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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部分(第1页)

“哦!情愿他们杀了我。”

旅馆老板转向弗兰兹,神色之间象是在说:“你的朋友一定是发疯了。”

“我亲爱的阿尔贝,”弗兰兹答道,“你的回答太伟大了,倒很有高乃依说那句‘让他去死吧’时的气概。只是奥拉斯作那样答复的时候,当时是关系着罗马的存亡,而我们这儿只不过是随便去玩玩的问题,为了随便去玩玩拿我们的生命去冒险,那未免太荒唐了吧。”

“啊,一点不错!”派里尼老板大声说道,“说得好!这才说得有点道理!”

阿尔贝给自己倒了一杯红葡萄洒,不时地喝上一口,嘴里喃喃地说着一些让人听不清楚的话。

“好了,派里尼老板,”弗兰兹说道,“我的同伴现在不说话了,而你也知道我的性情是很爱和平的,那么告诉我这个罗吉·万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是一个牧童还是一个贵族,年轻还是年老,高个子还是矮个子,把他描写一下,如果我们碰巧遇见他,象让·斯波加或勒拉那样,我们或许可以认识他。”

“这几点,谁都无法对您说得再清楚了,因为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小孩子,有一天,我从费伦铁诺到阿拉特里去的路上落到了他的手里,我真走运,他还记得我,不但不要赎金就放了我,还送给我一只非常华贵的表,而且把他的身世讲给了我听。”

“让我们来看看那只表。”阿尔贝说道。

派里尼老板从他的裤袋里掏出一只布累古怀表,上面刻着制造者的名字,巴黎的印戳和一顶伯爵的花冠。

“就是这只。”他说道。

“啊唷!”阿尔贝答道“我恭喜你了,我也有一只这样的表,”他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了他的表,“它可花了我三千法郎呢”

“我们来听听他的身世吧。”弗兰兹说道。他拖过了一张安乐椅,示意请派里尼老板坐下。

“两位阁下允许我坐吗?”店东问道。

“坐吧!”阿尔贝大声说道,“你又不是传道者,用不着站着讲话!”

店主向他们每人恭恭敬敬地鞠了一个躬,然后坐了下来,这表示他就要把他们所想知道的关于罗吉·万帕的事都讲出来了。“你说,”正当派里尼老板要开口的时候,弗兰兹说道,“你认识罗吉·万帕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小孩子,那么,他现在还是一个青年人了?”

“一个青年人!他刚满二十二岁呢。噢,他是一个血气方刚的游荡子弟,他将来总得有一个立身之道的,这一点你们相信好了。”

“你觉得如何?阿尔贝,二十二岁就如此闻名了。”

“真不错,在他这个年龄,名闻全球的亚历山大,凯撒和拿破仑还没露头角哩。”

“哦,”弗兰兹又说道,“这个故事的主角才只有二十二岁吗?”

“刚满,我已经告诉过您啦。”

“他是高个子还是矮个子?”

“中等身体,同这位阁下的身体差不多。”店主指着阿尔贝回答说。

“谢谢你这样比较。”阿尔贝鞠了一躬说道。

“说下去吧,派里尼老板,”弗兰兹又说道,并对他那位朋友的多心微笑了一下。“他是属于社会中哪一阶级的呢?”

“他是圣费里斯伯爵农庄里的一个牧童,那个农庄在派立斯特里纳和卡白丽湖之间。他出生在班壁那拉,五岁时就到了伯爵的农庄里去做事。他的父亲是一个牧羊人,自己有一小群羊,剪了羊毛,挤了羊奶,就拿到罗马来卖,以此为生。小万帕的个性从小就非常特别。当他还只有七岁的时候,有一天,他到派立斯特里纳的教士那儿去,求他教他读书写字。这件事多少有点困难,因为他不能离开他的羊群,那位好心的教士每天要到一个小村子里去做一次弥撒。那个小村子太穷了,养不起一个教士,也没有什么正式的村名,叫博尔戈。他告诉万帕说,他每天从博尔戈回来的时候可以见他一次,利用那个时间教他一课,并且预先告诉他,只能教短短的一课,他一定要特别用功,来利用这短短的见面的时间。那孩子欢喜地接受了。每天,罗吉带着他的羊群到那条从派立斯特里纳到博尔戈去的路上去吃草。每天早晨九点钟,教士和孩子就在路边的一条土堤上坐下来,小牧童就从教士的祈祷书上学功课。三个月以后,他已经能够朗朗上口了。这还不够,他还要学写字。教士从罗马的一位教书先生那儿弄来了三套字母,一套大楷,一套中楷,一套小楷,教他用一种尖利的东西在石板上学写字母。晚上,当羊群平安地赶进农庄以后,小罗吉就急忙到派立斯特里纳的一个铁匠家里,要来了一只大钉子,敲呀磨呀的把它制成了一支古色古香的铁笔。第二天早晨,他拾了许多片石板,开始做起功课来。三个月以后,他已学会写字了。教士看他这样聪明,很是惊奇,就送了他几支笔,一些纸和一把削笔刀。他又重新学起来,但当然已不象最初那样困难了。一星期以后,他用笔写字已和用铁笔写得一样好了。教士把这桩奇闻讲给圣费里斯伯爵听,伯爵派人把小牧童叫了来,叫他当面写给他看,读给他听,吩咐他的贴身仆人让他和家仆一起吃饭,每个月给他两个毕阿士特,罗吉就用这笔钱来买书和铅笔。他的模仿能力本来就很强,象琪奥托小时候一样,他也在他的石板上画起羊呀,房屋呀,树林呀来。然后他又用小刀来雕刻各样的木头东西,大名鼎鼎的雕刻家庇尼里也就是这样开始的。

“有一个六七岁的姑娘,就是说,她比万帕还要小一点,也在派立斯特里纳的一个农庄上放羊。她是一个孤儿,是在凡尔蒙吞出生的,名叫德丽莎。两个孩子碰到了一起,他们便并排坐下来,让他们的羊群混在一起,一起玩,一起笑,一起谈天,到黄昏的时候,他们把圣费里斯伯爵的羊和雪维里男爵的羊分开,两个孩子就各自回到他们的农庄里去,并约定第二天早晨再会,第二天他们果然都没有失约。他们就这样一起长大起来,直到万帕十二岁,德丽莎十一岁。这时,他们的天性显露了出来。罗吉依旧非常钦慕各种优美的艺术,当他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就拚命学习,他经常容易冲动,一会儿发愁,一会儿热情,一会儿又要生气,反复无常,而且老是带着一种讥讽的态度。班壁那拉,派立斯特里纳,或凡尔蒙吞附近的男孩子没有一个能左右他的,甚至连成为他的伙伴都够不上。他的天性(老是要旁人让步,自己从来不肯退让)使他高高在上,交不到什么朋友。只有德丽莎可以用一个眼色,一个字,或一个手势使他服服帖帖。他这种暴烈的性格到了一个女人手里虽然变得如此温存,但假如对方是个男人,则不论是谁,他就要反抗,非闹个天翻地覆不可。

“德丽莎却正巧相反,她很活泼,很快活,只是太爱撒娇。罗吉每月从圣德里斯伯爵的管家那儿得来的两个毕阿士特和他的木刻小玩意儿在罗马卖得的钱,都花在买耳环呀,项链呀和金发夹呀等等东西上去了,正是靠了她朋友的慷慨,德丽莎才成了罗马附近最美丽和打扮得最漂亮的农家女。这两个孩子渐渐地一同长大起来,整天厮守在一起过活,各人随着各人不同的性格做着种种梦想。在他们所有的梦想,希望和谈话里,万帕看到他自己成了一艘大船的船主,一军的将帅或一省的总督。德丽莎则看到自己发了财,穿戴得非常华丽,有许多穿制服的仆人侍候着他。当他们这样各自建造着空中楼阁度过一天的时间以后,他们就把他们的羊群分开,从梦想的世界里一下子跌回到他们现实的卑贱地位的世界里。

“有一天,那个年轻牧童告诉伯爵的管家,说他看见沙坪山里来了一只狼,窥伺他的羊群。管家给了他一支枪,这正是万帕求之不得的东西。这支枪极好,是布雷西亚的出品,子弹射出就象英国的马枪一样准确,但有一天,伯爵摔破了枪托,于是就把那支枪扔在一边不用了。这一点,在象万帕这样的一个雕刻家看来是不算一回事的。他把那个旧枪托检查了一遍,计算着把它怎样改造一下才能使枪适合他的肩头,然后他做了一个新枪托,上面刻着极美丽的花纹,假如他愿意拿出去卖,准可以得到十五个或二十个毕阿士特,但他当然不会想到这一点。能得到一支枪早就是这少年最大的愿望。在第一个以独立代替自由的国家里,凡是有大丈夫气概的男子汉,他心里的第一个愿望,就是想弄到一支枪,有了枪,他就可以防御或进攻,有了枪,就常常可以使人怕他。从此以后,万帕就把他全部的空余时间都用来练习使用这宝贵的武器上了,他买了火药和子弹,无论什么东西都可以被他拿来当目标——长在沙坪山上的、满身苔藓的橄榄树的老树干,从地洞里钻出来觅食的狐狸,在他们头顶上翱翔的老鹰。所以不久他的枪法就非常准确了,以致最初一听到枪声就害怕的德丽莎也克服了她的恐惧,竟能很有兴趣地看着他随心所欲地发弹射物,其准确程度,真象弹靶近在几尺一样。

“有一天傍晚,一只狼从松树林里走出来,他俩常常坐在那松林附近的,所以那只狼还没有走上十步,就送了命。万帕立了这一功很得意,就把那只死狼背在肩膀上,回到了农庄里。凡此种种,已使罗吉在农庄一带有了一定的声望。一个人只要能力高超,不论走到哪儿,总会有崇拜他的人。他被公认为是方圆三十里以内最精明,最强壮和最勇敢的农夫,尽管德丽莎也被公认为沙坪山下最美貌的姑娘,但从来没有人去和她谈恋爱,因为大家都知道,罗吉喜欢她。可是这两个人却从来不曾向对方表示过他们的爱情。他们并肩长大了起来,就象两棵在地下根须纠缠,空中丫枝交错,花香同时升上天空的树一样。只是他们相互会面成了必不可少的事情,他们情愿死也不愿有一天的分离。那一年,德丽莎十七岁,万帕十八岁。一股土匪盘据了黎比尼山,开始惹得附近的居民纷纷议论起来。罗马附近的土匪实际上从来没有真正被消灭干净过。只不过有时少了一个首领而已,但只要再有一个首领出现,他是不会缺少一批喽罗的。

“大名鼎鼎,在那不勒斯闹得天翻地覆的古古密陀,在阿布鲁齐被人追得走投无路,被赶出了那不勒斯的国境,他就象曼弗雷德那样越过了加里利亚诺山,穿过了松尼诺和耶伯那交界的地方,逃避到了阿马森流域。他设法重新组织了一队人马,学狄西沙雷和盖世皮龙的榜样横行霸道起来,但他的雄心是想超过这两位前人的。派里斯特里纳,弗垃斯卡蒂和班壁娜拉有许多青年人失踪了。他们的失踪最初引起了很大的不安,但不久就得知他们都投到古古密陀手下当喽罗去了。没多久,古古密陀就成了大家所关注的焦点,都纷纷谈论他的凶猛,大胆和残忍等种种特性。有一天,他抢了一个年轻姑娘,她是弗罗齐诺内一个土地丈量员的女儿。强盗的法律是严明的,凡是抢到年轻女子,第一就该归那个把她抢来的人享用,然后其余的人抽签轮流享用她,她一直要被他们蹂躏到死才能脱离苦海。假如她的父母有钱,有力量付出一笔赎金,他们就派人去接洽。被抢去的肉票就成了信差安全的人质。要是付不出赎金,肉票就一去不回了。那个姑娘的恋人也在古古密陀的队伍里,他名叫卡烈尼。当她认出自己的恋人的时候,那可怜的姑娘便向他伸出双手,求救并相信自己可以安全了,但卡烈尼却觉得他的心在往下沉,因为他对于那等待在她前面的命运知道得太清楚了。但是,由于他是古古密陀的亲信;由于他已忠心耿耿地在他手下效力了三年;由于他曾射死过一个快要砍倒古古密陀的龙骑兵,救过他的命,因而他希望他会可怜他。他把他拉到一边,那年轻姑娘则坐在树林中央的一棵大松树底下,松树和她那美丽的头饰合成了一张面幕,把她的脸遮了起来,这样就躲开了强盗们那穷凶极恶的贪婪的眼睛。他把一切都对古古密陀讲了出来:他怎样爱那姑娘,他们怎样互誓贞节,和怎样从他到这儿附近来了以后天天和她在一间破屋里相会。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晚上古古密陀曾派卡烈尼到邻村去公干,所以他无法到那个地方去赴约了。可是,古古密陀却到了那儿,据他说纯属偶然,然后就顺便把姑娘带了来。卡烈尼恳求他的头儿为丽达破一次例,因为她的父亲很有钱,可以出一大笔赎金。古古密陀对他朋友的请求似乎让了步,吩咐他去找一个牧童送信到弗罗齐诺内给她的父亲。卡烈尼高高兴兴跑到丽达那儿,告诉她她已经得救了,吩咐她写信给她的父亲,把事情告诉他,她的赎金定为三百毕阿士特。时间只限十二小时。也就是说,到第二天早晨九点钟为止。信一写好,卡烈尼就一把抓到手里,急急忙忙地奔到山下去找信差了。他发现有一个少年牧童在牧羊。牧童好象天生是强盗的信差似的,因为他们正巧生活在城市和山林之间,文明生活和原始生活之间。那牧童接受了这项使命,答应在一小时之内跑到弗罗齐诺内。卡烈尼就返回来了,一心只想早点见到他的情人,并告诉她这个好消息。他发现他的同伙们都坐在树林里一片空旷的草地上,正在那儿享用从农家勒索得来的贡品。他的眼光在这一堆人中寻找丽达和古古密陀,但却扑了个空。他问他俩到哪儿去了,回答他的是一阵哄笑。一股冷汗从他每一个毛孔里冒了出来,他的头发根根都竖了起来。他又问了一遍。有一个强盗站起来,递过来一满杯甜酒,说道:”为勇敢的古古密陀和漂亮的丽达的健康干杯!“正在这个时候,卡烈尼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叫喊声,他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他夺过酒杯,向那个献酒的人劈头盖脸扔过去,然后向那发出喊声的地方冲了过去。跑了一百码以后,他转过一座密林的拐角,就发现丽达昏迷不醒地躺在古古密陀的怀里。一看到卡烈尼,古古密陀就站起身来,每只手里都握着手枪。那两个土匪互相对视了一会儿,一个唇边挂着猥亵的微笑,一个脸色象死人一样惨白,看来这两个人之间似乎就要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了,但卡烈尼的脸渐渐松弛了下来。他的一只抓着腰带上的手枪的手也垂到了身边。丽达躺在他们之间。月光照亮了这三个人。

“喂,”古古密陀说道,‘任务完成了吗?’‘是的,头儿,’卡烈尼答道,‘明天早晨九点钟,丽达的父亲就会带着钱到这儿来的。’‘很好,现在,我们来快快活活地过一夜吧。这个姑娘很漂亮,配得上你。喂,我并不自私,我们到伙计们那儿去给她抽签吧。’‘那么说,你决定要把她按常规处置了?’卡烈尼说道。‘为什么为她破例?’‘我以为我刚才的请求,’‘你比其它的人多些什么,你有什么权利要求例外?’‘我当然有权利。’‘算了吧,’古古密陀大笑着说道,‘迟早总会轮到你的。’卡烈尼拚命咬紧牙。‘现在,喂,’古古密陀一面向其他那些强盗走去,一面说,‘’你来不来?‘我马上就来。’古古密陀一边走一边用眼睛瞟着卡烈尼,深怕会遭他暗算,但卡烈尼这方面却毫无敌意的表示。他叉着双手站在丽达的身边,丽达依旧昏迷着。古古密陀猜想那青年会抱起她逃走的,但这一点现在和他已没有什么关系了,他已经享用过丽达了。至于那笔钱,三百毕阿士特给全体一分,钱就少得可怜了,他要不要都无所谓,他继续顺着小径向那片草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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