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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第3页)

“有两条通话记录,8点零五分,对方号码是78889,8点10分,对方号码是6345668。”

岳程知道前一个电话是出租汽车公司的订车热线,而后一个号码,他更熟悉,这就是他几分钟前刚刚查到的邱元元家的固定电话。

出租车!妈的,陆劲居然大摇大摆地叫了辆出租车!岳程看了看手表,现在是8点40分,如果那辆出租车在10分钟之内赶到精神病院门口的话,那么现在这辆车应该已经开出这片区域了。这里地处偏僻,根本就没堵车的问题,车可以开得飞快,而且,他还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中途换车,他身上有钱,没准还会去某家商店买些替换的衣服。另外,从五里桥这个地方开车去别的省也非常方便,只要有辆出租车,只要有钱,什么都能办到!

当然,这混蛋未必会去别的省,他最可能的就是去找她!只要看看他今天这副粘在她身上不肯离开的臭德性就知道了!他八成会去找她,就算要逃亡,他也会先去找她!

“元元,有些事,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这是陆劲对邱元元说的最后一句话。

妈的!他肯定记得她家的电话号码!也记得她住在哪里!

也许他们会约好在某个地方见面!也许他还会再度绑架她,虽然她是心甘情愿的,但是并不排除他把她当作人质。该死的!不知道她有没有接到这个电话。

想到这里,他不假思索地拉开了车门。

“头儿,我们去哪儿?”罗小兵急急地问道。

“去邱元元家,快上车!”

“那这里……”

“别管了!”罗小兵还没来得及关好车门,岳程就踩下了油门,汽车像离弦的箭一般飞了出去。

岳程一边开车,一边命令罗小兵:“给总部打电话,要求他们查一下出租车的车牌!”

看地址,邱元元家不能算太远!不知道陆劲的车到哪里了!

邱元元可以肯定他是用发卡打开了手铐,这是他的拿手好戏,好多年前,他曾经表演给她看过。

“宝贝。如果你有我这招,你就能离开。”他得意地说,一边给了她一个发卡。

可是她怎么试都打不开,当她气急败坏地把发卡扔还给他时,他大笑。

“这得练习,知道吗?以前别人教我的时候,我练了很久。”他把发卡藏好了,后来只有他在的时候,他才会给她发卡。

“谁教你的?你还学这个?”

“我的笔友,一个自称犯罪大师的人。他天生就是个罪犯,他最大的兴趣就是研究犯罪和被抓了之后怎么逃。打开手铐就是他教我的。”他说话的时候是夏天,穿着件白汗衫坐在方桌前,一边吃西瓜,一边拿出封信来,“这是他给我写的信,你要不要听听?”

她很感兴趣,但还是没好气地说:“你爱念不念!”

她别过头去,不想看他,却偏偏无意中瞥见了他的脚。他赤脚穿双拖鞋,脚很白,脚背上有块凹凸不平的伤疤,看上去特别刺眼。她很想问问他脚上的疤是怎么来的,但又不愿意让他知道她注意到了这个,所以最后只能什么都没问。

他念起信来:

“陆劲,我觉得我跟你最大的不同就是,我无法把别人当人看,无论是我的父母、姊妹兄弟还是朋友,我无法把他们当作一个有生命,有感情的人看待。你应该吃过花鲢鱼吧?就是一般人说的胖头鱼,我们常常会把它的头切下来炖汤,所谓的鱼头汤就是用花鲢鱼头煲的。你在品尝鱼头汤的时候会想到花鲢被杀时的痛苦吗?当它的头在汤里翻滚时,你会想到它被杀时的心情吗?当你的筷子戳进它的眼眶,把它的眼珠子抠出来丢进嘴里的时候,想过它也曾是有生命的东西吗?对,也许你想过,但你想到这些无非只是想确认鱼是不是新鲜,而不是它是不是个生命。我说这么多,只是想告诉你,我跟别人的不同。对我来说,我周围的人就跟花鲢一样,就算吃了他们,我也不会有任何感觉,我是不是很怪?

打个比方说,我最近就干了件不太厚道的事。我把一个邻居弄死了。她是我们那里最美的女孩,在学校也是校花,人漂亮,功课好,脾气也好得很,我特别讨厌她,因为我不可能像她这么活着,跟她比,我既没教养又变态,她是白雪公主,我就是苍蝇了。那天,我把她骗出来,把她砸昏后,推到了铁轨上,后来,她被火车碾了,真遗憾,我不能在现场观摩那惨烈的场面,因为我得去上班,我得挣钱,我跟她可不同。”

“他说的是真的假的?”听陆劲念完,她就问。

“我不知道。”

“你上次念给我听的,蒙面强奸女孩的那封信也是他写的?”她问道。

“对,就是他。”

“他为什么要给你写这些?他不怕你告发他吗?”

陆劲笑了笑说:“他知道我不会这么做的。”

“哼,看来你肯定也写过很多类似的变态故事给他看,否则他不会那么大胆,这是对等的!你们可真是物以类聚!你以前还杀过多少人?”她说到最后那句,好像看见陆劲的脑袋突然变成了一个可怕的骷髅,于是不自觉地浑身发起抖来,他立刻就感觉到了,连忙把信收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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