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中异常安静,静得几乎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宋默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终于,老约翰缓缓开口说道:“领主大人,我叫约翰兰特,一千七百多年前,是隶属于光明教会骑士团的金色骑士。”
金色骑士?
宋默愕然的看向老约翰,老约翰的神情不似作伪,证明他没有说谎。
“你是,教会的人?”
“以前是。”老约翰笑了一下,“现在,我只是您忠心耿耿的管家。”
宋默看看老约翰,忍不住想起在格里兰的田野间奔波劳碌的两个乌龟壳,同样是金色骑士,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不过,老约翰刚说一千七百多年前?
那他现在多少岁了?
一个人类,能活这么长时间吗?
宋默的表情充满疑惑,老约翰继续说道:“我是人类,毋庸置疑,至于为何会活这么长时间……因为我和梅尔斯亲王,也签订了契约。”
“契约?”
“是的。当年,亲王被教会和魔族联手伏击,我就是其中的一员,亲王阁下很强大,奈何受了伤,双拳不敌四手,终于被我们揍趴下了。”
宋默张张嘴,到底什么都没有说,用眼神示意老约翰继续。
“教会用圣物禁锢了亲王的大部分魔力,可梅尔斯亲王还是逃脱了。我们一路追杀,一直追到了格里兰,当时的亲王已经是强弩之末,却幸运的遇到了格里兰的领主,同领主签订了契约,保住了性命,但也陷入了长眠。”
“那你?”
“我在亲王沉睡前找到了他,也见到了你的祖先,一个同样黑发黑眼,笑起来,仿佛会驱散世间一切黑暗的漂亮青年。”
老约翰的语气充满怀念,宋默却从中听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
驱散一切黑暗,漂亮,恩?
宋默的眼神变得有些奇怪,老约翰叹了口气,“您不用怀疑,我对您的祖先,一见钟情,爱情,是多么美妙的东西……”
眼见老约翰的话题开始从严肃的残酷斗争转向浪漫的风花雪月,宋默连忙轻咳了一声,“请讲重点。”
“当时,我身负使命,要将梅尔斯亲王彻底消灭!”老约翰的眼神变得凌厉起来,就像是出鞘的利刃,“可谁能想到那个狡诈的魔族,竟然已经和你的祖先签订了契约,将他的一滴血,融入了你祖先的体内!只要他死亡,格里兰家,也将灭亡!”
“所以,你放过了他?”
“是的。为了保住我的爱人,我和魔族亲王签订了契约,之后光明教会的所作所为,更是让我不后悔自己这个决定!”
接下来的话,不需要老约翰多说,宋默也可以想象,这算是光明大陆版的冲冠一怒为红颜?这么说,好像也不太对……
可是,梅尔斯亲王会这么轻易相信一个教会的金色骑士?还是伏击他的凶手?
“他没有别的选择。就算他和格里兰签订了契约,但当时在找他的除了教会,还有魔族。他身上有梅尔斯家的权力之戒,早晚会被发现。当时的梅尔斯家正因为亲王下落不明陷入混乱,罗兰虽然强悍,到底无法弹压下所有意图不轨的人,而瑞斯梅尔斯,还在襁褓中。”
宋默点点头,一旦梅尔斯亲王被从土里翻出来,肯定翘辫子无疑,要等到他的儿子长大成人来把他挖出来,至少要安全的把自己埋上一千七百多年。
这的确挺愁人的。
“我选择和梅尔斯亲王签订血契,这是无法违背的契约和诺言。他将权力之戒交给我保管,只有金色的斗气,才能藏匿权力之戒庞大的魔力气息。”
“那罗兰……”
“她见过我年轻时的样子。当年所有的魔族大贵族,都和光明教会骑士团打过交道。一千七百多年前的光明大陆,可不像现在这么和平。”
和平?
宋默头顶滑下三道黑线,这样的世道,还叫和平?
“毕竟现在只有人类在打来打去。当年可完全不一样,宣称热爱和平的精灵,杀起人来毫不手软,更不用说没有太多是非观念,只认强者的魔族。就连矮人,也时常会来掺一脚。”
乍听老约翰的这番话,宋默有些咋舌,转念一想,事情都过去一千多年了,和现在的他没有任何关系。他操哪门子的心?
他现在最好奇的是,梅尔斯亲王到底埋在哪里,为什么谁都找不到?
“因为他不在格里兰。”
不在格里兰?那刚刚老约翰和罗兰说,亲王睡觉的地方很近,是诓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