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犹豫地打开名册,找到自己那一届,顺著系上同学一个个名字往下看,没几秒,便找到自己的名字。
她的名字,还让丹蔻用红笔给圈了起来。
“这是干么?”她更糊涂了。
丹蔻不语,以眼神暗示她继续往下看。她迷惑地看下去,又看见了另一个被红笔圈起的名字,她定睛一瞧,猛然倒吸一口气。
是黎明淳!
那工工整整的印刷体,确实印著他的名字。
“他跟我是同学?”她吃惊不已。
“嗯哼。”丹蔻点点头。
她睁大眼,想了又想,聪明的脑细胞死了成千上万,好不容易才闪过灵光。
他跟她是大学同学,他说大学时系上有个聪明又奇怪的女生,他说那个女孩躺姿很不文雅,歌声却很甜很动听,他说,他因此爱上了Fly me to the moon这首歌。
他说,他爱上了她——
“难道他暗恋的那个同学,是我?”
“没错。”丹蔻又是意味深长地点头。
老天!她瞬间烫红了脸,心跳加速。
他大学时喜欢上的怪女孩,他追得半死,对方却无动于衷的那女孩,竟然就是她!
天哪!天哪!
她忽然慌了,像只无头苍蝇,在咖啡馆里团团转起来。
她就是那个把他忘得乾乾净净、彻彻底底的女孩,她就是他口中那个迟钝到让他想杀了砍了的怪女生。
她居然还白目到自以为是地安慰他,完全不晓得自己正割痛他的心,而他正苦笑著淌血。
简直天兵!她简直是天字第一号,白目到极点的大笨蛋!
她懊恼地想拿把刀自我了结。
难怪他会一声不吭便出门远行,连当面跟她道别都不愿意。
“男人啊,很脆弱的。”仿佛嫌给她的打击不够大,丹蔻还淡淡补充。
她听了,脸色一白,冷汗涔涔。
男人很脆弱,男人最好面子,再怎么洒脱的男人,也受不了遭人如此一次次地践踏自尊。
总是迟钝的她,总算在那一天,明白了黎明淳一直藏著不肯说的心意,她总算恍然大悟。
只是这份领悟,似乎来得太迟了。
他不再在她面前出现,行踪飘忽,连丹蔻和他的家人也很难掌握他落脚何处,他仿佛正如他字条里所说的,离开了台湾,浪迹天涯。
她找不到他,只能三不五时闯进他屋里,四处摸摸弄弄,藉著触碰他的东西安定自己慌乱的情绪。
她拉著丹蔻,走遍了台北的唱片行,搜括他曾经作过的每一首曲子。流行歌也好、电玩配乐也好,只要是他作的曲,她都将CD买来珍藏,然后,日日夜夜狂听。
在一遍又一遍地聆听他的音乐后,她觉得自己似乎渐渐能了解,这个老是想著他的女神作曲的男人,是带著什么样的心情在思念著她、暗恋著她——
电话铃响,打断汪蓝沈思。
“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