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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1页)

又来到这个“五年一大会”的大会场。昨天巡行的那两尊四五米高的佛像现在应该在城中某个庙里。会场里人声鼎沸,大家都是席地而坐。高高的会台上有个金灿灿的狮子座,上铺金线织就的锦褥,在艳阳下耀眼地闪着金光。我还是来晚了,只能坐在很后面。发现人群中女性比例高于男性,且个个脸色泛红,仰头不停朝前面的会台张望。唉,帅哥到哪都招人呐,哪怕是个和尚。今天如果换个干瘦的老和尚,是否还有这么多女观众?想起跟他讲解过孔子的“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不由莞尔。老夫子诚不我欺也。

人群一阵骚动,女人们更是伸长脖子。我也迫不及待地向会台望去。有人上台了,却不是他,而是龟兹王白纯,领着一群贵族,排成一圈。然后,他出来了,仍是金线缝就的袈裟,神态淡定地走向台中间的金狮子座。白纯在金狮子座前跪了下来,两手捧出托举的动作。罗什一脚虚踩在白纯手上,另一脚踏在白纯肩上,坐上了金狮子座。人群都呆了,这么高规格的礼遇,别说我,连龟兹民众也是第一次见吧?他的传记里有写:“龟兹王為造金师子座。以大秦锦褥铺之。令什升而说法。”今天看了,才知不假。

白纯等罗什坐定了,才带着众贵族盘坐在金师子座下首的地毯上。罗什开口了,用的是吐火罗语,我想是因为对着大众宣讲,梵文普及率不高。他的声音跟十三岁时相比,去掉了稚气,添了更多成熟,温润悦耳地熨着听众每一根神经。他先有几句开场白,简短而恭谦,让所有人听着都很舒服。他的演讲技巧又长进了,想必这些年他说了不少次法。

然后进入正题,开始说法。他讲到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祗树给孤独园中,有大比丘一千二百五十人。有一天,将到正午,佛陀和往常一样,披上袈裟,手持饭钵,进入舍卫王城乞食。不分贫富贵贱,依次沿门托钵。回到园中,吃完了饭,收拾衣钵,洗足后照常静坐。这时,长老须菩提,在众徒弟中,从座位上站起来,裸着右肩,以右膝跪在地上,双手合掌,开始向佛陀问教。

然后我就晕菜了。他前面讲的都是故事性的,以我能会话的吐火罗语水平,加上回现代后特意看过很多有关他的资料包括佛学知识,连猜带蒙,我还能听出个道道来。可是,接下来都是艰深的佛法,虽然他的语速不快,每个字都很清晰,却绝大多数都是我不知道的吐火罗单词,还是一头雾水啊。想起在温宿时第一次听他讲经,记忆如同昨日般鲜明。其实,所有与他的记忆都是鲜明的,毕竟对我而言,只是不到一年前发生的事而已。

他一摆衣袖,露出左手上缠绕的一串佛珠来。是我的错觉么?为什么我有个直觉那串佛珠就是我在离开前送给他的新年礼物?我定定地看着金狮子座上的他,距离虽远,却依旧能看到他的淡定从容,不由叹口气。

罗什,这两天我总是围着你转,却总是走不到你身边。我也只能像那些眼里闪红星的女人一样,远远地望着你么?讲经啊,这次我不再逃了,你能看见我么?

这场讲经历时两小时,他没有讲稿,连个咯楞都不打一下。在温宿时他讲了七七四十九天,虽然我只看了半天,但确定他也是没有讲稿的。早就知道他聪明绝顶过目不忘,还是忍不住大大地佩服了一下。我非常痛苦地根据我能理解的20%得出结论:他是在宣传大乘“空”的义理,而他所讲的经文,就是日后他著名的译作之一:《金刚般若波罗密经》,俗称《金刚经》。

我背不出整本《金刚经》,但是回到21世纪,我刻意读过这本对罗什至关重要的经文。全段经文并不长,不超过五千个字,是以佛陀解空第一的大弟子须菩提与佛陀的一问一答来阐述。“空”理是最难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的,所以《金刚经》里有很多佛理深奥的句子,是为“无可说之说,不能言之言”。这部经书有六个版本,罗什和玄奘都翻译过,佛教界把罗什所译的称为旧译,而把玄奘翻译的称为新译。可是,玄奘严格遵守原文的新译被人们遗忘了,而罗什偏重意译的旧译却流传了一千六百五十年。

罗什译作中,我最喜欢的,是“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这么简雅优美带着堪破一切的淡然智慧,就出自罗什所译的《金刚经》,称为“六如偈”。看过这样的译文,才能明白为什么罗什的译本能历经千年岁月至今仍流传最广。

看他当众宣讲“空”理,他果真从小乘改宗到大乘了,并且不惜跟龟兹的传统小乘势力斗争,积极弘扬大乘。的确在他十几年的努力之下,龟兹几乎全体改信了大乘。可是,他不会知道,等他离开龟兹并从此不再回,他在龟兹建立起来的大乘优势便迅速衰落,小乘又重新兴盛,直到龟兹回鹘化,全体强制改信伊斯兰教为止。大乘佛教在龟兹,只因他一人而盛,真如昙花。

结束后我没有马上离开,踱步到会场西北方向。那条不太宽的河此刻流水正急,河面上居然出现了一座木桥。河对岸的“奇特”寺依旧宏伟,屋顶上金光闪闪,看来有过大修。想起我抖抖地从冰面上过,罗什的手温暖中带着些濡湿,不由笑了。我可是第一次雪盲呢,还好是轻度的。闭上眼,回想那时心里的恐慌。的92

“罗什,我怎么看不见你了?”

“别急,闭上眼,一会儿就好。是我不好。应该提醒你莫要盯着雪看太久的。”

“罗什,我不会瞎了吧?”

“不会。”

“我要真瞎了怎么办?”

“不会。”

“你回来了?”

嗯?最后一句好像不是从我脑中记忆库里出来的吧?猛地睁开眼,迅速转头。定住,眼睛睁大,睁大,再睁大,大到整个视线里只剩下他的风轻云淡。。。。。。

“十年不见,怎么还是那样傻傻的表情?”

嗯,他说过“你若没有那些看上去傻傻的表情,便能更聪明”。原来那些对我而言鲜活的记忆,在他,已经是十年之久。鼻子有点酸酸,感冒了。

“怎么了?不认识我了?”右臂向我伸出,刚要碰上肩,却又打个转,缩了回去。原本盯着我的眼,闪了几下,略偏偏头,沉下眼帘。瞬间却又再次伸手,抓过我的右手:“手怎么了?”

顺着他的眼光看到我的右手心,昨天倒地时撑了一下,被小石子划破了。肘部也磨破一层皮,不过藏在衣服里,外面看不出来受伤。直到昨晚上住进波斯人的礼拜堂,才简单处理了一下。现在,有点肿。没有消炎药的古代,破伤风也能要人命。实在不行,我就只能回21世纪去。。。。。。

正想着,觉得自己被拉着往会场方向走。

“去哪?”他的掌心依旧温暖带些濡湿。

“看医官。”他向远处的会台望。会场上已经没什么人了,稀稀落落的几个和尚在打扫。“王已经回去了。跟我去王宫。”

“你。。。。。。”有些迟疑,“不问我为什么没有变化?”唉,他不问我心里不安,可他要是问了,我又该怎么掰呢?的3d

十年时间,他已长成如此俊逸的青年,而我,什么变化都没有。然后,我意识到,我们现在都是二十四岁了。与我同年的他,正拉着我的手,小心不碰到伤口。他是个和尚,会场里还有人。。。。。。

感觉到我停步,他回头,看见我正盯着他牵着我的手。突然意识到什么,他急急放手,脸上浮出我熟悉的红晕。他低垂着眼,轻声说:“弗沙提婆说你是仙女。。。。。。”他又抬眼看我,浅灰的眼波流动,纯净清亮。

“无论如何,你回来就好。。。。。。”

一股莫名的酸直冲鼻子,我肯定感冒了。

我们没去王宫找医官,我怕看到熟人。罗什没有拿我当怪物,保不定别人要把我放火上烤,我还是低调点好。我没跟他讲明我的顾虑,可是看到我犹豫他就明白了。

我背着NORTHFACE的背包,坐上罗什专属的马车,由他带我去晚上住的地方。他的马车外观看上去并不奢华,里面却很舒服,铺着上好的地毯,马也是大宛良马。做为和尚,他应该没有什么私产,但他其实一生都是衣食无忧,供给精良,侍者相随。在罽宾(罽音JI,现克什米尔白沙瓦,也叫犍陀罗)时,可能连十岁都不到的他便受到特殊的待遇:“日給鹅腊一双,粳米面各三斗,酥六升,此外国之上供也。所住寺僧乃差大僧五人,沙弥十人,营视扫洒,有若弟子。其見尊崇如此。”电视剧里的小沙弥,最多的镜头就是拿把大扫帚扫地。他恐怕,这辈子都没干过这些贫苦小孩出家必须干的活吧。。。

马车的晃动将我的神思拉回,定睛看对面的罗什,他的脸不知什么时候又开始飘红晕。

我哼哼两声,眼睛盯着他左腕上的佛珠,已经磨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好几颗珠子有缺口。“都旧了,还戴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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