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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7章 精神病院逃逸者(第1页)

寒风呼啸的冬夜,大巴窑的街头灯火阑珊。凌晨两点,当大多数人都沉浸在梦乡中时,一位年轻的木匠,我们暂且称他为阿木,却刚从电影院出来,脸上还挂着与女友看完电影后的甜蜜笑容。他哼着小曲,步伐轻快地回到了位于大巴窑7巷大牌11号的家。

等待电梯的间隙,阿木的目光被楼道口的一个褐色旅行包吸引。那包鼓鼓囊囊的,就像装了个小宇宙似的。他四下张望,四周静悄悄的,连只夜猫子都没见着。

好奇心这玩意儿,有时候就像个调皮的小鬼,非要让人去探究个究竟。阿木心里咯噔一下,想着:“这谁丢的包啊?不会是什么宝贝吧?”他刚伸出手想打开看看,突然注意到包底似乎有淡淡的红色水印,包身上还有斑驳的印记,顿时心头一紧:“不对,这感觉不妙啊!”

阿木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声音都有些颤抖了。

警察很快赶到现场,小心翼翼地打开旅行包的拉链。随着拉链的滑动,一个血淋淋的头颅露了出来,紧接着是扭曲如婴儿的尸身。死者是个年仅9岁的女童,名叫黄秀叶。她有着8个哥哥姐姐,本该是家中的小公主,却在这寒风中遭遇了不测。

据法医鉴定,黄秀叶在遇害前遭受了残忍的性侵,她的生殖器官有伤痕,直肠内也检测出了精液。凶手在给她注射了镇静剂后强奸了她,然后又用手捂住她的口鼻,使她窒息而亡。警方在现场盘问了大约250人,但线索寥寥无几,调查陷入了僵局。

就在大家还沉浸在黄秀叶遇害的悲痛中时,两周后的一个下午,又一起悲剧发生了。在大牌10号与11号之间的一棵树下,有人发现了一个男童的尸身。他名叫加扎利,是个10岁的马来小男孩。前一天他还和表兄弟们在玩耍,结果遇到了一个假意寻求帮助的神秘女子。两人随后坐上了一辆出租车,从此便没了音讯。

法医检查后发现,加扎利死于溺毙,虽然并没有性侵的迹象,但他的背部有灼伤,手臂也被戳穿,血液里也检测到了镇静剂。这两起案件之间似乎有着某种微妙的联系,但警方却仍然一头雾水。

大巴窑的夜晚再次笼罩在了恐怖和谜团之中。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哪怕是一滴鼻血,也能成为揭露真相的线索。话说这凶手,大概做梦也没想到,正是那倒霉孩子鼻子里的“红宝石”一路洒落,成了指引正义使者上门的“红色丝带”。警察叔叔们沿着这串“红色密码”,直捣黄龙,来到了大牌2号的七楼,敲开了林宝龙那扇“是非之门”。

林宝龙,四十有一,家里老大,从小就走上了“不归路”,兼职当起了“神明代言人”。别看他顶着“乩童”的名号,实际上就是个打着神棍旗号的江湖骗子。他的业务范围广得很,对女士们,那是财色兼收,两手都硬;对男士和老太太,他则“手下留情”,仅限于财物交流,还算有点“职业道德”。他的看家本领非“针与蛋”的魔术莫属:先给针来个“黑炭妆”,巧妙地让它潜入鸡蛋内部,再用神秘粉末封印缺口。仪式上,鸡蛋几经转手,咒语一念,蛋壳一敲,顾客们看到黑漆漆的针,当场就被唬得一愣一愣的,信以为真,乖乖掏腰包。

更绝的是,林宝龙的私生活比他的骗术还精彩。他居然和老婆、情人过上了“和谐”的三人世界。这老婆陈梅珠,原先是舞池里的花蝴蝶,和已婚的林宝龙擦出了“爱”的火花,成功上位。谁知道,嫁过去才发现,这林宝龙简直就是“恶魔在身边”。但架不住暴力和恐吓的“特殊疗法”,陈梅珠硬是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不仅成了老公的帮凶,还被迫“内外兼顾”,甚至遵照林宝龙那套“阴阳大补论”,和马来青年、自家亲弟弟上演了一出“伦理大戏”。

至于那位情妇何家凤,原本只是个单纯的客户,却被“针与蛋”迷得七荤八素,丢下了家庭。林宝龙更是“艺高人胆大”,用电疗的幌子,把何家凤的老公送上“西天”。何家凤虽然因此精神错乱,但林宝龙倒是个“有情有义”的人,把她接回家,冠上了“圣妻”的名号,继续他们的“神仙日子”。这剧情,编剧看了都得说一声“服”!

话说警方踏入林宝龙那间昏暗小屋,仿佛一脚踏进了《聊斋志异》的片场。迎面就是一个神台,直挺挺地对着大门,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神器和神像,有的还涂着鲜红的液体,气氛诡异得能拍鬼片。林宝龙那时穿戴整齐,看起来就像要参加“百米冲刺大赛”,实则是准备脚底抹油开溜。

厨房里的血迹,林宝龙先是说成是蜡油,后来又改口是鸡血,可惜法医专家一出手,立刻真相大白——人血无疑。家里其他地方,比如冰箱、房间地板,血迹斑斑,就像是在玩“找血迹大冒险”。但真正让林宝龙等人栽跟头的,却是藏在电话簿里的那张小纸条,上面赫然写着两位受害人的名字,简直是“自曝家丑”的典范。就这样,林宝龙和他的“红粉知己”们被一锅端了。

审讯室里,三人坦白从宽,说干这些是为了“报复社会”。原来,林宝龙在1980年底的“神棍生涯”差点翻车,被顾客举报,警方正对他虎视眈眈。这下,林宝龙怒了,决定上演一出“大戏”,转移警方视线。他自编自导自演,宣称被印度神“时母”附体,忽悠陈梅珠和何家凤这两个“忠实信徒”,说只有献祭孩童才能让警方转移火力。

于是乎,这两位“迷妹”开始了她们的“猎童计划”。1981年1月24日,何家凤在教堂“捕获”了无辜的黄秀叶,用糖果屋的套路把她骗到了“狼窝”。接下来的剧情,就像是黑暗版的“午夜盛宴”——食物和饮料里掺了氟西泮,小秀叶一睡不起,林宝龙便借着“神的名义”对女孩施暴。

午夜时分,三人上演了“窒息游戏”,还上演了一出“血色仪式”,用孩子的血涂抹神像,确保“仪式”到位。为了确认“任务完成”,他们还用冷水和电击做了个“终极测试”。之后,可怜的小秀叶被装袋,像垃圾一样丢在了组屋电梯旁。

2月6日,第二个孩子加扎利也落入了他们的圈套。同样的配方,不同的反应——这孩子对药物不太感冒,迟迟不睡。林宝龙急了,只好上绑绳大法。怎料,孩子醒来后拼命挣扎,三人慌了神,一顿“江湖绝技”糊脸,最终让孩子“安静”了下来,重复了之前的血腥仪式。

这番操作,简直就是一场荒诞的“邪教大戏”,最终等待他们的,自然是法律的严惩。

话说那场“家务大作战”,男童临终前的奋力挣扎,让林宝龙家成了“灾难现场”——呕吐物、大小便、还有那触目惊心的鼻血,满屋子的“自由创作”。陈梅珠成了“临时清洁工”,而林宝龙和何家凤则忙着“处理”后事。可偏偏,一滴叛逆的血迹漏网,成了警方的“邀请函”,让三人组的“清洁大作战”功亏一篑。

两天后,法庭成了三人新的舞台,他们被控两项谋杀,辩方则搬出了“精神失常”的老戏码,力图把三人描绘成“精神病院逃逸者”。然而,控方律师不买账,证据展示得跟推理小说一样精彩,指出他们作案时的冷静与狡猾,直指他们冷血无情,专挑弱小下手。

这案子,火得就跟夏天的冰淇淋,街坊邻里一提林宝龙,那眼神都能喷火,法院门口更是成了“围观群众集散地”,大家都等着吃瓜吃到最新鲜的那一口。

终于,1983年5月25日,大戏迎来了高潮。人群涌动,只为一睹“审判时刻”。法庭里,座位比彩票还抢手,短短15分钟的判词,比电影预告还紧凑。法官大人直接给三人的“精神病”辩护泼了冷水,形容林宝龙是“邪恶的阴谋家”,陈梅珠则是“狡猾狠毒的帮凶”,至于何家凤,虽然有精神分裂的背景,但案发时状态稳定,也得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最终,三人被判绞刑,林宝龙那句“谢谢法官大人!”成了他的“告别演出”。

林宝龙,一夜间成了“全民公敌”,连他的律师都收到了“地狱来信”。而那位控方律师,则是春风得意,直奔局长宝座,只是七年后,自己也因贪污进了班房,这反转,比电视剧还狗血。

这起案件,多年后仍是新加坡人心中的“恐怖片”之首,尤其是住在案发地附近的居民,提到林宝龙,那愤怒的小火苗,依旧在眼底燃烧。这故事,成了邻里间流传的“都市传说”,提醒着人们,人性的暗角,有时比黑夜还要深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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