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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部分(第2页)

“这位兄台,在下有礼了。”李煜入城不过片刻,就有人走过来搭讪。

李煜看着眼前这个人,淡淡道:“有事?”

“呵呵。在下仇名,想问一问兄台是路过还是打算长留此地?”这人说得客气,可是李煜却看见几个暗暗戒备的好手,环侍在四周。李煜眉头一紧,这才知道这桃城看似平静之下,却是内紧外松,“乱世,乱世。这乱世,又哪可能真有那超然如世外桃源的所在。却是我奢求了。”

李煜摇摇头,心中有些失望,已经不准备在桃城多留了。

“这位兄台,你若只是路过,那请去南门,那里有各种补给。若是想要长留入户,那就请跟我去见二公子。”这人不卑不亢的说着,目光却是在不停打量着李煜,看见李煜腰间的长剑,当下眼前一亮,语气热情了几分,“这位兄台。我家二公子最是惜才。若兄台能得到二公子器重,定然前途无量,青史有名。”

听到这话,李煜心中咯噔一下,忍不住道:“难道仇家也不甘人后,想要在这乱世中分一杯羹?”

这个想法让李煜心情一暗,这世道本就已经乱糟糟的了,要是仇家忍不住也掺和进来,那这苍生,难了。

“哪有。哪有。”那仇名连忙摆手摇头,“我仇家祖训严明,家中子弟永世不得称王不管是大隋再起,还是大唐新生,我仇家都会按照祖训,永镇北关。但现在天下大乱,塞北蛮人也是蠢蠢欲动,所以我仇家才会广纳贤士,共抗蛮人。蛮人凶残,若是入关,这天下哪还有我中原百姓的活路……”

尽管现在的李煜已经不再会去轻易相信片面之词,可是听到仇名的话,李煜还是忍不住心中激荡,翻身下马,对着仇名恳切的鞠了一躬,“中原百姓有仇家,幸甚!幸甚!”

仇名一脸自豪,点点头,正准备在招揽李煜,却见李煜摇摇头,道:“可惜我现在还有事在身,否则,此去塞北,马革裹尸又如何!”

说完这一句,李煜对着仇名又拜了拜,打马出城。他不得不走,他怕再呆上一会儿,就会忍不住直往塞北,抗击外族,抛头颅、洒热血。为这中原苍生福祉,马革裹尸还,总好过为一个姓氏的富贵打拼要好得多。

看着李煜离开的身影,仇名有些可惜的摇摇头,抬头向着楼上看去,那里仇二公子也是叹了口气,“可惜。我受了中正那混蛋的当,我仇家也上了中正那混蛋的当,否则这天下就不会只是姓杨或是姓李了。可若是真为了一家富贵,置这千万苍生于不顾,我仇家就是睡着龙榻怕也是不安稳了。”

打马离开了桃城,李煜再不停留,七日之后,终于来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山村。这山村在王屋山下,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虽然贫穷,但却也少了战火的袭击,相比于外面的乱哄哄,这不大的小山村显得格外的宁静。

山村虽小,村民虽穷,却是极为的好客。知道李煜是二狗子的弟兄,热情的不得了。知道二狗子家孤儿寡母的,都忙着张罗,不过半日功夫就让李煜安顿了下来。

“这里。虽穷,可是让人安心。怪不得每次午夜梦回时候,二狗子总会想家。没有富贵荣华,但也没有尔虞我诈;没有锦衣玉食,但也没有冷漠人情。这里只有一片大山,有一群小猴子,会在晴好的时光里,嬉笑着偷着谁家的果子;有几只老狗,会在冬日暖阳,懒洋洋的翻开肚皮午睡;还有一群鸭子,会在小雨淅沥的季节,呱唧着涌入池塘。那夜鸣的蛐蛐,扑腾的云雀,还有聒噪一整个夏天午后的蝉。这里,好像家。”

住了不过几日,李煜忽然发现自己彻彻底底的爱上了这里,这里的一切,那些好吃胡闹的猴子,那偷吃蜂蜜的狗熊,那些胆小的会将头埋到腿中的野鸡,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的熟悉,像极了儿时,像极了那梦中短暂得一晃而过,却唯一可以让他坦然的片段。

“我前世一定是只猴子,也许就是那群小猴子中一只,也会在一个晴好的日子里,慌慌张张的偷吃几颗果子,然后被追逐得,快乐无边。”李煜从来没有觉得这么轻松惬意过,在烟锁重楼的京城,在吴侬软语的江南,在烽火连天的乱世,经过了那么多地方,经历过那么多的人,李煜才发现,这最不像他家乡的地方,竟是他梦中最期待的家乡。这些最不像他家人的人,反而带给了他久违的温暖。

“这样的地方,为什么二狗子会选择离开。若我在这里出生,怕是一辈子都不会想离开的。”李煜低声说着,可是心中却是有些迟疑,冥冥中,他感觉到曾经他也有一个如二狗子般同样的选择,他的选择,也许也是离开。

“但就算我离开,我最后也一定会回到这里。吾心安处是吾乡。只有这里,唯有这里,才能让我心安。这,就是家。”

………【第一百七十一章 道不同不相为谋】………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朗朗的读声刺破拂晓,绕梁三尺,早起的农人,微笑着看向那房子,尽管只是一间简陋的茅屋,但在所有人心中那里此刻已经成为了圣地,因为那里有他们的孩子,还有让他们敬重的夫子。

李夫子。

李煜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握剑的手竟然会拿起戒尺,满手血腥之后,竟然还能捧起卷,教育人。予人玫瑰,手有余香。以前李煜不懂,但现在他懂了,这付出,远比索取,快乐得多。

看着面前的孩子一本正经的习读着文章,李煜点点头,目光在一个个孩子脸上滑过,落在最后面一个面色饥黄的孩子脸上,眉头一蹙,心中已经有了主意。故作严肃的要求孩子们将今日教授的诗文仔细诵读,李煜转过身,走出了门。

“今日要多猎上几只草鸡才是,子雨的身子太弱,却是要好好补一补。”这些孩子,每一个虽然贫穷却极为的乖巧,不过月旬,李煜已经喜欢上这些孩子,不时会进山猎上几只草鸡、獐子,送与各个孩子。

身轻如燕,崎岖的山路,对于李煜来说如履平地,轻轻松松猎了几只草鸡,甚至运气够好,还捕了一头半大的野猪。

“今日运气不错,让二狗子的老母亲腌上半边野猪,可以吃上半月了。剩下的,就分给其他村户好了。”李煜盘算着,偏僻的小山村,这些纯朴的农人,让李煜心灵安详,仿佛这一刻他手中之剑终于有了理想,心境得到了升华。这是那些追名逐利,尔虞我诈的人所不明白的安宁。

李煜身体强壮,扛着数百斤的猎物,却也是脚下飞快,看了看天色,估摸着快到下学的时候,赶紧加快了脚步。

“不对。”李煜忽然停住脚步,眼中寒光一闪,心中有种不安,鼻尖似乎嗅到一股熟悉的味道,那是血腥的滋味。

“难道出事了?!”李煜心中一紧,丢下手中的猎物,脚尖一点,人如大雁般掠起,一踏入小村,李煜的脸色顿时阴沉下来,安静,让人不安的安静。正是午时,本应该炊烟袅袅的小村,这刻竟是死一般的死寂。

大踏步走到自己的茅屋,原本应该是朗朗读声的茅屋此刻已经是一片死寂,淡淡的血腥味蔓延开来,李煜瞳孔一阵紧缩,那门前的大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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