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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3页)

类似的情况周期性地发生,她倒是没嫌我烦,但照我看,这样的老公也是够烦人的。

这二呢,就是想照顾照顾飞咱家乡的空姐们的情绪。据她们说,每次我从北京上飞机时总是高高兴兴、生机勃勃的,可回来时就如同换了个人:不说话,不笑,不反应,木得像个被谁欺负了的受气包。

她们可不知道,每次我回去,呆一天就得喝一天,呆两天就得喝两天,经常是被从酒场直接拉到机场。别看坐在那里,头脑中早已是一片空白,心里那个难受,浑身那个瘫软,就和快死的人差不多。能做到不吐、不闹、自爱、自保,就已经相当了不起了,哪里还有余力说笑?

尽管如此,每次酒醒后我还是感到非常愧疚,觉得有负于这些美丽热情的天使;而要清偿这越积越多的陈年老帐,只有我自己做出牺牲。

话是这么说,这五年计划最终能否实现,却并不全由我一人拍板。咱还得看看酒的意思。或许我们都更倾向于一个折中方案,谁知道呢?“身不能至,而心向往之”,已经是一种境界了。

不过我想,即便真的不得不分手,咱们也会像两个真正的老朋友那样彼此拍拍肩膀,互道珍重,然后怀着感恩的心情,各自奔赴余生。

有一点可以肯定:我若真从酒坛退隐,将是我国酒业的一个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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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作真时真亦假

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所谓“出头椽子先烂”,说的都是名人不好当。其中有对人性的至深洞察,据说还可引申出高妙的东方智慧。不过说实在的,我从一开始就对当“名人”没多少感觉,倒是由此生出的一些故事让我一想起就乐不可支。

有一天中午我在魏公村想找一家餐厅吃饭,走着走着,就感到被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跟上了。

也不是总在后面跟着,而是一会儿晃到左边瞅我一眼,一会儿晃到右边瞅我一眼。

我想这家伙肯定是认出我来了。唉,认就认吧,常有的事,就不管,继续往前走。

不一会儿,他又从后面上来了,不过这次没有再晃回去,而是在我身边顿了一下,不屑地丢下一句:傻X,装腾格尔!然后便扬长而去。

我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的,一时愣在了那里,等明白过来后不由当街笑出了声:敢情!闹了半天,我倒成假腾格尔了!

假腾格尔当然是有的,那就是各地电视台的“模仿秀”。据我所知,某省“作秀”的摹仿者出场费竟高达三万元,都快让我这“真身”相形见绌了。

我这人的头型、发型、胡子都比较有特点,好模仿;再学我喜欢的那样多眨巴几次眼睛,就更像了。

在所有的“模仿秀”中,最让我感到骇异的是昆明的那个:除了个子矮一点,整个儿就是我一个活脱脱的“克隆”版!当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连忙抓住身边的椅子把,眼晕得厉害:天哪,怎么能像成这个样子!跟着就想,幸亏我不是萨达姆,要不然非抓他当我的替身不可。

他这人也好玩。我们一起做节目,我问他,你跟我长得那么像,有没有经常被人错认啊?他说有啊,刚才还有人找我签字呢。

而最让我感动的“模仿秀”是北京残疾人艺术团的一个盲人。盲人看不见啊,他就完全靠听着我的声音来模仿。有个导演为他拍了个专题片,也是穿着蒙古袍,戴着蒙古帽,这倒无所谓;关键是他的声音,声音中蕴含的激情。一次残疾人艺术团演出,好多中央领导人都出席了;新闻联播时给了了几个镜头,其中一个就是他在唱《天堂》。紧跟着的一个镜头是###热泪盈眶的面部特写,说实话,当时看眶我的眼眶也是酸酸的。

但也有错位的时候。有一次和几个好友去餐厅吃饭,我戴了墨镜,可还是刚进门就被人认出来了,说“明星,明星。”我这人好面子,就回“你好,你好。”本来事情到此也就很圆满了,可他显然不甘心,又接着问:“您姓张?”搞得旁边的几个女孩一下子就笑出声来。

还有一次在火车上,有个人端详了我老半天,问:“你是唱《蒙古人》的那位吧,对不对?”那时我还不算太有名,心中暗喜,绷着点了点头,说;“对。”他还是盯着我:“叫什么来着?……”突然一拍脑袋:“噢,巴特尔!”

我的后台:从小说“啃”到菊花石(1)

莎士比亚说人生好比一场戏,既然是戏,就有前、后台之分。前台当然就是所谓的“事业”;而后台嘛,当然就是所谓的“业余生活”。

除了酒,我最大的业余爱好是读小说。说来这得感谢天津音乐学院。学制是五年,但实际上主要课程三年就差不多学完了,这样就有许多富余时间。有富余时间正好读小说,所以那两年我读了好多小说。

这听起来挺洒脱,其实不然。那时我的汉语还远不够好,与其说在“读”,不如说在“啃”。实际上,我是把这当作了提高汉语水平的最佳途径。

出来工作以后,尤其是成名后没那么多空闲时间了,但读小说的爱好还是一直保留了下来。不能自由阅读了就依靠朋友们的介绍,他们说哪部好就去读哪部。还有就是盯着我感兴趣的某个作家。他的某一部作品感动了我,就设法把他的其他小说也找来,一部一部读过去。

也许和最初出于实用有关,我的阅读习惯比较极端,完全根据个人喜好,且第一印象往往也就是终结印象。我知道莫言是当代的小说大家,名震中外;但他的作品我至今只读过半部《丰乳肥臀》。很不幸那恰恰是进入我视野的他的第一部小说,读到一半感到不太对路,于是废然而止,并从此再提不起阅读他的兴趣。

不用说我的这种读法是太业余了,所谓“不幸”,也只是自己的不幸;问题是习惯成自然,改也难,看来只得继续不幸下去。

贾平凹的书我最先读到的是《废都》,喜欢得了不得,包括结尾,整个儿就像是在做梦。他的书我全看。张承志的我差不多也都看了。这几年让我印象特深刻的小说有《羊的门》,李佩普的,对当代社会矛盾的把握和揭示,那叫入木三分。还有一部性质类似的《国画》,王耀文的,读了以后的感受,可用“惊心动魄”四个字来概括。这两部小说我不但自己读,还推荐给了许多朋友。

现在我读小说就像看电影,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就是享受。一本好书在手,真是一种享受,无可替代。每次去香港或途经那里我都会买好多,那里不仅是购物天堂,也是购书天堂。

可惜大卫的魔术表演不常有,否则我肯定场场不漏。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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