辑看来都是无法理解的,但它们在生活中又是存在的。虚设,例如我们假设有外表全
然均匀的绳子,则这个绳子可用于提取质量无穷大的物体。在这里,若按照形式逻辑
的观点来看,由于前提假设是背离客观事实的,所以这个逻辑过程就是全然没有意义
的。但是正是各种各样虚设的情景在影响着人的行动。物理上的各种极限就是虚设,
比如绝对零度。它是不可能达到的,但是并不因为其不可能达到就否认绝对零度的意
义。
浸染,例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种想法,尽管大家都知道是有问题的,但是
却总是不能避免在考虑问题的时候落入这种俗套。比方说,成绩好的学生一定什么都
好——尽管谁都知道这是有问题的,但是评价三好生的时候,有多少班级可以避免这
种俗套呢?若形式逻辑是绝对的,那么这种情况就是不可能出现的。 替代,例如“我
觉得好的东西,别人也觉得好”或是反过来“对别人有用的东西,对我也会有用”。再有,
则是两种表述的否定形式——无非是建立在“我和别人不可替代”这个前提之上,无非
是替代的反向使用。其实,到底好不好、有用与否,要试了才知道,那么能不能说替
代这种朴素逻辑就没有用呢?不能。因为“替代”起到的是动机的作用,例如当我断定
“我觉得好的东西,别人也觉得好”的时候,我就会用言行来促使别人也去使用那个东
西。而形式逻辑根本不可能承认替代的价值,因为这在形式逻辑看来是属于偷换概念、
东拉西扯的事情。
赋色,例如一个音乐家,一个会画家,一个雕塑家,看到同一个艺术事件,会被
其认知为不同的概念客体,分别是旋律、颜色、空间。这实际上是这三类艺术家在用
自己本身所具有的属性来“涂抹”同一个事件后所得出的结论,他们给客观世界以自己
认定的“色彩”。用形式形式逻辑来分析问题本身就是一个赋色过程,但是其显然觉察
不到这一点。
逆向解释,即用时间次序上后发生事件来解释先发生的事件。我们说,汪精卫是
个阴谋家,在于他前期追随并保卫孙中山,后期当了汉奸。之所以能说他是阴谋家,
就要求逆向解释——用其后来汉奸的事实来解释其先前的“良好表现”。用形式逻辑一
贯性的观点来看,汪精卫由“好人”变成了“坏人”就是全然不可解释的。
近解释,例如我们走进房间,看到一个人坐在一张桌子面前,桌子上放着一瓶水。
我们会自动把这瓶水的主人假定为那个人,理由就是两者靠近。这是物理上的接近引
起的近解释。还有关系上的接近引起的近解释,即如果初中生的算术不好,初中的老
师可能会假设,该生小学老师的教法有问题。理由就是“该生是那个(小学)老师教
出来的”,两者有关系。最后则是相似性引起的近解释。包括物理相似与概念相似。
物理相似,例如了解了金属钠的特性,对于金属钾的特性就可以做猜测,理由是两者
同属一个主族。概念相似,比方说“朴素辩证法”、“唯心辩证法”、“唯物辩证法”三者有
什么区别?对于没有专门学过的人,解释这些词语的时候就是用他最了解该类词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