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牧趴在三条匍匐的猎犬旁边,举着望远镜观察前方。
面前的区域大概有三个足球场那么大,到处长满齐膝高的枯草。草场中央,还有一块半结冰的水塘,周围长满了芦苇。
东北管这种地形叫“草甸子”。
透过望远镜,他清晰的看到水塘边芦苇在晃动。不一会儿,里面探出只黄褐色的兽头。
其学名叫原麝,可在兴安岭,人们还是更喜欢称呼它为“香獐子”。
这种动物,无论体型还是长相,都和鹿特别像。
唯一不同的,就是獐子上犬齿特别长,像剑齿虎似的,露在嘴外面。
在家家打猎的兴安岭,香獐子肉和皮都不算值钱。可它体内有种珍贵的东西叫麝香,那可值老鼻子钱了!
“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啊,这不横财又来啦!”
秦牧摸了摸翰忽的狗头,放下望远镜端起枪。
他深吸口气,将瞄准点对准香獐子的心脏,食指慢慢压住扳机。
“嘭!”
“牧哥,让我打一枪玩玩呗?”
秦牧吓了一跳,转头看去,原来是尼山在拍他肩膀。
他看了眼面前的草甸子,反正周围空旷旷的没有遮掩,让尼山打枪玩玩也行。
即使一枪放不倒香獐子,他依靠金手指,也不可能让猎物跑掉。
“好吧,会瞄准不?”
“看不起谁呢,我在北平大院住过好几年!”
尼山趴在地上,摆好射击姿势,将眼睛挪到瞄准镜上。
“牧哥,你看这只鹿,还冲着芦苇荡跳舞呢!”
“那叫香獐子!”
秦牧低吼了声转头望去,香獐子确实挺奇怪。对着芦苇蹦蹦跳跳,一会屈前腿趴下摇短尾,一会梗直脑袋向前撞,像是在举行什么神秘仪式。
“敢情这也是个萨满!”
“小屁孩,射它的心脏!”
尼山抬头瞪了眼他,扣下了扳机。
“嘭!”
一声枪响后,眼前的香獐子没倒下,芦苇荡里,反而又跑出一只。
好事被打断,公獐子回头吼了声,追着母獐子跑远。
“行啊,小神仙。你一枪没干掉獐子老公,倒把老婆打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