父母们有时不是存心不公平,有时是比较听话的孩子就少挨几句骂,有时是特别乖巧的孩子就讨很多便宜,有时是父母亲认为公平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