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年经历
鄂容安的早年经历展现了他从科举入仕到逐渐成为朝廷重臣的过程。雍正十一年(1733),鄂容安通过科举考试成为进士,随即被选为庶吉士,并被任命为军机处章京,这标志着他在政治生涯中的快速起步。清世宗(雍正帝)对鄂容安寄予厚望,认为他具备成为栋梁之才的潜力。
乾隆元年(1736),鄂容安被授予编修之职,并进入南书房行走。南书房是当时皇帝处理政务的重要场所之一,鄂容安能够在此任职,表明乾隆帝对他能力的认可。紧接着,乾隆二年(1737),他被任命为侍讲,负责为皇帝讲解经史典籍,这是对他的学问水平的高度肯定。
乾隆三年(1738),鄂容安担任日讲起居注官,负责记录皇帝的言行和国家大事,同时担任侍读。这些职务使他得以近距离接触皇帝,了解国家政策和决策过程,为他日后的政治生涯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乾隆五年(1740),鄂容安被任命为詹事府詹事,这是一个重要的文职,负责辅佐太子。然而,鄂尔泰出于谦逊考虑,曾坚决推辞这一任命。乾隆帝认为鄂容安能够胜任此职,并且指出鄂容安一直遵守家训,受到先帝的重视,因此坚持任命他。同年八月,鄂容安又被指派进入上书房,与福敏一同工作,负责教育皇室子弟。
然而,鄂容安的职业生涯并非一帆风顺。乾隆七年(1742),他因为左副都御史仲永檀泄露密奏之事而被罢官。这次挫折虽然短暂影响了他的仕途,但乾隆帝并没有放弃对他的信任。乾隆八年(1743),鄂容安再次被任命为上书房行走,并被授予国子监祭酒的职务,负责管理最高学府。
乾隆九年(1744),鄂容安被委派与刑部尚书来保一同前往奉天,与侍郎兆惠共同审理奉天将军额洛图的案件。这表明他在处理复杂案件方面的能力得到认可。乾隆十年(1745),他被任命为兵部右侍郎,并袭封父亲鄂尔泰的三等伯爵,进一步巩固了他在朝廷中的地位。
乾隆十二年(1747),鄂容安晋升为兵部左侍郎。然而,同年九月,因与兵部尚书彭维新等人在处理总兵高琦武备废弛一案中违反规定,鄂容安受到了训诫。尽管如此,乾隆帝还是给予了他宽恕,让他继续留任原职。
乾隆十三年(1748),鄂容安担任会试副考官,并兼任翰林院掌院学士及国子监事,负责管理和指导文官选拔和学术研究工作。
二、治理河南
鄂容安在乾隆年间担任河南巡抚期间,展现出了卓越的治理能力和对民生的关注。乾隆十三年(1748)十月,鄂容安暂时担任河南巡抚。在他任职期间,不仅成功完成了向大小金川输送军队的任务,还因其妥善安排而被赐予孔雀翎作为嘉奖。
乾隆十四年(1749)正月,鄂容安上疏陈述文武官员的表现优劣情况,得到了乾隆帝的高度赞扬。四月,河道总督顾琮调任漕运总督后,鄂容安被委以处理河南河务的重任。为了更好地治理河南境内的河流,鄂容安亲自深入伏牛山地区,对连绵八百余里的山脉进行了实地考察。考虑到伏牛山连接陕西、湖北两地,易于藏匿不法分子,鄂容安下令实施保甲制度,并将这一措施上报朝廷,得到了乾隆帝的赞赏。
同年,卫辉参将阮玉堂因督操时鞭打士兵而引发兵变。鄂容安迅速采取行动,首先惩治了叛乱的士兵,然后再罢免了阮玉堂,这一举措与乾隆帝的想法不谋而合。此外,鄂容安还积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下令购入大量粮食补充各地常平仓,并组织修缮开封、归德、陈州三府的干支河流,以确保蓄水灌溉的功能。乾隆帝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在同年十一月赐予他所袭伯爵“襄勤”的称号。
然而,乾隆十五年(1750)十月,乾隆帝巡视河南时,鄂容安却因一件涉及民间捐赠的事情而遭遇批评。他上疏报告河南士绅自愿捐款五十八万多两白银用于地方建设,但乾隆帝明确表示,自己巡游各地绝不允许给百姓增加负担,并命令将款项退还给民众。鄂容安请求保留捐款,以免中间环节贪污,但乾隆帝对此表示不满,并在保定召见鄂容安时严厉指责他,要求其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
乾隆十六年(1751)三月,鄂容安弹劾归德府乡绅、云南布政使彭家屏及前任江苏按察使李肖筠抗粮达七千多两,结果两人被革职并追缴款项。同年,鄂容安还被派遣到湖北会审湖广总督永兴及布政使严瑞龙涉嫌贪污的案件。经过调查,最终确认永兴在进京时私受贿赂,而唐绥祖虽无贪赃枉法的行为,但在管理上存在疏忽。乾隆帝根据鄂容安等人的调查结果,对相关人员作出了相应的处罚,包括撤销永兴的职务,并要求刑部重新拟定永兴及其他涉案人员的罪行。
三、治理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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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容安在治理山东期间,展现出了一位优秀地方官员应有的责任感和实际操作能力。乾隆十六年(1751)八月,鄂容安被调任为山东巡抚。他上任之时,正值济南地区遭受严重水灾,粮食价格飞涨,百姓生活困难。面对这一紧急状况,鄂容安立即采取措施,请求按照乾隆十三年的先例,暂时解除海禁,允许商人前往奉天(今沈阳)运输粮食,以缓解当地粮食短缺的问题。
与此同时,鄂容安还与东河总督顾琮合作,规划堵塞张秋挂剑台的河决,并修复运河堤坝。他们共同主持修建了从台儿庄到德州长达一千余里的运河堤,并沿堤建造堡房,以便于管理和防御。此外,他们还堵住了太行堤的涵洞,有效缓解了宁阳等地的水患问题,保障了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乾隆十七年(1752),鄂容安注意到山东各州县在官员交接时经常出现库银和仓谷亏空的现象。为此,他上书提出整顿措施,要求各府严格核查财务状况,确保公款安全。这一提议得到了乾隆帝的高度赞赏,并被批准实施。鄂容安的这一举动不仅加强了财政监管,还提高了地方官员的责任意识。
同年,鄂容安改任江西巡抚。在江西任职期间,他负责审理上犹县一起严重的反叛案件,涉案人员为何亚四等人。鄂容安依法处理了此案,有效地维护了地方治安和社会秩序。
乾隆十八年(1753),鄂容安被授予更为重要的职务——两江总督,负责管理江苏、安徽两省的政务。这一任命不仅是对他以往工作的认可,也是对他未来更高期望的体现。
乾隆十九年(1754),鄂容安继续展现出其改革的决心。他向朝廷上书指出,江南地区由于地广事繁,导致胥役(基层官吏)中存在的弊端日益严重。具体表现为淮安等地在赈灾过程中出现的欺诈行为,苏州等地在漕运管理上的不规范现象,以及徐州等地在徭役征派中的种种问题。鄂容安建议严格核查并惩治这些弊端,并下令各属胥吏必须遵循法定编制,禁止任何形式的冒名顶替和额外征用白役(无偿劳役)。这一系列改革措施得到了乾隆帝的认可,并被批准执行。此外,鄂容安的政绩考核结果优异,被加封为太子少傅,进一步彰显了其在朝中的地位和威望。
四、征伐准噶尔
乾隆二十年(1755),随着杜尔伯特台吉策凌和辉特台吉阿睦尔撒纳等人的归附,清廷决定对准噶尔用兵,目标直指达瓦齐。乾隆帝认为鄂容安年轻力壮、勇猛且熟悉军务,于是召他入京,授予参赞大臣的职务,并与总督刘统勋共同筹划粮草和马匹等后勤事宜。
乾隆帝对此次远征极为重视,特别指示鄂容安在军中不仅要关注军事进展,还要记录沿途地理、风俗等信息,特别是那些与汉、唐时期历史文献相吻合的地方,以及汉、唐未曾到达过的区域。这一指示反映了乾隆帝希望通过此次军事行动,恢复和扩展汉唐时期的疆域,并为后世留下详细的地理和文化记录。
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分两路进攻准噶尔。永常以定西将军的身份率领西路军,萨喇尔则担任定边右副将军,鄂容安作为参赞大臣跟随。在进军途中,鄂容安与萨喇尔一同安抚和招降了沿途的诸多部落,并向达瓦齐发布通告,传达了清廷的意图。
随着清军的推进,达瓦齐被俘,伊犁地区得以平定。然而,就在这一胜利之际,胡中藻因作诗讽刺朝廷而被处决。胡中藻是鄂尔泰的学生,而鄂尔泰的侄子鄂昌与胡中藻有过诗歌交流,因此受到牵连。乾隆帝责备鄂容安未能及时上报这一情况,因此没有给予鄂容安相应的战功奖励。尽管如此,鄂容安仍然被命令与班第一同留守伊犁,继续处理当地的事务。
五、壮烈殉国
阿睦尔撒纳的叛变迹象愈发明显,鄂容安及时将这一情况上报朝廷。乾隆帝随即命令鄂容安与萨喇尔率军前往塔尔巴哈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行动。然而,阿睦尔撒纳在入觐途中突然发动叛乱,伊犁地区的宰桑们纷纷响应,局势迅速恶化。
面对突如其来的叛乱,鄂容安与班第奋力抵抗,但由于叛军力量强大,双方实力悬殊,鄂容安与班第最终难以支撑。在绝望之际,二人互相安慰说:“今日徒死,于事无济,负上付讬矣!”班第选择了自杀以表忠诚,而鄂容安则因手腕无力无法自尽,最终命令自己的仆人在自己腹部刺入刀刃,壮烈牺牲。
乾隆二十一年(1756),鄂容安的灵柩被运送回北京。为了纪念这位忠诚的将领,乾隆帝下令将其灵柩安置在昭忠祠,并特建双烈祠以表彰他和班第的英勇事迹。乾隆帝亲自前往祭奠,并赐予御制诗篇,以示崇敬。此外,乾隆帝还命令割取叛贼阿巴噶斯克什木的耳朵,在鄂容安灵柩前祭奠,以示惩戒。
按照惯例,大臣去世后由内阁拟谥号,再由皇帝裁定。鉴于鄂容安出身翰林,通常情况下谥号会带有“文”字。内阁提出了“文刚”和“文烈”两个谥号供乾隆帝选择。然而,乾隆帝认为这两个谥号不足以完全表达对鄂容安的赞誉,因此亲自删去了两个“文”字,最终定谥为“刚烈”,以彰显其英勇无畏的精神。
乾隆二十六年(1761),乾隆帝进一步表彰鄂容安的功绩,命令将其画像绘制于紫光阁,并亲自题写赞语:“世臣知书,料善论兵。惜弗通语,遂弗烛情。变起仓卒,力战命毕。用违其材,实予之失。”这句话不仅概括了鄂容安的学识与军事才能,也表达了乾隆帝对其未能充分理解和利用鄂容安才能的遗憾之情。
结语
鄂容安的一生是忠诚与牺牲的典范,他不仅在其有生之年为大清帝国做出了巨大贡献,即使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也选择了维护国家的利益。这样的精神,即使在今天看来,依然具有深远的意义。通过回顾鄂容安的事迹,我们不仅能更加深入地了解清代的历史,也能从中汲取到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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