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熟悉道路,也不知道兜了多大的圈儿,第二天,终于过了黄河。三人出现小分歧,包凌霄要对身后一直跟过来的那个彪悍家伙动手,杀了他了事。他从登封县城那个酒店,喝了三人一坛酒以后,就这么不远不近一路跟着。
崔一主张找个僻静的所在,抓住好好问问,看模样就不是什么好人,问清楚以后,再杀不迟。
徐通扬不让杀,觉得他一路跟着好得很。路是大家的,谁爱走谁走,万一,人家是想多捡一坛子酒喝呢?凭这个就杀人?
三人大声议论,也不怕后面的家伙听到。那人也骑着马,相距百步,就跟着。
被人大声议论着杀还是不杀,却这么一直盯梢,不离不弃,这小子不是傻,是傻过头了,确实没见过真正的狠人。当然,也可能是根本不怕,这让徐崔包三个心里有些兴奋。
这河北岸沟渠荒滩很多,转来转去,十分讨厌,包凌霄急了,干脆顺着一条路一直往西,她想的是万一遇到一条朝北的大路,说不定就直达太行山了,到了山下,再慢慢打听野猪滩也不迟。
骄阳似火,大路也是曲曲弯弯,走得人渴马更渴,不远处,酒帘在望,枣红马闻到酒香,扬鬃奋蹄,冲了过去。包凌霄也高兴起来,大叫:“打尖了,喝酒去!”
这是一个孤零零的路边小馆子,跟管村管三全的那个馆子差不多,只是管三全有邻居,这个小馆子没有。老板是个中年女人,看起来甚是健壮,手脚十分麻利,一脸的笑容。
三人把马拴好,一共两张桌子,三人选了一张,坐下,包凌霄问吩咐店主:“弄三个盆,倒酒,一个满的,两个半盆,给马送过去,它仨先喝上了,再说我仨。多余的菜,也给它仨弄去。”说着,从袋子里掏出一根金条放桌上:“多不退,少补。”
女店主喜出望外,金条塞进怀里,一连几个万福,进去找盆倒酒。
三盆,一个一个端出去。回来,朝三人笑笑,拿出几个小酒坛,一个一斤酒的样子,放到桌子上,笑眯眯而去,还是不说话。一直跟着的壮汉进来,身后多了四个人,都腰里挂着单刀。
壮汉朝三人鞠躬:“谢谢三位少侠的少室醉。”
崔一:“都谢过一百遍了。请问,你也是去上太行山?这几位面生,好像第一次见到。”
壮汉:“这乱世,也没有别的营生好干,除了劫道,干不了别的。我这样的,小角色,跑腿、打杂。登封见了三位,提溜那么多金子,这不,就跟过来了。三位少侠,好好用餐,再有几十里就到了,我一定会跟大王说,给三位一个囫囵尸首。”
包凌霄呵呵笑:“那就太谢谢你了,叫什么名子?到了阎罗殿,我三也好跟阎罗王说说,让他把你还有这四个,加上你们大王,早点儿也叫过去,那时候,你们就可以接着跟了。”
女店主拿来了碗筷,两张桌子按人数摆好,回去,两手两个大盘子,一个里面半只猪头。
壮汉和四个同伴坐下。五人都拿起筷子,却不动。
壮汉:“小的姓马,叫个尾巴,名子不好听,三位少侠捏鼻捏眼,随便听听就是了。父母起的,不敢不用。大王给我起了个新名子,叫个马长腿,我跑得快,整个寨子里我算第二,那个第一,昨天死了,我现在是不是第一,就听大王一句话了。”
徐通扬:“那么,你爹的名子金贵呢,还是你大王的名子金贵?这样吧,这几瓶酒,你五个先喝了。这就出去跑一下,我仨看看。第一呢,五根金条,第二四根,第三三根,第四两根,第五一根。我仨想看看你跑得究竟有多快。这种办法挣钱,似乎比你五个劫道要更快一些。”
包凌霄提着袋子先走出来,后面跟着崔一。
徐通扬:“走哇,不想赚一笔?”
马尾巴起身,招呼四个同伴:“先把酒喝了。比去!”
五个人三小坛子酒,轮着喝,一会儿,全光。一起走出来,看地上,一二三四五,五堆金条,金光闪闪。
崔一:“跑哇,那边,最大的那颗柳树,先到的五根。”
五个人扔了单刀,一起飞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