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是用买来的信纸和白皮子的薄信封把信给唐丽华寄走了。
宋长玉设想过一些和唐丽华接触的机会。比如说他要是生病了,去医院打针,打针的事就可能由唐丽华操作。再比如他要是在井下受了伤,到医院包扎,也可能会碰上唐丽华。在打针或包扎期间,他争取和唐丽华说上几句话,问唐丽华喜欢不喜欢读信。他相信,只要他提到信,唐丽华就会猜出写信的人是他。那样,唐丽华就算把他对上号了,他们两个就算接上头了,二人就可以就信的内容进行交谈。可是,宋长玉的身体不错,没有生病。他在井下干活比较注意安全,也没有受伤。他听说过,有的矿工为了能到医院把某个女医生或某个护士近距离多看几眼,竟不惜把自己的手指或脚趾弄伤。宋长玉觉得自伤的办法太拙笨了,也太拙劣了,只有智商低下的人,才会使用那种动物性的办法。就是八年见不到一个女人,他也不会那么干。他采取的办法,是在通向大食堂的路上等唐丽华。
他所住的宿舍在一座单身矿工宿舍楼的一楼,楼前面不远,就是矿上的大食堂。宿舍楼和食堂之间有一个通道,去食堂吃饭的人大都要从那里走。这就是说,宋长玉不必出楼门,只站在自己宿舍的玻璃窗内,就把去食堂吃饭的人看到了。谁不吃饭呢?只要是人,不是仙,就得吃饭。雪白大褂穿得像仙的唐丽华,也免不了要吃饭。在窗子后面,宋长玉只要有耐心,只要不怕把腿站酸,把玻璃望穿,几乎每天都能看见唐丽华。去食堂吃饭时,唐丽华就把白大褂脱下来了,只穿平常的衣服。唐丽华穿的衣服一点都不奇异,花色淡雅,不争不叫,浑身上下透着凡人般的自然朴素。宋长玉不必担心唐丽华会发现站在窗后的他,因为唐丽华走路从不左顾右盼,仿佛她要去吃饭,心里只想着米饭白菜,便直奔食堂的卖饭窗口而去 。这天中午,宋长玉穿好了衣服,抿好了头发,准备好了碗筷和饭票,不一会儿就把唐丽华等来了。他冲出楼门,紧走几步追上唐丽华,让心跳平稳一下,尽量以平静的口气跟唐丽华打招呼:“唐丽华你好!”
唐丽华站下了,转回身回敬了一句“你好”,把宋长玉打量了一下,仿佛在问,你是谁?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宋长玉说:“对不起,我叫宋长玉。”
唐丽华像是想了想,笑了,说:“你就是宋长玉呀!你写的信我都收到了,写得挺好的,语句挺通顺的。”
宋长玉说:“写不好,瞎写,让您见笑了。”他把和唐丽华第一次搭话想象得比较困难,原以为唐丽华会装作想不起他是谁,更不一定会承认收到了他写的信,没想到唐丽华承认得这样爽快,笑得如此自然,姿态这么大方。相比之下,他倒是显得有些小气,有些拘谨,有些委琐。他满脸发热,不用照镜子,就知道自己的脸一定红得厉害。在随着唐丽华一块儿往食堂走时,他的手足也有些无措,好像不知道先迈哪条腿更合适。
唐丽华指出他可不是瞎写,说:“我看你写得挺认真的,一定下了不少功夫吧?”
宋长玉没有回答自己下功夫没有,只说:“谢谢,不敢当,不敢当,请多多批评。我心里有一些想法,不知道跟谁说,就冒昧给您写了信。您是矿上的先进工作者,写作水平一定比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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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丽华说:“这回你可说错了,我最怕写文章,在学校时就怕,老师一让写作文我就头疼。”
“不会吧,您太谦虚了。”宋长玉也笑了一下。一笑,他放松多了。
唐丽华说:“我说的是真话,不是谦虚。我对会写文章的人都很羡慕。”
矿上的大食堂分为里外两部分,里边是操作间和卖饭的地方;外边是职工们就餐的大厅。里外由一面长墙隔开,墙上开有十几个卖饭的窗口,需要买饭的人都在窗口外面排队。既然是二人一块儿走进餐厅的,宋长玉就和唐丽华排在一个队。排队时,唐丽华礼让了一下,示意让宋长玉排在她前面。宋长玉受惊似地往后退,说:“哪能呢,女士优先。”坚持让唐丽华排在他前面。宋长玉注意到,唐丽华拿的是一对小号的鸭蛋青色搪瓷碗,碗里放着一只不锈钢的饭勺,勺柄上錾着细花儿。而他拿的是两只大号的土烧瓦碗和一双木头筷子,筷子一根粗些,一根细些,还一不般齐。他不知不觉地把拿碗的手垂在下面,想到该换两只新碗和一双新筷子了。餐厅面积颇大,里面摆着上百张餐桌。餐桌都是用钢筋水泥预制而成,桌面呈圆形,下面是一根粗重的独腿。为防止就餐者移动桌子或搬走椅子,餐厅里所有座位也都用钢筋水泥制成了仿古的石鼓型。以前,宋长玉在餐厅里也多次看见过唐丽华,往往是,唐丽华买了饭就走了,大概是把饭菜端到自己宿舍里吃去了。唐丽华偶尔也会在餐厅用餐。她只要在哪张餐桌前坐下,在哪张餐桌正吃饭的矿工就再也不敢抬头,把饭匆匆吃完就离开了,饭不热也会出一头汗。唐丽华使用的餐桌倘是事前没有别人呢,那一直是她一个人占一张桌,矿工们谁都不敢往她跟前凑。他们宁可在旁边的餐桌前挤得乱扛膀子,甚至互相骂,谁也没勇气跟唐丽华同桌就餐。这就是煤矿工人的可怜处境,越是女人缺乏的地方,他们偶尔看见一个女人就像老鼠看见猫一样害怕啊!宋长玉想好了,唐丽华今天要是在餐厅用餐的话,他就跟唐丽华坐一个桌。他有这个自信,也有这个实力,可以与唐丽华对话。既然和唐丽华已经互相认识了,已经对上话了,一个桌吃饭也是顺理成章,他不能错过这个时机。
在排队等候买饭时,唐丽华又跟宋长玉说了几句话,唐丽华说:“我建议你不要再浪费自己的才华。”
宋长玉听得一惊,明白唐丽华话里的意思,是不让他再给她写信了。浪费?这怎么能是浪费呢?他一时语塞,不知道说什么好。
“有这个才华,还不如给局里的矿工报写点稿子呢!”
噢,原来是这个意思!宋长玉转惊为喜地问:“你看我能给矿工报写稿子吗?”
“当然可以了,我看你的文字表达能力,写稿子没一点问题。”
“我不认识矿工报的人,写了稿子,他们会登吗?”
“编辑对稿子不对人,只要你写的稿子达到质量要求,我想他们会登的。我哥就在矿工报当编辑,你把稿子寄给他也可以。我哥的名字叫唐胜利。”
宋长玉只有感激的份儿了,他说:“太谢谢您了!”
在和唐丽华说话的当儿,宋长玉看见有个排在前面的人回头看他。他用眼角的余光把左右扫了扫,发现排在两边队里的人也有不少同行在注意他。他不禁把胸膛挺了挺,赶紧把眼角的余光也收回来,装作谁也没看,什么也没发现,只重视眼前的唐丽华。唐丽华比他低得多,他看到的是唐丽华的头顶、脖颈和小小的肩膀。唐丽华剪得是短发,头发梳得一丝不乱。唐丽华的脖颈白皙得他不敢多看,仿佛多看一眼就显得不够尊重。唐丽华的肩膀窄窄的,窄得让人怜惜。唐丽华身上散发的是医院共有的消毒药水来苏水的味儿,以前他不大喜欢闻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