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吗……不。”
“一会儿吃什么?”我说,“我想吃点清淡的东西,我想喝汤。”
“……我点了…
…”
“晚上我们可能睡不着了,要打游戏吗?”
“……好。”
声音低到几乎听不见的地步,我面前出现一个好机会。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我按耐住激动的心情,语气平稳,“我给你买了一件新衣服,你等会儿要穿穿看吗?”
“……呼……唔,什么衣服?”
“一件有点清凉的秋装。”我一本正经,“黑白配色,衣料厚实,垂坠感强,关键是版型很好。”
“好。”声音彻底吞进嘴里。
假如提姆的大脑尚且能够运转,他就该发现,我们一般用“垂坠感”形容阔腿裤或者长裙。
“nice!”我暗自为自己鼓劲。
他答应了,我用手机录音了。如此铁证,他不能反悔。
哼哼,我的礼物可是在我的衣柜里躺了近半个月呢。
清凉秋装早已饥渴难耐。
269
提姆点了他去过的一家会员制餐厅,外卖的派送时间很久,久到我们睡了一阵回笼觉。
他忘了一些暂时不用被发现的东西,很好。
我们乱七八糟塞了一
堆东西到胃里,他今晚没有额外工作,我们挤在沙发里打游戏。
他发现了提摩西留下的游戏存档。
“你和他一起打游戏!”他瞪大眼睛,震惊地控诉,“双人游戏,他用了我的手柄!”
“没有,他拿的是给客人用的手柄。”我狡辩道,“他的游戏水平没你厉害,我们只打了几关。”
“我要删掉他的存档,”提姆歪歪扭扭地靠在我肩上,像一条烤过的芝士条,“他没机会玩了。”
这其实说不太准,提摩西也不是第一次来我们这条时间线了。
但提姆现在是一只委屈巴巴的小狗,在其他时间线被狠狠踹了一脚,跑来我这里要安慰。
我承认我是一个偏心的家伙,“没关系,你删吧。”
他的手指在手柄按键上挪来挪去,没能按下去,“算了,”他气哼哼道,“放在这里,和我的战绩做对比。”
我很想说他的游戏水平也就约等于两个提摩西,没有什么好骄傲的。理智让我闭嘴。
提姆稍微提精神,“我们继续上次没打赢的关卡吧?”
“好喔。”我把他拽过来,亲亲他的嘴角,“现在感觉好点了吗?”
我看见他的脸红到发烫。
皮肤白的人脸红起来总是很明显。
270
显而易见,我们的作息时间和我们的游戏水平都是一塌糊涂。
等我们因为手柄没电放下手柄,天色将亮。
我们好像根本没做什么正事,只是吃饭、打游戏、上厕所。
这是今天的第二次睡眠时间,我的眼皮都快抬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