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就在那一刻之后,沈力第一次尝到了年少的相思滋味。之后的每天清晨,他比以往更加早、更加用功地到那片合欢树下“晨练”。往往是夜半时分,沈力从梦中醒来,就开始等待清晨,估摸着学校大门差不多打开了,他便从床上一跃而起,匆忙地穿衣洗漱之后,还不忘临出门之前,在门后的镜子前照一下自己的形象。
对于自己的形象,沈力一直以来还是比较满意的。男孩不用长得特别漂亮和细致,否则就少了男人特有的味道,就像沈力,身体及五官的线条恰到好处,是标准的美男子,同时也不会让人讥为奶油小生。
而从那天早上之后,每周他都能“巧遇”女孩一两次。遇见女孩的那一天,一定是他满面春风、举止张扬的一天;而见不到女孩的那天,他便会心情低落,抑郁寡欢。
在几次接触之后,他知道了女孩的名字与人一样美,叫秦若烟。秦若烟的父母都是电子信息研究所的职工,而她本人则就在旁边那家医学院读大一。
沈力开始有点难以想像,这么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龙女般的女孩会学医,跟那些可怕的尸体打交道。慢慢地他就习惯了,觉得像她这样一个外表秀美的女孩,最适合的职业便是白衣天使。虽然沈力平时很少生病,也很少跟医生护士打交道,但他对医护人员有一种天生的敬仰。
女孩也喜欢晨练。可惜她说自己的生活没有规律,如果头一天睡得晚,那么第二天她就会贪睡不起。于是沈力每次跟女孩说再见的时候,都会“别有用心”地叮嘱女孩晚上早些睡觉。
这样相处了一个月之后,沈力已经死心塌地爱上了秦若烟。他已经不满足于每天清晨短暂的相见了,而是想进一步走进这个女孩的世界。于是,他用了一个晚上,很老套地给秦若烟写了一封情书。
那封情书并不长,而且很含蓄。沈力虽然是搞体育的,但同时也喜欢文学,有心情的时候会写一些诗歌或散文什么的。这封情书,实际上也算作一首情诗,题目是《挂念》:什么是时间一场雨可以在我心中飘落一生一世什么是距离阳光照耀着一切我可以感知的地方只因牵挂着我的钟可以静止着只因思念着我的帆可以随时抵达世界如此纷乱挂念是我惟一的单纯生命太多悲欢挂念是我惟一的执著今夜多美丽如果你被我挂念着如果你愿被我这么挂念着诗并没有直接地表露爱意,但寓意已经非常明显了。他相信秦若烟能够体会到他内心深处对她的挂念,那挂念,他愿意是天长地久、一生一世的。
那封情书,在他第二天如愿见到秦若烟之后,在临分手之际悄悄塞给了她。那一刻,他感觉到自己的手指发抖,'奇‘书‘网‘整。理提。供'双颊发烫。他不敢去看秦若烟的反应,一转身便跑了,没有回头地跑了。
那一跑,令沈力后悔一辈子。许多年之后,他还在后悔,当初自己为什么那么怯懦,连追女孩子都不会。如果一切可以重来,他一定不会给她写什么狗屁诗,他会勇敢地拥抱她,勇敢地去亲吻那张萦绕于梦中的脸。因为,在此之前,他连手都没有牵过她的,在那之后,也不再有机会了。
事实上,第二天清晨的一幕,是沈力一生中永远的噩梦。当他一整天都在焦急不安、兴奋期待中度过,一夜辗转未眠之后,当他终于在晨风中奔向那片美丽的合欢树丛时,他看到了他根本无法想像的一幕。
神秘新娘2
在刚拐过那道弯的时候,沈力已经察觉出情况异常。他看到往日在这个时候还非常冷清的街道上,就在那片合欢树下,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人影在晃动,不安瞬间袭上沈力心头。
他想安慰自己那与秦若烟无关,但却直觉地预感到了什么。他用一个运动员特有的速度奔向人群,但他觉得自己跑得好慢,比任何一次奔跑都慢。在跑道上,他常感觉到自己的慢,那终点线对于他永远是想一下子就跃到的。如今,那片人影,却是让他深深惊恐的。他害怕跑过去,又不由自主地跑了过去。
拨开人群,他看见地上躺着一个小小的身体,身上已经盖上了白布床单,而床单已经被鲜血染得通红,那血映进沈力的眼中,让他浑身颤抖不已。
这个时候,警车赶到。两名警察走上来,其中一名警察掀开了鲜红的床单,床单下面是一个浑身是血的女孩。女孩衣冠不整,身上布满了伤痕。一道道新鲜的伤口还在不停地往外冒血,草地已经被血浸透。
只有女孩那张脸是完整的。很奇怪,在她浑身都布满刀口的情况下,她的脸竟出奇地完整,或许是凶手看到这张脸,也不忍心下手,不忍心破坏这份完美吗?
沈力痛苦地呻吟了一声,只觉得两眼发黑,浑身瘫软。不!他不相信他日思夜想、梦想她就要成为他的女友之时,她会以这一幕结束他的幻想。他不相信这是真的,他狂叫,他使劲地掐自己,却感觉不到疼。他不停地问旁边的人,自己是不是在做梦,直到两名警察用怀疑的眼光询问沈力是否跟死者认识的时候,沈力才痛苦地意识到,这残酷的一幕竟然会是真的。
直到秦若烟的父母闻讯赶来,对着她的尸体悲痛欲绝时,他才感到撕心裂肺的疼。那疼让他不能喘息,让他觉得自己高大健壮的身体一下子就软弱下来。泪水布满了沈力年轻的脸庞,这是他自记事以来,第一次哭。为一个女孩,为一个刚刚爱上就爱得欲罢不能的女孩,为一个爱得欲罢不能却匆匆离开这个世界,永远离开他生命的女孩。
可是他的同学之中,没有人知道,那场轰动了青城的恶性凶杀事件的死者,会是沈力心爱的女孩。沈力的同学只知道,就是从那一天起,这个往日青春飞扬、个性鲜明的大男孩,突然变成了一个性格抑郁的人。只有好友姚天平知道,沈力的突变,一定是因为情,而且这个情字,会让他断了所有的欲念。只有他最能理解,为什么沈力在大学整整四年里,都没有去谈恋爱。但姚天平没有去问他,他知道,心灵的伤,需要伤者自疗,别人的关心也许只会在伤口上撒盐。
可是姚天平并没有料到,沈力在多年之后,仍孑然一身。他不懂他为什么放不下年少时那一份模糊的感情。
姚天平并不知道,沈力在这之后,放弃了他的选修课程拳击的真正原因。在此之前,沈力喜欢穿着拳击服,戴着厚厚的拳击手套,在小小的拳击场地与战友对垒,并且永远不服输。哪怕面对的是沙袋,他也会狂热地捶打一通。
而就在那之后,他永远丢弃了心爱的拳击手套。因为只有沈力自己知道,在目睹秦若烟死后,他奇怪地患上了手指疼痛的怪症——当他每次想到她时,都会感到十指阵痛。而他无论做什么事,都会想着她,所以他的十根指头便会随时随地疼。他没有去看医生,他自己清楚,这是因为心病。
因为十指连心,连手指都痛,何况心呢?会有多痛?这只有沈力自己知道。
又是一阵疼痛袭来,令沈力全身一抖。他下意识举起双手,看自己的指头。手指并没有任何异样,但只是痛。有多久没有痛过了?时间真的可以淡化伤痛吗?而为何今日又痛?
夹在指间的烟已经燃尽,窗外的夕阳美景已经散场。沈力回过身,打开灯,重新去看那张照片,似乎还不相信刚才的感觉。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另一个跟秦若烟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呢?而这个女孩,不是别人,偏偏是姚天平的未婚妻。
灯光之下,那眉,那眼,那唇,如此真切,虽然经过了化妆师的修饰,但妆非常自然,看不出多少人为的痕迹。沈力看着照片,眼前忽然浮现出秦若烟的一颦一笑,不禁悲上心头,手指又疼了。
在悲伤的同时,他心里的困惑也愈来愈浓。他又一次去看请柬上新娘的签名。“黎虹”二字夺人眼目,这名字,有一点美艳的成分,跟秦若烟有些缥缈的名字相比,感觉相差甚远,而她们的人,怎么会连神情都相似呢?
那一晚,他将电话打到姚天平那里,名为祝贺,实际上则是探听有关黎虹的消息。而那边姚天平则总是笑。他问:“怎么样?新娘配我是不是绰绰有余呢?”沈力勉强笑笑,问:“这么漂亮的女孩,你是怎么追到手的?”
那边姚天平竟然迟疑了片刻。这迟疑更急遽地加重了沈力心头的困惑,令他无法忍受。
姚天平迟疑了片刻之后说:“都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可这回,不但掉了,而且竟然砸到自己的脑袋上了。”然后姚天平自嘲地笑笑说,“傻人有傻福呀。”
沈力试探着想问更多,比如黎虹的职业和籍贯,还有他们是在哪里认识的。但姚天平笑笑说:“说来话长,我先卖个关子,等你来青城时咱兄弟俩一定好好喝几杯,我会一点一点慢慢告诉你的。”
这便是姚天平的典型做派——性格慢,跟沈力的急脾气正好相反。沈力心里骂了一句,心想:你跟黎虹求婚的时候,怎么不说慢慢来,先谈个马拉松式恋爱再结婚呀?你小子在这件事上怎么这么心急啊!
沈力郁闷地挂了电话。那边姚天平临挂前还一再叮嘱这次婚礼的伴郎一定要沈力做。沈力当然没法拒绝。谁先结婚,另一个人就做伴郎,这是他们多年来的约定。能有一天做姚天平的伴郎,也是一件天大的高兴事儿。只是,如果不是请柬上的这张照片,这一切就会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