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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1页)

做人得讲良心,得有责任,不论何时,我都不愿意触碰到师父一家的生活底线,万一将来生意上有什么挫折,可不能让师父一家搞到衣食无着啊。

生意就是这样,一旦红火起来,就不是你去找钱,而是钱要来找你。

我都成了本地会赚钱的名人,只两三年,我在临近六个乡镇开了分店不说,在县城繁华的商业地段也占据了一块巨大市场。

短短五年的时间,我冒出了头,成了实至名归的致富名人,成了有钱一族。由于公司日进斗金,只要打着我“品鑫”两个字,别人都能买账。甚至很多人还生怕不能和我做成生意,就像妖精们闻到“利益”的唐僧肉香一样,都要上来咬两口。

先前没有抵押就一定贷不到款,现在农行主抓借贷的主任找上门来,又打哈哈又递烟:“刘经理,几弟兄帮帮忙,贷点款出去,我们分配了贷款任务要完成,否则发不起工资呢。”

鼎盛时,我公司的大旗下面,销售商店和维修店达到了十一个,聘请的职员达到了五十人,上交税费每年达到二十万。这理所当然地牵动了政府、税务、工商和劳动局的神经,他们都想把我捧上天,也好成就他们事业上的非凡业绩。于是我顺理成章地选成了镇里的人大代表,提名为县里的政协委员,当然这些虚名不仅没能给我的事业带来多大的好处,相反花费了很多的财物和精力,不过镇里那个被叫“马列”的副镇长说:“品鑫啊,这可是政治待遇呢,买都买不来的,要好好珍惜哟!”

我买了私家小车,到县城买了套宽敞的商品房,并煞费苦心地装修了一番。在镇里那些人眼里我现在算是“富可敌国”了。可是尽管我和玉音真心接了好几次,师父师娘就是不肯进到城里的商品房里居住。师父说:“老啰,还是乡下空气好,再说热脸热土的分舍不开呀!”

这几年里,张玉音为我生了一个儿子——大志,一个女儿——小芸。既然爸爸器宇轩昂,妈妈美丽大方,自然儿女都乖巧可爱。师父师娘将全部的爱心迁移到了他们身上,也将全部的生活热情燃烧了起来。这使玉音能够腾出手来,帮忙打我理生意上的一切。说实话,在这份上,光是各种应酬就已经够我应接不暇了,很难再来管理一些具体事宜。

当然,我不想就此停止脚步,无休止的野心驱使我还有心要攻进州城,乃至省城。

有钱,有车,有房,有美妻娇儿,我原本以为这就是我美好生活的全部内容。能时不时出入高档消费场所,能隔三差五带上妻儿外出旅游休闲,再看旁人艳羡的目光,耳听溢美之词,我总是会情不自禁地轻诵初中学过的古诗:“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不过,有一个隐秘的习惯,我从来不曾改变,那就是我总喜欢悄悄积攒小钱。

也许是我贫穷之时的防备心理作祟,我总是将口袋里剩下来的一些小钱,暗暗存往一个大肥猪的瓷罐里。有时是一毛,有时是一元,有时是五元、十元。慢慢等到那个存钱罐再也“吞”不下去了的时候,我又接着买来了另一个瓷罐。

有一次被玉音发现了,她问:“家里藏那两个‘大猪’干啥?”我说:“小时候养成习惯了!”她也就没有再追问。

在我的心里始终还有一个难解的心结,那个结一直纠缠得死死的,那就是关银花。

我每半年都给家里寄上一两次钱,也经常和爸妈通电话,得知关银花现在过得很苦,很艰难。她已经有一个孩子了,可是由于丈夫吃喝嫖赌五毒俱全,生活竟然过到难以为继了。

回想过往的林林总总,我就想通过父母也寄给她一些钱,可是我分明知道,以她的性格是绝对不会接受施舍的。有好几次,我都准备妥当了要坚决回一趟老家,可是总是正准备成行的时候,又被缠身的事务拦了下来,脱不开身。

这一天,我万分吃惊地收到了关银花的来信,看过信的内容,我再也无法坐得住了。

“相思一夜梅花发,忽到窗前疑是君”,看信之时感受竟是那样的真切。

第二十七章    白发谁家翁媪

原来关银花已经通过我的父母,得知了我如今的情况,她终于脱离了婚姻的苦海,回了娘家去生活。物是人非,如今拖娃带崽回到娘家,银花成了后家人诟病关家的话柄。

意外收到的关银花的来信中有这样一段话:“有一把伞撑了好久,雨停了也不肯收;有一束花闻了许久,枯萎了也不肯丢;有一种情意一定能做到永久,即使青丝变白发也必能在心底深深保留!鑫哥,我永生永世只做你的女人。哪怕我现在结过婚了,可是我生命里,最舍不得的那一页,永远只为你收藏!”看完这一段来信,我泪泉翻涌,心潮起伏,再也无法平静。

我直接抓住张玉音的手:“玉音,对不起,我必须要回趟老家,处理好和关银花的情感。我不能做一个无情无义之人!看了她给我的来信,我一分钟都无法平静了!”以前开始和玉音交往之时,我就已经告诉了她我和关银花过往的一切,她都听得泪流满面,因此现在我要回家一趟,张玉音一点都没有反对。她说:“鑫弟,我不是个小家子女人,是生活无情扯断了你们的情思。你要记得这里的生意,记得这里的老婆孩子,处理好就早点回来。”

我说:“玉音,我们一起回老家去吧?也趁机看看我的父母。”她说:“现在公司这么大一摊子,老人年岁大了身体也不好,孩子又还小,你回家走了,我怎么能离离得开呢?”

临回家前,我将生意上的事务完全交给了张玉音,为了便于有事时好联络,我还将回乡的消息报告了镇里领导和县里领导,以免因回家了,造成公司生意上一些不必要的损失。那个“马列”副镇长就问我:“要不要我帮助联系一下你家乡的领导呢?再不是干脆我们派人送你?”“我一介平民回趟老家,兴师动众要不得!”我再三谢绝了。当然,我还是非常感谢他的一番好意。

但是谁知道我后来回乡,还真带来了不尽的麻烦呢?

我当即开始策划:该怎么回去呢?衣锦还乡吗?

这当然是最体面的,可是这只能增加我和关银花的距离感。她愿意靠过来吃我的软饭吗?肯定不会,因为我知道她的性格是非常要强而倔强的。

好在平时我也没有在父母亲那里过多透露我的现状,原因是我一直认为自己还处于未定型的发展时期,不愿意父母因此过多为我担心和焦虑。于是我最终决定这次干脆低调简从回乡。

回乡的过程就是一次回味贫穷、回味苦难的历程。离家乡越近,心儿跳得越剧烈,通往家乡路越来越窄小,山越来越高大,路边行人的步履越来越迟缓,房屋和设施也是越来越矮小和简陋。

我先开车到县城,然后坐那摇摇晃晃、缓慢爬行的中巴车回到镇里,最后一辆不断颤抖倾侧的小货轮送我到了我家门前的小河滩边上。

越发年迈的母亲早就等在那里,眼睛都望长了。“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辛弃疾词里描述的,正是我回家时泪眼里看到的情景。

见我衣着简朴地回家,手里只提着个黑色塑料口袋,也没有拿大包小包的行李和礼品,周八婆等几个长舌妇女抬头觑了几眼,就在河边叽叽喳喳小声开了。我笑着一一问候那些乡邻,他们也大多现出不屑一顾的轻慢表情。

尤其是周八婆话音里夹棍夹棒的:“回来就好唦,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再穷嘛也是自己的家唦,总比在外面受苦受颠簸要好点撒!”

我苦笑着,没有做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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