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随着年龄地增大。这几年已经很少看到他们来现场看球了。虽然每个赛季地套票都买。可实在是没有那个精力去现场。那种充满了噪音和热血地地方。是老年人健康地大敌。
但是今天。他却在门口看到了如此多地白发球迷。
有一家从伦敦来地媒体正在门口进行采访。他们显然也注意到了那些结伴而来地白发球迷们。
“以你们现在地年纪。在家看比赛应该比较好吧?”一位年轻地女记者拉住其中几个老头子。把话筒递了上去。
几个老家伙对视一眼。都咧嘴笑了起来。露出了有豁口地牙。
“我们是来看老朋友地。”其中个子最高地老头答道。
“老朋友?”女记者觉得奇怪。她不是诺丁汉人,实在是没办法理解诺丁汉森林球迷们对唐恩的感情。
看到她疑惑的样子,一个矮胖矮胖的老球迷对她笑道:“美丽的小姐,你不是本地人吧?”
女记者摇摇头:“我是伦敦人……”
“你也一定不是诺丁汉森林的球迷,哈!诺丁汉森林球迷的老朋友除了托尼,还能有谁?”
看着这个女记者恍然大悟的表情,几个老家伙互相搂着肩膀,和身边的其他球迷一样高唱起诺丁汉森林球迷们写给托尼唐恩的颂歌,走入了进场通道。
“……我们有一个机器侠,他拥有核动力的心脏!永不知疲倦,绝对不服输……他很招人恨,可是我们爱他!因为他能够给我们带来冠军,敌人们都恨他,都恨他!……托尼托尼!让人又爱又恨的混蛋,哈哈哈!”
“这歌听起来真怪异……”女记者皱起眉头嘟囓道。“完全没调,只是吼出来而已……”
“本来就是这样的。”旁边一个男人回答了她的疑问。“本来就只是球迷们在看台上吼出来的东西而已,随便加了点什么旋律。球迷们认为没什么旋律配得上托尼,于是干脆就用最简单的方式来表达情感了。”
女记者疑惑地看着这个不速之客。
对方则很大方地迎着女记者疑惑的眼光伸出了手:“皮尔斯布鲁斯。《诺丁汉晚邮报》的记者,是媒体中最了解托尼唐恩的人。很高兴认识你,美丽的小姐。”
如果唐恩知道布鲁斯竟然打着自己的旗号去泡妞,他脸上的表情一定很精彩。
现在他却没有心思去考虑别人,让他上心的只有自己的这场主场比赛而已。
他感到紧张了吗?不,但是他的心跳确实有些快。可那是因为兴奋。
就像一个一别故乡数十年的游子,终于要回家了一样。这是他第一次作为诺丁汉森林主教练,在深红球场指挥比赛。之前在深红球场比赛都是以英格兰队主教练的身份,虽然那时候的球迷们也给了他很大的支持,但是那种感觉毕竟和现在不一样。
英格兰队只是偶尔借用一下深红球场,真正的主场是新温布利球场。
现在的深红球场才是他的主场,是他的家。
当初为了这座球场,他勒紧裤腰带干了好几年,低价从世界各地搜刮那些物美价廉的球员,然后还要卖出自己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优秀球员,为俱乐部换取资金。可是当新球场建成之后,他却没有带领森林队在这里打过一场比赛,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现在这个遗憾即将被弥补,他将在这座浸透了他不少心血的球场中一直带队执教直到赛季结束。
“我们该出发了,头儿。”伊斯特伍德站在唐恩旁边,出声唤道。他注意到从刚才开始唐恩就一直处于出神的状态中。他又想到了什么?
“啊?哦……球员们都下来了?”唐恩抬起头看着之眼前的助理教练伊斯特伍德。
“嗯,都在车上了。”
唐恩站起身,将外套披在身上。
“我们走吧,弗雷迪。”
“托尼唐恩已经登上了汽车。汽车缓缓驶出了酒店……正在向深红球场开去……我们将为观众们继续跟踪报道……”守候在酒店外面的电视记者十分激动地对着摄像机说,在他背后,是正在驶离酒店的红色大巴车,那是诺丁汉森林的巴士。
从酒店到球场只有十公里都不到的距离,但是这一路上却警车开道,周围还有记者们的汽车跟踪拍摄。这样的场面是好几年来森林队球员们都没有见识到的,他们也都知道这些记者追逐的焦点是谁。
坐在巴士最前排座位上的唐恩正在和克里斯拉克以及伊斯特伍德小声聊着天。
透过左侧的车窗,他们已
看到深红球场红色的顶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