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子里忽然闪过,今早在房里瞥到她那光裸美丽的身子,顿时胸口如小鹿乱撞。
嘿!又想到哪里去了?
最近老是一不小心就闪神,邪门了。
管她要不要回去,他还是走为上策,跟她相处太久,很有种被下蛊的错觉。说不定她是故意扮柔弱,装可怜,以博取他的同情。据说古时候的狐仙都是使用这种伎俩,欺诱良家夫男上勾的。
在心里边不断告诫自己要和朱邦璇保持距离,怎知一开口竟是——
“你不要开车了,免得一个不慎又牵动伤口。上车吧,我送你。”这些话是他在自由意识下讲出来的吗?
“那这车怎么办?”总不能丢在这儿。
“我再叫阿福过来开回去。”快十二点了,这时候只怕难以准时赶回医院。
等朱邦璇一上车,刚易便急著拨手机,找同事帮他先代下午的班。
“从这儿到医院顶多四十分钟,你一个下午都不回去呀?”朱邦璇不解地问。
“带你去吃饭总需要多花一点时间。”要糟,祸从口出呐。“当然,如果你没时间,或不想陪我一道用餐的话,也不用勉强。”
“怎么会,”看他神色黯然的样子好可怜哦,冷酷如他,肯定没几个好朋友,心肠软的朱邦璇马上就决定勉为其难陪他吃顿饭好了。“只是我答应了刚伯伯,两个小时内赶回去的。”
“那简单,”他想都没想就接口,“我帮你多请几个小时的假。”
终于深切体会“一错再错”这句话的真意了。刚易苦笑的自嘲。
“想吃什么?”口气多像一个宠溺小女儿的父亲。
“你决定吧。”她笑著说。即使只是轻轻的荡开嘴角,弯起水眸,那展开的欢颜便有著阳光般的和煦。
刚易明白了,为什么自己一遇见她,所有伪装的寒冽冷漠就全部自动弃械投降。没有人能对一个纯真善良的小天使,长久保持著寡情浇薄的心。她是寒冬中的朝阳,强力的热度足以融化整座冰山,何况是他。
“那就,去吃路边摊。”她一定说好。
“好啊。我最喜欢吃鲁肉饭配贡丸汤了。”她的笑永远那么真诚,毫不造作。
迤逦的小路两旁,阳光不时从酡红的夹道枫树叶隙问洒落,晶晶点点跳跃在她无瑕、细致的俏脸上,望去仿佛一不小心跌落红尘的仙子,引人兴起无限遐思。
刚易因著自己这要命的胡思乱想生起气来,她是特地请回来治疗刚牧的心病,倘使一切照原订计划进行,她未来将会是他的大嫂,再怎样也不可以对未来的大嫂心存邪念呀。
“我讨厌鲁肉饭,更不喜欢贡丸汤。”他故意跟她唱反调。“我要去吃比萨,喝可乐。”
“都好。有得吃,吃得饱就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他的蓄意作对,朱邦璇根本不往心头放。
自她父亲过世以来,她受了朱杨春贵的诸多虐待,常常三餐不继,有得吃也常吃不饱。长大以后,虽然学了许多烹调的本事,但最常光顾的仍是路边摊,其有些小摊贩老板的手艺真是一级棒呢。
刚易斜睨著她那容易满足,从不挑剔,时时洋溢著幸福笑容的脸蛋,有感而发的问:“什么事才能让你不开心?”
“你呀。”她过度坦白的说:“如果你不要老是惹我,我天天都嘛很开心。”
“有吗?”笑话,他每天在医院忙得人仰马翻,哪有时间去惹她?!
很想大声把她顶回去,可话到喉间就吞了回去。她说的也不是没有几分真实,他是喜欢去招惹她、逗她、引她娇嗔连连。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这个坏毛病?
“看路呀,刚先生!”朱邦璇陡地大声提醒他。“不要一直盯著我瞧,这样开车很危险的。”
有吗?我有一直盯著你吗?刚易骇然地握紧方向盘,将目光转回正前方,这才感受到自己的心跳不知不觉又加快了。
正午的骄阳,透过半敞的车顶天窗,恣意地抚弄朱邦璇锦缎般的秀发,令她水灿的容颜予人一丝妩媚的错觉。
是错觉吧,她美则美矣,但离妩媚尚有一大段的距离。
一道金光蓦地闪过车前,刚易下意识的踩住煞车,害得朱邦璇整个人差点滑落座椅。
“喵!”猫叫声从车外传来,朱邦璇慌忙解开安全带,下车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