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再同时看看小马,就一起走了。
不是走,是逃。逃得比两匹被人抽了三百六十下的快马还要快十倍。
小马笑了。门帘里没有声音。
小马笑道:“想不到你这条专剥人皮的蠢猪,还有被感动的时候。”
门帘里的人终于忍不住开腔:“瘦猪是你,不是我。”
小马大笑。
门帘里的人又道:“你比我还瘦,比我还象猪。”
小马大笑道:“我至少还有一点比你强。”
门帘里的明知故问:“哪一点?”
小马道:“遇见了我,你就得跟我走。。
他又解释:“跟我走虽然倒霉,不愿我走你就更倒霉。”
谁也不希望自己太倒霉,所以两个皮匠就变成了三个臭皮匠:一个补鞋,一个赖皮,一个剥皮。
初遇狼人
(一)
九月十二,午后。
晴。
秋天的阳光最艳丽。
艳丽的阳光从正面的窗子里照进来,使得老婆婆的破酒铺看来更破旧,也使得会剥人皮的常老刀看来更可怕。
常老刀通常就叫常剥皮。他的确常常会剥人的皮。
看见了他,老皮立刻走得远远的,不仅远在一丈外,他好象很怕常剥皮会剥他的皮。
无论谁看见常剥皮,都难免会有一种要被剥皮的恐惧。他实在是个很可怕的人,
他矮、瘦、干枯,全身的肉加起来也许还没有四两重。
可是他远比一个三百八十八斤的巨人更可怕,他就好象是把刀子——四两重的刀子,也远比三百八十八斤废铁更可怕。
何况这把刀子的刀锋又薄又利,而且又出了鞘——无论谁看见他这个人,都一定会有这种感觉。尤其是他的眼睛。
他的眼睛看着一个人的时候,这个人通常都会觉得好象有一把刀刺在自己身上——刺在自己身上最痛的地方。
现在蓝兰就有这种感觉,因为常剥皮的眼睛正在瞥着她。
蓝兰是个很漂亮的女人。
很漂亮的女人不一定很有吸引力。
蓝兰不但漂亮, 而且很有吸引力,足以将任何一个看过一眼而远在三百里外的男人,吸引到她面前一寸近的地方来。
可是她已经发现这个男人的眼光不同。
别的男人的眼光,只不过是想剥她的衣服;这个男人的眼光,却只不过是想剥她的皮。
想剥衣服的眼光,女人可以忍受,随便任何女人都可以忍受一只要并不是真的剥,就可以忍受。
想剥皮的眼光,女人可就有点受不了,随便哪种女人都受不了。
所以蓝兰在看着小马,问道:“常先生是不是也肯跟我们一起过狼山?”
小马道:“他一定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