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事情,隔着几千里地,想打听点儿消息可真不容易!”
“行!不知道达夫公,高,高大哥想听哪方面的消息!”王洵终于放松了心情,双手捧起面前茶盏,大口大口地喝了个痛快。
“随便说说吧。”高适端起架在炭火上的白铜茶壶,亲手给王洵把茶盏添满,“人都是贱骨头。在长安时,总觉得长安城太拥挤。等走到了这边,又开始怀念起长安城的热闹来。”
这个范围给得实在太广,一时间,王洵也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京兆尹王鉷倒了,牵连进了谋反的案子。那时候,不知道高大哥是否还在京师?”
“我刚刚离开没多久,路上就听说了!与你小子有关系吧,我记得,春天时就是你小子,活捉了王鉷家的刺客!”高适用铜筷子捅了捅火盆中的白炭,令里边的火头烧起来更旺一些,西域不比长安,天冷得厉害。而他如今已经年过半百,身子骨远不如王洵强健。本不该再到边塞来吃这份苦,但心中那份对功业的渴望,却轻易难以冷却。
“我只是不小心被卷入其中。本以为双方就此各自罢手了,谁料到这里边的水竟然浑得看不见底儿……”话匣子一打开,王洵的心态便越来越轻松起来。一边慢慢喝着茶,一边把当日自己奉命去抓叛贼的经过,以及邢縡等人如何英勇,如何临死之前痛陈时弊的场景,带着几分敬意说了出来。
“那姓邢的,倒也是个好汉子!就是心眼太实了些!”高适一边听,一边轻轻用手指叩打自己的膝盖。“临死之前还想着把王鉷一家摘出来,谁料到王家哥俩从一开始起,就在利用他!”
“大伙也是这么说。邢将军死得可惜了!”王洵点点头,小声附和。
“不是可惜,而是他自己笨,根本分不清形势。”高适突然又开始摇头,叹息着补充,“朝廷的积弊,相信很多人都能看得见。可解决起来,却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他打算兵谏,看似快刀斩乱麻。实际上这一刀斩下去,恐怕后果远非他所能控制!”
这几句话所涉及的层面又太深,王洵只有瞪大眼睛听的份儿。待高适点评完了,才看了对方一眼,很小心地说道:“王鉷死了之后,他手中的大部分权力就归了杨国忠及其爪牙。封大将军也离开了京师,返回安西四镇替高仙芝主持具体事务了!”
“那也在应该的范围内!”高适皱了下眉头,笑着点评,“杨国忠那厮渴望王鉷手中的权力不是一天两天了。既然能扳倒对方,当然不会在这上面吃亏。李林甫呢,他就任由杨国忠大肆安插党羽?”
听到杨国忠在对方口中带上了‘那厮’的头衔,王洵心态更加感觉安稳,摇摇头,笑着补充道:“不甘心又能怎样?王鉷是李相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出了这么大的事情,陛下能不起疑心么?我听人说,王鉷死后第二天,李林甫就大病了一场。随后病情时好时坏,对朝中的事情,已经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原来是这样?”高适忍不住皱起了眉头,“怪不得杨国忠最近手伸得越来越长。原来是已经肆无忌惮!如果李林甫真的一病不起的话,嘶……”他用力紧了紧身上的皮裘,仿佛无法忍受大漠深处吹来的寒风,“那可就有点儿麻烦了,朝廷已经三十年未经动荡……”
“高大哥好像很不喜欢杨国忠?”王洵笑了笑,低声询问。对他来说,李林甫和杨国忠乃一路货色,都是大大的权奸,无论谁在台上,都不会干什么好事。
“不是不喜!”高适笑着看了王洵一眼,很羡慕对方的年纪。年少就是好,可以懵懵懂懂,可以茫然无知。有的是时间去成长,去琢磨。“李林甫虽然心胸狭窄,但还有本事压得住局面。而杨国忠那厮,当个混混可以,做一国之相,恐怕非社稷之福!”
见王洵眼中还是有些困惑,他笑了笑,低声补充:“没本事的人爬到高位上,即便兢兢业业,也会把事情弄得一团糟。况且杨国忠这人私心甚重,考虑事情时,恐怕总将自己的小家,摆在国家的前面。小子,你这趟西域,恐怕来得不大是时候!这边,也太平不了多久了!”
“不是时候?”王洵越绕越糊涂,顶着满头雾水重复。
“皮之不存,毛将焉覆?!”高适端起茶盏,仿佛恨不得其里边装的是一盏酒,“这边,有太多太多的变数。回纥人,铁勒人,突厥人,还有远道而来的大食人,各自都成一股势力!中原若是一直安定,所有势力都会俯首帖耳。说我大唐语言,着我大唐衣衫,以我大唐子民自居。若是中原有事,恐怕这些家伙立刻会跳起来反咬一口!”
“啊?”如同被人兜头泼了一盆冷水,王洵瞪圆了眼睛愣在了当场。他来西域,可不是为了送命来的。本以为在封常清的麾下,可以轻轻松松地打得塞外之敌望风而逃。谁料到西域的局势复杂程度丝毫不亚于长安城内,弄不好,自己小命都得交代于此。
仿佛猜到王洵心里在想什么,高适忍不住摇头而笑,“小子,念在你今晚陪我喝酒的份上,我送你一句话,有些责任乃男儿与生俱来,逃,是逃不掉的。”
说罢,也不管王洵听懂听不懂,将手中茶水一饮而尽。
西域,中原,男儿,责任。整整一夜,王洵都在想高适所说的话。他以前的朋友和长辈们,有人敦促他建功立业,有个教导他纵情享乐,却从没有人如此清楚地告诉他,生活中还有“责任”两个字。
这两个字是如此沉重,一时间竟压得他辗转反侧。第二天早晨起来跟高适告别,不知不觉顶上了两个老大的黑眼圈。
“没睡好?”高适见他一脸憔悴,忍不住笑着调侃,“想是我这里床太硬,比不得锦华楼的软榻吧!”
“不,不是……”王洵被笑得脸上发烫,赶紧轻轻摆手,“我在太累的时候,反而睡不踏实。”
“那还是不够累!”高适又笑,面孔上带满了促狭之意,“真正累的时候,随便在沙丘背后找个土坑,也能睡上一整天。半夜醒后,抬头四望,周围一圈绿眼睛。狼群不知不觉就围了过来,就等着狼王的号令呢!”
那种滋味王洵从来没尝试过,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可前往疏勒的路已经走了一半,根本不可能回头。“沙漠里的狼很多么?通常用什么办法对付?”本着多一份准备,就多一份活命机会的原则,他小心翼翼地向对方请教。
“多!”高适非常坦诚地回应,“越靠近水源,遇到狼群的机会越大。半夜时点起一堆篝火,多少能管点儿用。但要想平安从狼嘴了脱身,关键是不能输了气势。狼这东西跟狗一样,都是势利眼。你表现得越冷静,他越不敢主动攻击你!”
在群狼环伺之下,保持冷静谈何容易?王洵咧了咧嘴,满脸苦涩。见他被自己吓住了,高适忍不住哈哈大笑,“小子,别这么沮丧。狼群一般只攻击落单的人,不会攻击商队,更没胆子主动跟军队开战。在这世界上,最危险的动物不是狼,而是人!狼攻击你,是为了填饱肚子。人如果想害你,往往不需要任何理由!”
“那是!”王洵继续咧嘴。从昨天晚上到现在,高适教给他的东西太多了。与人交往的经验,战场上保命的经验,西域各民族的习俗。谁知道对方从哪里学来了这么多知识,填鸭一般塞过来,令他几乎无法招架。
“先去添饱了肚子吧。多吃些,进了大漠,再想吃口热乎饭可就难了!”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高适像叮嘱自家晚辈一样叮嘱。事实上,他在心中的确也把王洵当做了自己的晚辈。中原承平日久,肯主动前来西域历练的年青人已经不多了。特别像王洵这种出身于勋贵之家,衣食和前程都不用自己操心的年青人。无论他因为什么而来,能在西域这片土地上生存下去,就等于又给大唐播下了一粒种子。
三千年生,三千年死,三千年不倒。胡杨树在,丝绸古道就在。大唐子弟在,大唐旌旗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