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好了。”
宋默推开瑞斯的手,走下床,全身上下只披着一条床单,走到衣柜前,拉开,空空如也。
宋默有些傻眼。然后想起这不是自己的房间,回头看向瑞斯,“衣服。”
瑞斯靠在墙上,单手托着下巴,笑得不怀好意,“我觉得,你这样子,挺好。”
“好你个头!”
宋默随手抓起一件东西就朝瑞斯丢了过去,瑞斯侧过头躲开,打了个响指,宋默身上的床单突然落地,白色的衬衫和黑色的长裤,包裹在了他的身上,衬衫领口镶嵌着透明的水晶,一粒粒组成了梅尔斯家族的家徽。
袖子有些长,在手腕处收紧,并不会显得拖沓累赘。
宋默举起手看了看,衬衫的材质他没见过,穿在身上却很舒服。
“这是魔族独有的布料。”瑞斯走过来,帮宋默系上了衬衫的扣子,一颗接着一颗,都是用珍珠镶嵌而成,“和我想的一样,很适合你。”
“魔族独有的吗?”
“恩。”
指尖擦过衣领上的梅尔斯家徽,瑞斯的眼中闪过一抹隐晦的笑意,随即又取出了一枚蓝宝石领扣,宋默忙推开他,“我不用这些东西。夏天,热。”
“这上面有个小型魔法阵。”瑞斯干脆自己将领扣给宋默戴上,“可以降温。”
宋默不说话了。
整理好着装,瑞斯又打了个响指,根本不需要宋默动一动手指,洗脸刷牙一气呵成。宋默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瑞斯梅尔斯,居家旅行必备,杀人放火必须。
连忙摇摇头,什么乱七八糟的。
宋默早餐和午餐都没吃,就算肚子饿,晚餐也不敢吃得太多。两碗米饭下去,摸摸半饱的肚子,放下了筷子。
“不吃了吗?”
瑞斯也很喜欢米饭的味道,他还不习惯使用筷子,只能用刀叉,动作却十分优雅。和优雅动作相对应的,却是极不优雅的饭量。
宋默刚吃完第二碗,他已经五碗米饭下肚了。
“晚上不能吃太多。”
“哦。”瑞斯了解的点点头,让侍女帮他盛了第六碗米饭。
宋默:“……”
深吸气,他不和非人类比饭量!
睡了一整天,有了精神,宋默开始处理堆积的公务。瑞斯房间里的金子宝石,宋默没收进自己的库房,他最近被黑炎弄得差点神经衰弱,收礼,还是这么大的礼,有压力。
黑炎的宝石可以用糖果葡萄酒交换,瑞斯的金字……用他自己?!哪怕瑞斯说是白送他的,宋默也不敢相信。
领主大人已非吴下阿蒙,深知做人不能太傻太天真。
非人类的钱,不能随便收。
管家老约翰送了一壶茶到宋默的书房,房间中,宋默正精神百倍的伏案工作。
哈洛德送回的报告上详细讲述了卡里城现在的情况,死硬分子都被送回了奇萨王都,纳顿约什也识时务的将手中的权力移交,卡里城的居民对此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反应,整座卡里城,都已经在哈洛德的掌控之下。
当然,明面上还要打着纳尔逊的旗号,不过知道内情的人,全都明白,卡里城,现在已经改姓格里兰了。
“管家,地下商业街可以开工了。”
宋默放下哈洛德的报告,对老约翰说道:“我和罗德,加兰德都提过,他们对这个提议也很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