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悔,亦无惧。哪怕王洵是个被通缉的江洋大盗,这辈子也要跟他赖在一起。富贵贫贱,悲伤快乐,永远在一起,永不回头。
王洵笑呵呵地抱着紫萝,感受着自己胸口一点点变得湿润。四个多月来,从没有一刻,他的心脏如现在般柔软,里边充满了幸福与满足。这是他的家,他的女人,他这辈子要保护的所在。没离开之前,不觉得有多牵挂。几个月不见,才一点点发现家的重量。
“你,你可回来了?”紫萝哭得唏哩哗啦,鼻涕眼泪一起往王洵胸口上蹭,把干涸和血迹重新润湿,染了自己满脸。
王洵轻轻笑着,没有回应。已经长满茧子的大手,慢慢从对方丝一般的头发间捋过。由发根,到发梢,说不出地惬意。紫萝慢慢抬起头,王洵也恰恰准备嗅一嗅她的发香,二人的目光在半空中相遇,立刻纠缠在了一处,彼此羁绊拉扯,再也无法分开。
紫萝的脸突然变得如春花般绚丽,红嘟嘟的嘴唇慢慢举起来,长长的睫毛遮住了眼睛。王洵毫不犹豫地吻了下去,如饮醇酒。紫萝的身体瞬间发出一阵战栗,腰肢越来越软,整个人几乎都开始融化。王洵慢慢抬起头,双眼含笑,手臂猛然一用力,抱着紫萝,大步走进屋子。
“郎君,别,雪烟在旁边看着呢!”小紫萝立刻吓得花容失色,双臂却紧紧地勾住了王洵的脖颈。王洵哈哈大笑,快步走到床前,将紫萝放了上去。“雪烟,去厨房给我烧一桶洗澡水。顺便跟姨娘说一声,我要先洗了澡,然后才能吃饭!”
小紫萝在床上打了个滚,抓起一件刚绣完的丝帕,盖在了自己的脸上。两只鸳鸯在一波春水间交颈而游,随着她火热的呼吸,整件丝绣栩栩如生。
小别胜新婚。
接下来的几天,王洵过得极其滋润。要么在家中跟紫萝腻在一处,说一些只有两个人才觉得有趣的傻话,做一些彼此都开心的事情。要么出门去找白荇芷,听歌,喝酒,打情骂俏,乐此不彼!
经历了一场风波,白荇芷变得比原来还要纵容他,除了最后一层壁垒之外,几乎满足了他一切要求。“反正,清萍开在池塘里,早晚还不都是二郎的!你就容奴家保留一个小小的心愿,待嫁给你之后,二郎要如何,奴家便如何好了!”
“我要你每天晚上唱歌给我听!”经历了几个月的军营生活,王洵的性子也比先前沉稳了许多,将大手从对方的衣服里抽回来,笑着打趣。
“二郎现在每天不都在听么?”白荇芷没想到王洵居然提出了这么一个简单的要求,楞了楞,依恋的眼神中露出了几分好奇。
“当然不一样,我要你……,唱歌给我听!”王洵笑着把嘴唇递过去,贴住白荇芷的耳朵。
“坏蛋!”白荇芷登时满脸飞霞,逃也般滚出老远。抱了个靠枕当盾牌,躲在后边,遮住半边身体,又羞又娇,声音宛若歌声的余韵,“如果,如果二郎真的喜欢,也,也未尝,未尝不可!”
“真的?”王洵大笑,两眼登时冒出了热烈的光芒。
“嗯!”白荇芷咬着牙点头,然后又飞速摇头,“真是没正经。人家还以为你脱胎换骨了呢!”
“脱胎换骨,那还不容易?”王洵立刻收起笑容,摆出一副私塾先生的刻板模样,长揖及地,“娘子,月明星稀,乌雀南飞,咱们行一回周公之礼,可否?”
“呸!”白荇芷一把将靠枕丢了过来,笑得在毡塌上直滚。
笑闹够了,二人又把头并在一起,仔细规划答应给周老虎等人的酒宴。有了白荇芷这能接公孙大娘衣钵的欢场行首在,宴会安排起来从容得多。几乎每个细节,包括客人们的口味和喜好,酒令的难易程度和针对范围,都考虑得清清楚楚。
转眼到了三天后,周啸风、赵怀旭等人如约而至。没想到王洵真有本事将公孙大娘和李白两个请来,平素气焰嚣张的周啸风连话都说不利索了,结结巴巴地比划了好一阵儿,才终于让大伙明白,他有好长一段时间都在碎叶城附近驻扎,城里边,无论是汉人、羌人、回纥人,还是突厥人,都以那里出了一位大诗人为荣。其中好几次,为了争论李白到底是奉命改姓为李的突厥王族,还是正宗的汉人血脉,百姓们大打出手。多亏了安西军及时赶到,才没弄出更大的乱子!
对于此等殊荣,李白早就见怪不怪。笑了笑,冲着周啸风轻轻拱手,“给周将军添麻烦了。李某乃陇西布衣,恐怕跟突厥王族搭不上什么关系。至于祖上是谁,家谱里记载不祥,李某自己也没精力去穷究。”
“谪仙真是洒脱!我记得有位前辈说过一句话,人不是畜生,不需要名血名种!”赵怀旭接过话头,笑着赞颂了一句。
“此言甚妙!”李白楞了楞,大笑着抚掌。“为了这句话,也该喝一大杯!”
“干!”众人立刻举盏,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放下酒盏,周啸风却怕李白误解了自己质疑他的血脉,结结巴巴地继续解释道:“我,我,唉,我是个粗人,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了。青莲居士不要责怪才好,我只是想说,在碎叶一带,无论胡汉,皆以李兄为荣!”
“父老乡亲们的厚爱,着实令白惭愧!”李白冲着周啸风轻轻点头,“好多年没回去过了,不知道故乡那边变成了什么样子?”
“没,没什么变化!”提起安西四镇的风貌,周啸风紧张的心情终于略有缓和,喘了口粗气,向李白描述道:“一切都是老样子。大漠、黄沙、古道、驼队,还有的就是一排一排的胡杨,胡杨树……”
“还有我大唐将士,手持长缨,在大漠雄关之间纵横驰骋!”高适快速接了一句,替周啸风补全了整个西域的雄伟画面。
在座当中,李白出生于碎叶,崔颢曾经去边塞上游历寻找出人投地的机会,高适充任过陇右节度使高仙芝的掌书记,岑参刚刚加入封常清幕府,做了一名掌管文书判官。相互之间,倒也不乏共同话题。很快,便热闹地打成了一片,杯来盏往,不亦乐乎。
公孙大娘依旧没忘记上次酒宴的欠账,不待酒酣,便寻了机会上门逼债。李白和高适早有准备,笑着调侃了几句后,便把两首赞颂其舞姿的诗作拿了出来。看得白荇芷极其眼热,暗中不断给王洵使眼色,让其向李白等人替自己也求一首诗,以便日后跟同行姐妹们炫耀。王洵却不好意思每顿酒都要求对方拿诗作来换,摇摇头,故意将白荇芷的威胁视而不见。
见二人老是眉目传情,周啸风等人便又开起了玩笑,问白荇芷是不是觉得欠了王洵的救命之恩,打算以身相许?白荇芷登时羞得面红耳赤,径直往公孙大娘身后躲去,逗得众人哈哈大笑。笑过了,高适和李白却不知道周啸风口中的救命之恩是怎么回事情,忍不住好奇追问。跟大伙一混得脸熟,周啸风立刻本相尽露,当即添油加醋,将三天前王洵英雄救美的壮举描述了一番。
故事说完,立刻搏了个满堂彩。李白、崔颢、高适、王荃等人都拍案赞叹,佩服王洵武艺超群,给了某些仗势欺人的家伙一个痛快的教训。王洵却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想了想,低声解释道:“不是我的武艺好,而是那三个家伙身手太差了些。连马上重新装填骑弩的本事都没学会,偏偏还出来当刺客!”
“小家伙,不带你这么埋汰人的!”高适以为王洵在谦虚,忍不住笑着打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