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担架队第一次面对这么美的失去生命的身体。他们迟迟的没有动手,他们只是在一旁看着,叹息着,泪流着。
阵地上的战士们站成两排,一齐向天空鸣枪示哀,在茗茗身旁跪着的是他们的队长张晓军。
他已经没有泪了。
他最后一次为茗茗整理了一下头发,最后一次抚摸了她的脸庞,最后一次亲吻了她的嘴唇。
当抬着茗茗的担架最终被送下山时, 所有的战士向她致以郑重的军礼。
也许阿列最理解张晓军的心情,他看着茗茗的担架越走越远,而张晓军伫立的背影却越来越沉重。
他想起了家乡的邻家女孩阿香,他们俩和张晓军茗茗的爱情多么相似,都是青梅竹马,都是相爱笃实,不由泪流满面。
那天他打猎出门,阿香刚刚起床,还没有梳头,隔着窗户看见了他,就唱着歌问他:哥哥打猎何时归?归来要为妹妹带鲜花。阿列笑着,想起他们最著名的情歌《刺伤妹脚痛哥心》,唱了前一段对给她,唱完就要走。阿香在他身后笑骂:傻哥哥!妹妹戴花给你看啦!阿列幸福的笑着,向她挥手告别,谁知竟是诀别。。。。。。当他上到半山腰时,就听见村寨的方向传来了剧烈的爆炸声,他飞跑下山,大脑一片空白,他不顾一切的跑到家门口,先看见了扑倒在炸毁的竹楼下的阿香,她的长发还没有梳起,一头乱发着盖着她的容颜。。。。。。。。。。。。。。。阿列的心都碎了。
他知道张晓军此刻的心情,就和自己当时一样。
此时,他情不自禁再次唱起那首已经两年不敢唱的老情歌,《刺伤妹脚痛哥心》,送给张晓军,送给茗茗,也送给自己和阿香——
送妹走过百花园,
为妹采朵红牡丹;
嘱妹一声少戴花,
花多容易刺人眼。
送妹送到竹林山,
千荆万棘刺脚心;
痛到皮肤哥能忍,
刺伤妹脚痛哥心。
送妹来到大江边,
低头望江水涟涟;
情妹要学长流水,
莫做断桥小山涧。
。。。。。。。。。。。。。。
一曲唱罢,群山无色,万籁俱寂。
第十章 冷枪时期 第三节 阿列1
阿列有一把从敌人那里缴获来的狙击步枪。开始他不知道步枪的型号,他甚至不知道怎么使用枪身上附带的那个类似望远镜的东西。但是他很快明白,这把枪将永远属于他自己了。当他把枪放在手里,向远方瞄准的时候,通过瞄准镜,他发现了一个奇妙的世界。他是仅属于他自己的世界,没有别人,只有他和他的枪,以及他们面对的目标。
如果他轻扣扳机,远在千米之外的目标也会轻易的倒下。
他爱上了这把枪,就像当初爱上阿香。
每天他都抱着他那把奇形怪状的枪睡去,保持着卧射的姿势。每次他从睡梦中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擦枪,他洁癖似的擦着枪的每个零件。然后就是打磨子弹。
最初子弹对于他是个大问题,因为这种枪需要配套的子弹。因此每次打完仗,在战场上搜罗他心爱的枪的食物成了他的习惯。
张晓军的到来解决了阿列的疑惑。他告诉阿列,你的枪叫做SVD狙击步枪,是苏联德拉贡诺夫发明的,最大杀伤射程3800米,瞄准器配有夜视仪的,可以狙击深夜300米之外的的目标。你发了,张晓军最后说,这是苏军的装配,越军的高级狙击手才配有此枪。
阿列不露声色的笑了。
当天晚上,他就使用了他的狙击步枪的夜视功能,悄没声地干掉了一个企图偷袭他们的越军。这么说来,前一段时期他用得太奢侈了,他把SVD狙击步枪当作其他枪械一样使用,抱着它冲锋,射杀敌人,虽然敌人的结局都是一样的,可是这就等于开着宝马赶羊一样,真太浪费了。
逐渐的,他开始和这把枪融为一体,他能够随时的随地的出枪,猎杀任何他想猎杀的目标。
来到第**号界碑阵地上,阵地对面的情形,除了张晓军成天带着望远镜瞄,剩下的就是阿列了。
如果他愿意象周正那样,把看见的都跟大家分享的话,他可能会告诉你某方位那棵树上的鸟巢里有几只小鸟出壳了,还可能会告诉你最近越军最近的生活水平继续下降,因为他们掩埋的生活垃圾被野猪拱开了。但是他一般不说话,他手中的枪就是他的代言人,当他想说话的时候,他的枪会先替他说。
阿列还有一个习惯,就是收集弹壳,自从上了观察哨,狙杀越军成了他的主要任务,张晓军特准他随意巡山,一旦发现敌特,杀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