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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第1页)

年轻的战士显然不以为然,那张还有着些稚气的脸上充满了对胜利、荣誉和财富的渴望。他嫉妒地望着缓缓驶回的巡逻车,不乏恶意地揣测他们一定是战果辉煌,才用这种反常的方式回来,好吸引更多的眼球和注意力,甚至说不定在妄想得到丽将军的青睐!

一想到丽浑圆挺翘的臀部和修长笔直的双腿,这名年轻战士的血液就不由自主地流淌得快起来。再望向巡逻车的眼神中,隐约就有了些连他自己都没有觉察到的敌意。

在钟摆城,丽的强势不容置疑,无可挑战,而且绝无道理可讲。但是这个年代,女人就是男人的附属品、泄欲工具以及生殖母体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尽管年轻的战士不过是阶级最低的三等兵,内心深处也有把丽扑倒在地凶狠蹂躏的冲动。当然,这样的想法只能隐藏在心底的最深处,不仅不能在丽面前表露出来,就是在同僚间胡侃闲扯的时候也是万万不能说的。

通过各种稀奇古怪的方式想要打丽将军主意的士兵,不论是清秀、纤丽、文弱型的,还是粗糙、强悍、胸毛型的,在战场上的死亡率都高得出奇,无一例外。

老兵终于抽完了烟,懒洋洋地从护墙上伸出头,向巡逻车看了一眼。尽管天色已十分昏暗,而且巡逻车距离这边还有一段距离,但凭藉着丰富的经验,老兵还是一眼看出那名射手的姿势有很大问题。他猛然站了起来,一把抓过夜视望远镜,向巡逻车望去。一望之下,老兵立刻转身大叫起来:“警报!警报!快拉警报!查理他们都死了!”

刺耳的警报声响了起来,警报响起的刹那,刚想吞下最后一勺牛肉的尉官结结实实地一口咬在了钢勺上。正慢条斯里地朝一杯浓郁咖啡中加糖的法斯尔手一抖,小半罐糖全倒进了咖啡里,完全毁了这杯上等的牙买加。里高雷一个人躲在漆黑的办公室里,一支又一支地吸着烟,听到警报时,忽明忽暗的烟火不再跳动,而是一直凝定到熄灭。丽则闷在地下靶场里,在震耳欲聋的枪声中不住挑战着苏的那把改装手枪。

老兵先点亮了探照灯,一束强烈的光柱集射在缓慢直线开来的巡逻车上,将车身和车上的人照得纤毫毕现。

射手靠在枪座上,头垂在胸前,强烈的灯光下可以看出他胸前背后的军服上染遍了暗色。驾驶室内的两名战士则仰头靠在座位上,失神的双眼茫然地瞪着天空和车顶,他们的胸口全是暗色污迹。

巡逻车低沉地吼叫着,继续以不到二十公里的速度向警报长鸣的钟摆城爬来。城内军营中人声鼎沸,不住有士兵冲了出来,一队荷枪实弹的夜间巡逻战士已乘车赶了过来,向巡逻车迎了上去。有勇敢的战士跳上巡逻车,将驾驶室内已经死去的士兵拉出,并且将被设了自动行驶的巡逻车停下。

巡逻车就停在钟摆城入口五十米外。早有经验丰富的军官想到车上会否安装了炸弹,已召来电子专家带着专用仪器扫描车体。

幸运的是,巡逻车上除了高射机枪消失之外,似乎没什么损伤,更没有炸弹或者是其它的什么陷阱。除了驾驶室里的两名战士和车顶的射手,车后厢里还塞了两具尸体,都是同车出去的人。车厢内的弹药大多保存完好,只是少了些高射机枪弹,不知道是被发射出去了,还是被人取走了。清点数量,高射机枪弹少得不是很多,也就是一两百发的样子。

当里高雷和法斯尔赶到时,巡逻车已被停到一旁,五名士兵的尸体并排放在地上。十几名战士持枪在周围游曳,布下了一道警戒线。

里高雷将吸到尽头的烟蒂扔在地上,用军靴碾了几下,一边说:“看到了吗?这就是我们的三阶绵羊。”

躺在地上的射手,重型武器掌握已经到了三阶,是丽手下的王牌之一。用高射机枪无论是点射还是扫射,在500米的距离上成绩可以与优秀战士的自动步枪100米射击相比。他此刻安静地躺着,破烂的军服只能勉强盖住胸口的大洞。其他几名战士也是一样,每人身上都有一个极为醒目的巨大弹孔。

法斯尔擦了擦额头密布的汗水,勉强微笑道:“看起来对方是个优秀的狙击手。”

“不止是优秀。”里高雷冷冷地回答。

法斯尔耸耸肩,说:“可是我听说,王牌的狙击手都喜欢打眉心。”

“他的枪不一样,如果打眉心,会把整个脑袋都轰掉。”里高雷看着法斯尔,过了片刻,才继续说:“他不打头,是要让我们看清楚这些人临死前的表情。”

看着那些或惊恐、或骇然、或疑惑、或茫然的面孔,法斯尔忽然觉得脸上的肌肉十分酸痛,再也笑不出来。那一个个直径超过十公分的巨大弹孔,是如此的触目惊心,法斯尔甚至有所错觉,似乎那些弹孔已挪到自己身上,夜风从弹孔中穿过,带来了令人心颤的凉意。

探照灯的光芒,此刻显得格外的苍白和刺眼。

通通通!如炸雷般的枪声突然响起,在空旷的荒野中迅速传播着,钟摆城的高楼之间也回荡着枪声的余声。

“是高射机枪!”一听到枪声,里高雷立刻反应了过来。他猛然一个侧扑,将法斯尔牢牢压在身下。只不过他明白苏的枪法,既然听到了枪声,那么意味着一切已经晚了,里高雷以本能做出的任何动作都只能起到聊以自慰的作用而已。

架在十楼上的探照灯扑地冒出一股白烟,就此熄灭。操控着探照灯的老兵身体则被两颗高射机枪子弹穿过。一颗几乎打断了他的腰,另一颗则削去了他半边头皮。三发点射的最后一发子弹则熄灭了探照灯。

年轻的新兵呆呆坐在机枪阵地上,好象还没有明白眼前究竟发生了什么。热腾腾的鲜血顺着他的头、他的脸流下,流入到衣服里面,粘粘的十分不舒服。新兵并没有受伤,淋在他头上的是老兵的血,或许还有肉。

新兵忽然想起了老兵刚刚说过的那句话:“小子!如果你多参加几场战斗,或者是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明白能够整天无所事事,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恐惧这时才涌了上来,新兵突然蹲在地上,紧紧地抱住头,歇斯底里地痛哭起来。

黑夜之中,高射机枪枪口喷发出的大团火光是如此醒目,根本无从掩饰。罗克瑟兰公司那些经验丰富的战士几乎不假思索,手中的武器就喷射出长长的火舌。他们本能的反应非常快,未经瞄准的射击也相当有水准,但是效果却几乎没有。理由很简单,他们手中自动武器的有效射程很难达到400米之外,而高射机枪射位超过了800米。

夜很黑,唯一的探照灯也被打熄,虽然还有一台备用的探照灯,却没有人敢去打开。射击位置与探照灯距离超过1000米,却是一枪中的,而且用的并非狙击枪。

十几名士兵弓着腰,成扇形向高射机枪的发射位置包抄过去。但是尉官发出的命令却被里高雷叫停。他深深地了解苏的枪法,也知道苏在黑暗中的恐怖,这么点人过去只有送死的份。而巡逻车的装甲根本挡不住高射机枪的射击。再从基地里调人,甚至是调战车出来,苏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里高雷站了起来。被重重推翻在地,并且被一具接近200斤的雄壮身躯碾压过后,法斯尔那接近六十岁的身体明显有些吃不消,好不容易才爬了起来。法斯尔习惯性的想要抱怨点什么,却见里高雷目光炯炯地盯着一处。他顺着里高雷的视线望了过去,看见的是那辆晚归的巡逻车。巡逻车顶上的高射机枪已被拆走,换上了一支几乎同样巨大,但是粗陋破烂的改装步枪。

里高雷登上巡逻车,取下改装步枪,仔细地观察着。步枪有长得出奇的枪管,但是枪身护木已支离破碎,枪管和枪机上布满了划痕,怎么看,这都是一支接近报废的老式改装步枪。威力够大、结构够简单、弹道还算稳定,或许是这支步枪仅有的优点。作为枪械专家,里高雷无法想象,就是靠着这支值不了300元的破烂步枪,苏就在他们的眼皮底下击毙了莱科纳,并且将那只分工明确、装备先进而且能力超卓的队伍逼退。

里高雷举起枪,做了个瞄准动作,透过最简单的标尺和准星,看到的只是黑夜掩盖下模糊的建筑轮廓。靠着这样原始的瞄准具,就能够击中一千米外的目标吗?

“回去吧。”里高雷扔下了步枪,向法斯尔说。至于枪上是否有入侵者,已经不重要了。里高雷一直很清楚,当时苏瞄准的目标不是他,唯一的原因就是他还排不上号。

回到总部后,法斯尔本想回到五楼自己的住处去休息,没想到里高雷也跟了进来。他把自己重重地甩进外间的沙发上,冷冰冰地说了句:“你这里的沙发比我的床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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