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真是一对中的一支,总应该能找到另一支的吧。”
“我们把枪都摆在他家里了,你可以去看一看。”
“以后再说吧。咱们还是一起去看看现场。”
以上对话是在警官的小屋里进行的,这屋已成为地方警察站了。从这里走半英里路,或者说穿过了秋风瑟瑟的、遍地是金黄色凋落了的羊齿植物的草原,我们就到了一个通往雷神湖的篱笆门。顺着雉鸡禁猎地的一条小路来到一块空地上,我们就看见土丘顶上那座曲折的、半木结构的住宅了,它一半是都德朝风格,一半是乔治朝建筑。我们侧面有一个狭长而生满芦苇的小湖,中心部分最狭。马车路沿着一个石桥穿过湖面,而湖的两翼形成一些小池沼。警官在桥头停下来,指着地面说:
“这里是吉布森太太尸体躺着的地点。”
“你是在尸体移动之前到达这里的吗?”
“是的,他们当即把我找来了。”
“谁去找你的?”
“吉布森先生本人。在有人大呼出事的时候,他和别人一起从宅子里跑下来,他坚持在警察到达之前不许移动任何东西。”
“这是明智的。我从报纸上得知枪是在近旁打的。”
“是的,非常近。”
“离右太阳穴很近吗?”
“枪口就在太阳穴边。”
“尸体是怎么倒下的?”
“仰面。没有角斗挣扎的痕迹。毫无痕迹。没有武器。她左手里还攥着邓巴小姐给她的便条。”
“你是说手里攥着?”
“是的,我们很难弄开她的手指。”
“这一点十分重要。这排除了死后有人放条子做假证据的可能性。还有呢!我记得条子很简短,写的是:
‘我将于九时到雷神桥。格·邓巴’
是这样吗?”
“是的,福尔摩斯先生。”
“邓巴小姐承认是她写的条子吗?”
“是的,承认。”
“她怎么解释这件事的?”
“她准备到巡回法庭上进行辩护。她现在什么也不说。”
“这个案子确实是耐人寻味。便条的用意非常含糊不清。”
“不过,〃警官说,“如果允许我发表意见的话,我认为在整个案情中便条的含意是唯一清楚的。”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
“现在假设条子真正是她写的,它当然是在一两个小时以前被收到的。那么,为什么死者还用手攥着条子呢?她在会见中总用不着去看条子吧?这不是很奇怪吗?”
“经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确实有点奇怪。”
“我需要坐下来静静地想一想,〃说完他就坐在石栏杆上。我看出他那警觉的灰眼睛到处瞧着。突然,他一跃而起,跑到对面栏杆跟前,掏出放大镜细看石头。
“怪事,〃他说道。
“是的,我们也看见栏杆上的凿痕了。我想可能是过路人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