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网友微博爆料红十字会八大丑闻:1郭会长80万元的百达翠丽;21。3万元的天价帐篷;3魔都红十字会万元餐费;4中江红十字会1万元救灾药开5万元发票;5红十字会主任承认对每笔捐款提取6。5%管理费;6山城红十字会用捐款招待建委吃喝;7无锡红十字会将援助四川捐款扣掉60%;8招标无资质的裕隆诺亚帐篷公司中标。
一个郭美美毁掉了红十字会,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空前加剧。当然,这个郭美美还毁掉了一个冉冉升起的歌坛新星“郭美美”。
就那个唱“我不怕不怕了,我神经比较大…”,然后就“不见不见不见啦”!
反正这个郭美美不是个省油的灯,进去以后,出来。然后再进去。
希望不要有另外一个叫陈景云的人,干了坏事然后让我背锅。
“阿们,我的主,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求求你们了!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啊!”
华清嘉园房价每平米大跌1000元,原因是:201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若干问题(三)》(俗称新婚姻法)实施。
解释指出,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也就是说,房本上如果没有女主人的名字,离婚以后如果一开始是双方出资共同购买,因为没有女方名字,会认为是男方婚前财产。
很多人认为,新婚姻法会使得女性离婚后人房两空,降低了男方离婚的成本。其实这是一种误读。
其实新的司法解释只是为了现代离婚案件中常见的纠纷问题提供了明确的判决依据,使夫妻间复杂的财产关系(尤其是房产关系)更加简洁明了。
但为什么我们听到的更多的是放大了对女方不利的言论?甚至让女方“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因为长久以来,男方出资买房被认为是天经地义。有房成为重要的择偶条件,甚至成为了一道门槛。
只是一套房子少则十几万,动辄上百万,属于家庭中的大宗商品。
如果夫妻间感情破裂导致离婚,没有出资买房的一方最终无权分割房产,这维护了买房人的权益,却触动了另一方的神经。
在一条一条算计的那么清晰的条例面前,想靠不纯粹的婚姻致富的想法已经行不通了。
网上有人评论:新婚姻法鼓励了奋斗青年,维护了婚姻投资人、婚姻质量投资人利益,堵上了企图利用婚姻或破坏婚姻的人,取得别人资产的路子。
第三者、嫁富女、嫁房女请自重了!
国家的初衷一定是好的,问题是女方不干了,丈母娘直接提议,你买的房子要不加我女儿的名字,不好意思,我们不嫁了!
哎,中国多会能让着急娶媳妇的男方占据主动权过?你上有政策,我下有对策。
所以啊,华清嘉园还是受到了波折,房价降到了每平米3万4千元,年底最低的时候,一平米报价甚至降到了元。
当然这可能也就是最低的时候了,再过一年半,华清嘉园的房价就会像坐了火箭一样,突飞猛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