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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2页)

潮汕人家乡观念比较重,做事讲究抱团(2)

1991年,詹培忠当选为香港立法局议员。詹培忠自述,他参选从政的目的是要监察联交所。有人如此讥讽詹培忠:以往做“贼”,现在却改做“警察”。

可以想象,多年之后,当詹培忠在向黄光裕这位潮汕小弟炫耀那段资本市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传奇经历时,年轻的黄光裕该是如何的痴迷激动与跃跃欲试。而在詹培忠从事的大量“壳”生意中,最着名的莫过于2002年引国美入主京华自动化。在詹培忠的指点和帮助下,黄光裕才得以进入资本运作的快车道。

任中关村股份、京文唱片、潮好味等多家公司董事长的许钟民,则是黄光裕事业生涯中另一个极为重要的人物,他和黄光裕的渊源较詹培忠更为深远。

有一种传言,说许钟民和黄俊钦、黄光裕兄弟是同村一起长大的玩伴。此种说法并没有得到当事人的证实。据笔者了解,许钟民出生在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成田镇大寮村。潮南区与潮阳区相毗邻,从地图上看,黄家居住的铜孟镇与成田镇近在咫尺,中间仅隔着一个和平镇。即使不是同一个村庄,但十几岁时就喜欢走街穿巷、四处折腾的许钟民和黄家兄弟,从小就认识的可能性很大。

纵观许钟民和黄氏兄弟的个人经历,发现竟然极为相似……

许钟民1964年出生,自懂事起就知道父亲被判刑打入了深牢大狱,许家四个孩子太过年幼,根本干不了农活、挣不了工分,许家穷得一塌糊涂。在潮汕地区有一句老话:“没什么不能没有门床(一种带框梁的床)”,但许家连门床都没有,一张木板两个凳子便搭成一张床,饥肠辘辘的弟兄四个蜷缩在这一床的贫寒之中。

是元“葬送”了许钟民童年的自尊和天真!当时,小学一年级的学费是人民币元,可许家连这都付不起。于是,从开学的第一天,老师便在黑板的右上角用粉笔写下“许钟民欠学费元”,直到学期结束,这几个字都还没被擦掉。每天在元的耻辱煎熬中,让许钟民和贫穷结下了深仇大恨,为驱赶这个“恶魔”,他愿意为此付出一切代价。他开始付诸行动……年仅13岁的许钟民岂图偷渡香港,但差点被抓,回来后他又逃学跑到广州去贩卖走私手表。15岁那年,他又钻进了一家煤窑做童工。

1982年,许钟民奔向刚刚成立的深圳特区,成为建筑工地上的一名18岁的民工。几个月后,他通过努力,在别人羡慕的目光中成为了建筑公司厨房里的一名伙夫。随后,他靠贩卖大米走上了创业之路,后来又靠贩卖磁带发家致富,成为一名小富豪。1986年,几乎在同一时间段,许钟民和黄光裕兄弟先后来到北京打拼天下。后来,他陆续成立了京文唱片公司和潮好味连锁餐饮店。多年后,正是在许钟民这位潮汕老乡极力推荐下,黄光裕才“勉为其难”地和他联手收购中关村,并因此深陷其间难以自拔。

2008年11月,黄氏兄弟和许钟民陆续被公关机关收押并接受调查。三个人可谓“同途同归”。

黄光裕还有一位潮汕老乡,就是2008年10月份落马的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1957年12月,黄松有生于广东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兰苑村一座旧祠堂里。与黄光裕一家因土改导致家道彻底沦落相反,黄松有一家却受惠于土改,从政府手里分得到了一个旧祠堂,让全家有了栖身之所。黄松有的父亲虽是个典型的贫苦农民,意识却相当“超前”,坚决支持孩子们读书考学。1978年恢复高考后,黄松有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毕业后被分配到广东省高院。经过自己的努力,他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最终于2002年12月升任最高法院副院长、二级*官。

2008年10月28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而在此之前的10月中旬,黄松有因贪污舞弊案被中纪委双规的消息已经在小范围内流传。据《时代周报》记者调查得知,黄光裕案可能涉及到其潮汕同乡黄松有。

2009年1月19日,《财经》杂志又爆出一条信息:1月12日,中纪委办案人员将公安部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郑少东,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相怀珠带走,随后以涉嫌在金融大案中受贿对两人实施“双规”审查。郑少东于1958年11月出生于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县,与黄光裕是老乡。

报道称,目前尚无从确认郑少东与黄光裕之间有无直接干系,但郑被调查显然与港澳赌业重要人物连超有关。此前,公海赌船“海王星”号的投资人之一连超因涉嫌协助黄光裕“洗钱”,于2008年岁末在内地被警方刑事拘留。

受连锁反应牵连的还有房地产巨头……合生创展主席朱孟依。朱孟依出生于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毗邻黄光裕的出生地汕头潮阳县,原来也属汕头地区管辖。朱被称为中国地产界中最为低调的大佬,几乎从不接受媒体采访,但朱孟依兄弟在“2008胡润百富榜”上却以200亿人民币排名第10位。据2009年2月20日《苹果日报》报道,朱孟依因涉黄光裕案春节期间便被内地公安部门限制出境,正在东莞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媒体披露,有关部门是在调查原公安部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察局局长郑少东时,掌握了朱孟依涉案线索的。据媒体报道,黄光裕、郑少东和朱孟依都是广东梅汕同乡,三人不但相熟,且不乏来往。黄光裕和朱孟依表面上还是间接的竞争对手。黄光裕在与北京光华天成争夺三联商社股权之战中,最终将光华踢出局。而光华天成的老板朱拉依,正是朱孟依的亲哥哥。但据《中国证券报》引用某位分析人士的观点,认为不排除朱拉伊当时入股三联商社有配合国美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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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奉天主教的黄氏家族,一出生就必须面对原罪问题(1)

无论是出生的地理环境和家庭状况,还是成长时所适逢的社会大背景,抑或家族几代人所信仰的宗教教义,都让黄氏家族和“原罪”两个字有着剪不断的关系。原罪成为黄氏兄弟一生的起点。

其实,现在引起公众普遍关注的原罪问题,并不是法律概念和社会学概念,最初只是一个宗教概念。

《圣经》中也没有原罪一词。西方的拉丁教父德尔图良是原罪教义的主要奠基者,但明确提出原罪(拉丁文peccatum originale;英文original sin)一词的人是中世纪神学家圣?奥古斯丁。奥古斯丁在《罪的神学》一书中对此的定义后来广为人知:“原罪……就是那从一人入了世界,又传给众人的罪,也就是那使婴儿也必须受洗的罪……虽然为数只是一个,但若把他加以分析,就可看出许多种不同的罪包括在其中……”后来,另外一位神学家加尔文进一步将原罪简明扼要地定义为“遗传的堕落和我们天性中的*”。

当然,原罪论并不是奥古斯丁个人的体验和冥想结果,而是他对《圣经》和教会教义中关于“沦落”、“罪”等问题的发展。原罪是由人类始祖亚当在违背上帝意志、偷吃“禁果”后犯下的。自亚当以后,人一出生就带有“原罪”。它是人类生而俱来的、洗脱不掉的“罪行”。先知告诉我们,罪不是一种外在于人的力量,它就存在于人内心之中,存在于人的生存之中,成为生存的否定性力量。

也正是圣?奥古斯丁等中世纪的神学家,把原罪从宗教领域延伸到了社会和经济领域,认为私有财产起源于原罪。圣?奥古斯丁在《对圣约翰的评论》中指出,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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