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弗陵跪在了她身旁,冰冷的手拂上她的面颊。
滚烫的面容……不是……不是冰冷……
幸亏不是冰冷……可竟然是滚烫……
云歌?云歌?
摸过她的脖子间,虽没有找到发绳,可那个竹哨却是旧识。
刘弗陵大恸,将云歌小心翼翼地拥入怀中,一如小时候。
云歌一只脚的鞋子已被鲜血浸透,而另一只脚的鞋子不知去了何处,只一截满是污泥的纤足掩在稻草中。
刘弗陵用袖去擦,血色泥污却怎么都擦不干净。
天山雪驼上,小女孩笑靥如花。
雪白的纤足,半趿着珍珠绣鞋,在绿罗裙下一荡一荡。
他握着竹哨的手紧紧握成拳头。
太过用力,竹哨嵌进手掌中,指缝间透出了血色。
云歌!云歌!
九年后,我们居然是这样重逢了!
Chapter 2 咫尺天涯
院中的槐树依然浓荫可蔽日。
厨房中,一个个整齐摆放着的陶罐里,还有她没有用完的调料。
案头的书籍半开。
榻旁的蜡烛还剩一半。
只是那个笑说着喜欢槐荫茂密的人,喜欢做菜的人,为了他遍寻书籍寻找良方的人,却已经不在了。
蜡烛的前一半陪伴着他们灯下的嬉笑,它的明亮温暖中荡漾着他们的温暖。
而后一半,此时,正映照出墙壁上一个孤单的影子,它的明亮温暖,似乎只是为了讽刺现在一屋的安静冷清。
“孟大哥,仍没有云歌的消息吗?”许平君怯生生地立在门口。
孟珏凝视着跳动的烛火,没有说话。
许平君手扶着门,静静站了好久,“孟大哥,对不起,我应该留住云歌。”
孟珏轻叹了一声,终于侧头看向许平君:“平君,你有身孕,回去休息吧!”
许平君没有离去,反倒走进了屋中,嘴唇翕合,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眼中慢慢有了泪意。
孟珏看着她,原本目中的清冷渐渐杂了几分怜惜,指了指坐榻,示意她坐。
“平君,虽然没有一点云歌的消息,但我并不担心找不到她。她也许是因为难过,还在外面散心,又肯定不想再见我,所以藏匿了行踪,但她迟早会回家。只要她回家,我就一定能找到她。”
许平君释然了几分,“原来孟大哥知道云歌的家和亲人?那可太好了。”
孟珏看着许平君,“平君,你和云歌认识已非一日两日,可你怎么还那么糊涂?”
“我当时……当时只是觉得云歌回了家,也许可以少伤心一些。”许平君咬住了唇。
孟珏唇角微扬,似乎在笑,实际上没有任何笑意,“我知道你心里紧张刘病已,而云歌自从认识病已,就对他与众不同,很多事情上对病已近乎言听计从。可云歌既然当年未和你争,现在即使我伤了她的心,她又怎么会再去和你分享刘病已?你小看了云歌,更小看了自己,枉云歌将你视作姐姐。”
许平君藏在暗处的心思和恐惧被孟珏一语道破,眼泪一下全涌了出来。
这几日,孟珏和病已都忙着寻找云歌。病已对她和以往一样体贴,孟珏却对她十分冷淡。可她并不怕孟珏的冷淡,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可她凭直觉,感觉出孟珏也许怪她,但绝对没有气她,甚至他还能理解她。她反倒对病已的体贴忐忑不安。
眼前的男子有优雅高贵的举止,有可敌国的财富,温和下深藏的是疏狂傲慢,不管是王爷还是霍光都不能令他折腰。
可本该是高高在上的人,却奇怪地拥有和她一样的灵魂,一种来自社会底层的阴暗和自私,以及为了卑微心愿而不惜付出所有的挣扎。
她知道她的感觉十分荒谬,孟珏怎么可能和她一样?可她就是如此觉得,甚至从认识他的第一天起,就有这种想法。
她藏在暗中的那些私心,那些不光明的想法,在他面前似乎都没有什么不对,都是十分正常的心愿和做法。
“孟大哥,我……我就是怕。云歌聪明美丽,人又好,可她越是好,我越是怕。病已写的字,我不认识,可云歌认识;病已吟出的诗赋,我听不懂,可云歌听得懂;病已笑摆的围棋,我根本不解,可云歌知道如何回应病已的嘲笑,她只随手下了一子,病已就抚掌大笑。而病已……我从来都猜不透他的心思,成婚前是,现在也是。有时候,我甚至连他究竟是高兴还是不高兴都看不出来。就拿这几日来说,我宁可他对我发脾气,怪我为什么知道云歌要走,既不告诉他,也没有尽力挽留云歌。可他什么都不说,连一句重话都没有,对我依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