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伦的身后靠着一根路灯杆,不然根本不可能撑住两只行尸。
但即便如此,短短时间内,格伦的双手也已经开始了剧烈的颤抖,他真的要撑不住了。
卡尔深呼一口气,行尸和格伦之间只有一条手臂的距离,绝对不能出现失误。
瞄准,确定无误,扣下扳机。
“嘭!”
格伦左右撑住的那只行尸应声而倒,污血与脑浆溅了格伦一手。
但格伦现在可顾不了这么多了,狠狠的松了口气,两只手撑住那只行尸,顿时轻松了不少。
“卡尔,继续开枪杀了它!我的匕首在它身上!”
卡尔其实很想说,自己这两枪能中,绝大部分可能都是运气因数。
毕竟是第一次开枪。
如果再来一枪,卡尔也说不准会不会偏到格伦脑袋上。
不过,既然格伦都让自己开了,那么为何不开呢?
开过枪之后,卡尔好像有点上瘾了,从没人告诉过卡尔,开枪也会上瘾。
眯眼,瞄准,扣动扳机。
“嘭!”
最后一只行尸应声而倒。
依旧很准,并没有偏到格伦脑袋上。
其实主要还是有格伦两只手控制住行尸,这个行尸已经差不多是固定靶了,会好瞄准不少。
不然卡尔怎么可能拿格伦的生命开玩笑。
“我的天。”格伦靠在路灯杆上喘着粗气。
卡尔看了一眼街道方向,果然有行尸被枪声所吸引了,虽然只是尸群外面那一部分,并不算太多。
但绝对不是自己和格伦两个人可以应付的。
“格伦我们,该走了,行尸被吸引了。”
“对,快走,我们先走。”
卡尔提醒道,“你的匕首别忘了,它还有用。”
格伦点点头,冲尸体的肚子里拔出匕首,匕首插的很深,刀身全部没入了,格伦还是废了些力气才拔了出来。
拔出匕首后,格伦赶紧带着卡尔跑路。
“卡尔,你的枪法怎么会这么好?”格伦很惊讶,难道这国家小学就会教怎么用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