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药一定要趁热喝,效果才好,虽然龙天昱的身体素质异于常人,但防微杜渐,不能仗着自己身体好就随意糟蹋,到老了之后都会找上来的。
“好。”
龙天昱眉眼带着笑,转身就进了船舱。
床上早就摆好了一套干净的衣服,从内到外,从上到下都已经搭配好了。
龙天昱看到就不由得笑了。
还得是自己的夫人,就是跟他心有灵犀。
等到他换好了衣服,擦干了自己的头发,林梦雅已经让人端了一碗药回来。
小福宝今天精神得很,明明已经跟着娘亲忙活了一大早上,但是她就是不困。
现在她正咬着自己肉肉手里的小糕点,好奇地看向爹爹。
比起娘亲,对于爹爹,她就觉得有些陌生。
但是龙天昱每次看到女儿的时候,都会对她笑得极为温柔。
小孩子就像是小动物一样,对对方散发出来的气息非常敏感。
假如对方是真心喜欢她,她就会感觉到对方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善意,也乐于亲近。
同样如果是有心怀恶意的人出现,那孩子多半会讨厌或者是莫名的哭闹。
就算是一开始抗拒陌生人的靠近,可之后却能感觉出来对方对自己是否怀有善意。
就像是小雷达一样,大部分时间都是很准确的。
比如说现在,小福宝在安安静静地盯了她亲爹几分钟后,突然伸出了自己的小肉肉手。
“给!”
她说这个字的时候十分用力,而且非常清晰。
林梦雅笑了起来,她就觉得其实小福宝看似很安静很乖巧,但她应该是这三个孩子里最有性格的一个。
墨言不必说了,这是一个天生的小戏精,变脸比翻书还快。
但是对于家人,他却始终如一,内外有别,这一点就很好。
小宁儿看似高冷,实则心却是软的。
但他却不会过分善良,行事自有自己的一番准则,绝对不会担心被人道德绑架。
至于小福宝,小姑娘在有限的清醒时间里,大部分都很安静,但是她喜欢静静地观察这个世界。
她每次都可以清楚明白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小小年纪就像是已经学会了深思熟虑,并且能切中要害。
林梦雅觉得,自己家里可能要出一个了不起的小姑娘了。
龙天昱看了眼被肉肉手攥得乱七八糟的糕点,非但没嫌弃,反而十分高兴地蹭了点渣渣。
“真香!爹爹谢谢我们小福宝,小福宝替爹爹多吃一点好不好?”
再厉害的男人,在遇到香香软软的小闺女以后,也会不自觉地变夹子。
就连林梦雅也觉得稀奇,他们两个成婚这么多年,她还没怎么听过他夹着嗓子说话呢!
怎么说呢?
她闺女最厉害了!
龙天昱很想抱一抱自己的小闺女,但他身上太冷,又怕万一冰到孩子就不好了。所以只舍得用自己已经温热的手指,轻轻摸了摸闺女的小脸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