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酒店回别墅不过五六条马路,他到别墅区门口时车链子都掉了下来!“我会赔你!”他下车扔了一边,冲过保安就往自己那幢楼跑──
一楼二楼还是簇黑,三楼灯亮,四楼楼梯奔上去,妹妹的房门合著。
他立即扭开房门──
房里开著盏床头小灯,床里郭清河侧卧,睡相不好,但睡得很好。
说睡相不好,因为女孩子大概醒过回,脱了运动服,就穿了T恤和短裤睡觉。她又总翻身又不知道盖好被子,把条蚕丝春秋被弄得乱七八糟。
郭倾云开门看到的就是这麽一副情景,郭清河象只驼鸟,脸和上身蒙在被里,下半身晾在空气中,粉红短裤的小屁股撅著,而一双细白的腿儿则绞著半条被子。
一颗心往下落回腔里。
还没完全落下,又不平静地跳起──
郭倾云突然发现床上的人儿腿在抽动,而脚弓脚趾却绷直紧紧。
他走近前,肯定不是自己近视眼花,妹妹腿抽搐著,几秒一记,隔几秒又一记,而且,小屁股也在扭,蹭著腿心里的被子──这是──
就短短一两分锺,突然抽搐一下变剧烈,一记、两记、十根细巧的脚趾勾紧起来,随即,放开──再然後,双腿和屁股都不再动弹了。
郭倾云伸手拉下被子,被子下郭清河侧卧熟睡,他拨开她发抚摸她脸,小脸和长发际间有些些汗湿。
“清河,好好睡。”他推了推妹妹,女孩子一把撸开他手,翻了身仰天,闭著眼依旧熟睡。
这是──郭倾云下意识伸手到女孩子分开的腿心,她穿的短裤是粉色,薄薄的底部有一小块微微湿濡,颜色变深。
这是“夹腿”,一种女孩子特有的“夹腿”。
他在“和胜和”里长大,跟各形各色的男人打交道,也什麽样的女人都见识过。有一年帮里操办什麽大事,有外人想给龙家送份礼,先来打听问问锺不锺意“夹腿”女娃。龙通生一笑了之,说“不锺意”。他和龙海舟那时年纪还小,就问帮里其他人什麽叫“夹腿”女娃。
从字面上讲,“夹腿”女娃就是能把腿夹起来的年幼女孩。女孩坐著,或站著倚了什麽,甚至是在睡梦中,只把两腿夹起来,蹭著某个贴著下阴的东西,几下,或者十几下,就达到了高潮。会“夹腿”的女孩天生就会,不会的怎麽都学不会,之所以有人想把“夹腿”女娃送给龙通生,是因为会“夹腿”的女孩小|穴天生的紧窄,|穴里又摺皱层层,软肉灵滑,说得难听的,就是这种女孩操起来会夹得男人爽翻,操了更想操,是天生的名器!
天底下的男人都喜欢和“名器”的女孩上床,可是,如果那女孩是──他怎麽接受、自己的妹妹──被人──
郭倾云在房里守了会儿,给妹妹穿上睡衣,盖好被子,再把床头灯关了,轻手轻脚退出来。
“绯红……我忘了买馄饨了!”看见刚上楼的龙绯红,他拍脑袋。
“衣服上怎麽有血?你受伤了!”郭倾云一眼看见龙绯红脱下的衬衣,上面有血!
“不是我的血,大概是陪陈宝珍验血时弄上的,我去换衣服。”龙绯红拿了件衣服进换衣间里。
“牛叔,你弄点药,给海舟脸上的伤口杀杀菌,包一下。”她在换衣间里给牛叔打电话,刚才回来路上,她看见龙海舟和牛叔,龙海舟左颊上一道血口,皮肉都外翻了出来。
“不小心被天线划了道。”龙海舟满不在乎。
龙绯红到楼下留心看了眼,四楼的阳光房外装的卫星天线摇摇欲坠,这人──
Chapter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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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的一段时日都平平稳稳,龙海舟被龙通生连夜赶回越南,不多久龙通生叫龙绯红把陈宝珍母女接回香港安胎,他在香港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即便是无所谓旁人怎麽说道他养子始乱终弃,他也舍不下长孙生养在外头。
龙绯红回香港,郭倾云也同行,他回香港办些私事。
当天一早他先把妹妹送去学校,自回来後他把清河从胡家接回到浦东的新家,早晚亲自接送,中午则由菲佣接她回庆春里吃午饭。
饶是如此,每天过江来回的车程都得两三个小时,遇到堵车则更久,晚上回家路上清河常累得就在後座上睡著,有次在校门口遇到胡蓝的妈妈来送饭,胡妈妈惊叫,“清河怎麽瘦了呀!”
郭倾云发现妹妹不仅瘦了,而且有些闷闷,不如以前活泼爱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