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闲地为它买单。
1994年我主演了电影《黑骏马》,同时担任该片全部音乐的创作和主唱。该片在第19届“蒙特利尔国际电影节”上荣获“最佳音乐艺术奖”为我带来了一时辉煌,但这并不能掩盖我的碟即便在大陆市场上也不太卖得动的惨淡。
日历一张张飘落,新面孔层出不穷。好几年的时间里,我忍心地看着自己被一点点“活埋”。
那么,又该怎么解释2000年以后我的“人气”突然转旺,而市场也突然被看好这一现象呢?
有人认为这是受我该年以一首《天堂》连获“中国艺术歌曲音乐电视展评”和“新千年全球华语音乐榜中榜大赛”三项大奖的推动,真是这样吗?
连续获奖肯定起了一定的作用,但仅仅归因于此,恐怕就过于皮相了。90年代初我也曾连获大奖,为什么就没有相应地“火”起来?更何况斗转星移,我早已是一个演艺界的“老人”了。
也许,问题因而可以被转换为:一个“老人”的重新崛起,或重新被发现说明了什么?对此我更感兴趣。因为经验告诉我:其实我并没有变,是听(观)众变了。
而在这种变化的背后,我看到一直被“港台风”宰制的当代流行音乐市场正在一步步走向成熟。
我不想过分夸大我的艺术个性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但我还是愿意说,这是它的一个小小的胜利。同时这也使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深切地意识到,人们还是希望听到真挚诚恳的声音,能使灵魂产生共鸣的声音。
我外出乘车,不管是朋友的车还是出租车,他们给我放的大都是我88、89年的歌。我自己听了特没劲,简直太难听了!但他们不这样看。他们说太棒了!现在听就更棒,像陈年老酒!
演出时也是这样,那几首歌简直成了“种子”节目。《天堂》什么的就不必说了,像《蒙古人》,都唱了十几年了,但每次还得唱。从我的角度,这个歌就别唱啦,太老啦;可观众不答应,你不唱,他就喊个没完,等着过瘾哪。你一张嘴就是掌声,然后等着下一个高音,然后又是掌声……大江南北,概莫能外。
博尔塔拉:一次五星级的演出(3)
所有这些当然都使我感到愉快。我把这种相互给予的满足看作是对我的个性、对我坚持自己的艺术风格的褒奖。
曾经多次有歌迷对我讲,我们特喜欢你的歌,几乎每一首都喜欢,可就是唱不了;到卡拉OK想唱你的歌,一是不容易找到,二是即便找到了也上不了口,为什么会是这样呢?
我也曾经像他们一样,认为这是一种遗憾,甚至为此而不安过;但现在我知道,那也是对我的一种褒奖,至少可以帮助我坚定这样的信心:并非在卡拉OK人人都会唱的才是好歌。
有朋友说我这些年又走在了“好运程”上。也许是这样。然而我相信,一首好歌比一个好运程重要得多。
所谓“好歌”,是指有自身生命力的歌,它是一种活的东西。活在哪里?就活在歌手和听众之间,活在他们似乎永不生厌、永不疲倦的心的交流里。
《我的太阳》唱了多少年了?四十多年了吧?可至今帕瓦罗蒂每次开演唱会,都还得唱这首歌,否则就过不去。有的听众也许已经听过一百遍了,可他还是忍不住冲动,要听第一百零一遍、第一百零二遍、第一百零三遍……并且是屏着气、憋着劲地听,憋不住了还会喊出来。
对一个歌手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更幸福、更值得追求的事?相比之下,能否流行、能占有多大的市场份额,都是第二义、副产品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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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苍狼乐队(1)
我已经说过,从88年到93年是我事业上的第一个高峰期,得了好多奖,而且都是大奖。这时就想继续弄点名堂。弄什么呢?我一直没有自己的乐队,包括去台湾,用的都是他们的。那就弄一个乐队吧。一个属于你自己的、彼此配合默契的乐队不只是方便的问题,它还是你的延伸和扩展——声音、身体,或许还包括头脑。
说弄就弄。名称是现成的,我早有考虑——“苍狼”。苍狼是蒙古人的图腾,我是蒙古人,当然就是它。
人也好说,一帮哥们儿正等着呢。更重要的是落实资金,那可是一笔钱啊。
正好台湾风潮公司的老板杨锦聪来北京。当时我是他公司的签约歌手,条件是每年出一张专辑,同时负责东南亚地区的演出和宣传;几个哥们儿一核计,就向他开了口,理由是成立乐队,对他们也有好处。
杨锦聪人特好,帮过我不少忙,可听到这种近乎敲诈的说法也显得很痛苦。痛苦归痛苦,还是答应了,一套乐器,加上音箱,一共给了十五万。那是93年啊,十五万,真的是不少了,我心里那叫感激。
遗憾的是第二年我就步入了低谷,什么也没给他干;当时买的乐器,架子鼓什么的,好多都被糟蹋了,有的甚至不知了去向。后来说起,我一再给他打招呼。他倒是不在意,但我从心底里欠着他。
十多年了,应该说苍狼乐队一直没有打出她应有的知名度。更多的人还是只知道我这个人,不知道我的乐队。这其中的原因很多,后面我会试图做些分析;但我首先要说的是,不管有多么难,我们总算是坚持下来了。
苍狼乐队较之其他乐队,最大的特点是有一个“马头先生”,也就是马头琴手。马头琴是蒙古族最有代表性的乐器,而我们的“马头先生”可以说是目前全国最好的马头琴手。此人名叫张全胜,正业是中央民族学院的讲师,当琴师是业余的。这是一个特聪明、特幽默,想起来就让我高兴的人,也是惟一从成立之初起一直没有离过队的老队员。现在他是队长,更重要的,是我们乐队的一个象征。
苍狼乐队有自己明确的宗旨,这就是以演唱和演奏中国民歌为主,弘扬民族风格。我们出的第一张专辑中就包括了《小河淌水》等。通常在国内演出,会有一小半摇滚;但如果到国外,比如到外蒙,只会有两三首摇滚,其余都是中国民歌,包括内蒙民歌。到像美国这样的地方,就基本全是民歌了。那是摇滚乐的大本营,我们当然要扬长避短;再说听众大多是当地的华人,他们最想听的肯定就是《草原之夜》啦,《在那遥远的地方》啦等等,乡音嘛。这些都是我们的保留曲目。
可以说“苍狼”从一开始就有自己明朗的风格和独特的追求,如果各方面的情况比较理想,早就做成一个品牌了。可惜这个世界不会为谁事先准备好“比较理想”的“情况”。
“苍狼”的阵容一直足够强大。国内一些大牌乐队的大牌乐手,什么曹君啦、秦齐啦,差不多都在“苍狼”干过。成立之初我们的贝斯手是个四川人,特别棒;但问题也就出在他身上,并且是第一次演出就出了问题。
那次是去秦皇岛,与好几个乐队一起同台演出,还有模特表演。我们的乐队无疑是最棒的,被安排“压轴”,并且大获成功。这一来队员们的感觉都特“牛”,演完也不跟他们一起宵夜,自顾找了个地儿喝酒,喝完回来我就睡了。
睡到后半夜,经纪人青山突然猛敲我的门,一边大呼小叫“出事了出事了!”出了什么事呢?原来是我们的贝斯手喝醉了,不知怎么就摸到了一个模特的房间里,虽然啥也没干成,但已足够被指控为“强奸未遂”。当时我是乐队队长,一直调解到天亮,总算摆平了这场风波,可脸已丢大了。那次我们是开着两辆车去的,到走时八个轮胎被扎破了七个。一回到北京,我就把那个贝斯手给开除了。
这件事让我意识到,乐队是一个整体,只考虑队员技术如何是不够的,更重要的还是要看人。照说够明白了吧?可还是挡不住出问题。
我们这个乐队有点像“流水席”,你来我往的;曾用过日本人,还用过美国人。到了2000年,我下决心搞“清一色”,全部换成了蒙古族。当时的考虑,一是特色鲜明,二来都是同族人,团结方面的问题应该少一些。偏偏事与愿违,不到几个月,矛盾就闹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六个人,三个一拨,互不买账,互不相让,等于是把乐队齐齐地分裂成了两半。
我这人平时比较“马大哈”,所以也没太在意;等觉察到事态严重想化解,已然晚了。那次是在安徽演出。演完后来了一拨朋友,就陪着他们在饭店喝酒。这六个人就在房间里等着,说有重要的事找我——也是重要啊,摊牌呢,那通闹。这三个表示要坚决跟着我,说,腾哥的音乐是真正属于民族,属于世界的;那三个说,腾格尔老了,跟着他还不如另起炉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