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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部分(第2页)

“红姐莫哭,该出多少赎身钱,你尽管开口便是!”王洵被哭得好生尴尬,侧开半步,赔着笑脸说道。

“这哪里是钱不钱的事儿啊!”红姑抓起手帕,用力擦拭自己的眼睛,“芷儿即便不是我十月怀胎,也是我从小一把屎,一把尿带大的。我本打算把锦华楼交给她,让她将来给我养老送终。谁料她女生外向,居然……”

一边哭,一边哪眼睛偷看王洵。早在昨天晚上,看到王洵一直没下楼,她已经开始磨刀霍霍。只是不太清楚对方的底限在哪而已。报得太低了怕对不起自己。开价太高,又怕叫黄了,把白荇芷砸在手里。毕竟,过了昨晚之后,白荇芷就不能再算清倌人了。以后再锦华楼多留一天,价格就要下跌一截。(注1)

“我知道,她是锦华楼的招牌。可她跟我真的是两情相悦。所以,还请红姐成全则个!”听红姑哭得撕心裂肺,王洵未免有些误解了她的意思。讪讪笑了笑,继续求肯。

算来也是这姓王的太笨,换了别的客人,白荇芷恐怕在一年半之前,就早不是清倌人了。只有这个傻蛋,居然辛辛苦苦等到现在!这种傻瓜,不宰白不宰。想到这,红姑收起眼泪,哽咽着道:“没了芷儿,我也只好把锦华楼关掉了。这楼里百十张嘴,总不能随便给几个钱就打发掉。都是芷儿多年的姐妹,情同手足。若是小侯爷真的心疼芷儿……”

正准备报一个天价,谁料白荇芷那边已经忍无可忍。轻轻咳嗽了一声,上前插嘴,“阿姨可别这么说。锦华楼的招牌,可是姐妹们一同撑起来的。女儿不敢抢他人之功。我记得您老买我时,只花了三吊钱。后来谁人请过不少老师,教我唱歌跳舞写字画画,但从十四岁起,哪年我给您赚回来的钱少于千吊过?”

“那可不能这么算!”闻听此言,红姑立刻变了脸色,“为了保护你不让人欺负,我可是费尽了心思!还有胭脂水粉,珠宝首饰,一项项,全捡着最好的给你挑。就拿你住的这……”

“姨娘。咱们不是说好了么?好聚好散。楼里这么多姐妹,谁能守在您身边一直到老呢?你老并不缺钱,又何必不给她们留一个从良的念想?”白荇芷立刻也收起了柔弱姿态,将身体往王洵肩上靠了靠,笑着回应。

“这……”没想到白荇芷会变得如此强硬,红姑登时语塞。做青楼这行,一本万利,同时也把脚踩在了刀刃上。她年青时,曾经亲眼见过,一个攀上高枝变凤凰的名妓,如何将从前的老鸨逼得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今日若是她咬紧牙关不松口,固然能从王洵身上刮出万贯肉好。可这个价钱一开出来,就等于给锦华楼里的其他“女儿”做了榜样。那些找不到王洵这种冤大头的,难免会怀恨在心。日后若是有人也侥幸时来运转,恐怕锦华楼的繁荣也就到了尽头。

况且王洵本身就是个世袭的子爵,六品校尉,前程一片大好。白荇芷很显然又是个即便做了妾也能长期受宠不衰的。若是他们两个发达后掉过头来算旧账……

“我听人说,飘洋过海贩珠之利,不过二十倍。”看到白荇芷满脸骄傲地靠着自己,本来有些被欢喜冲晕了头的王洵也慢慢恢复了清醒,想了想,微笑着补充,“算上这些年荇芷在楼里的开销,我给您一千吊肉好,您看如何?日后您老还是荇芷的长辈,我们两个永远不会忘记您老的好处!”

一千吊肉好,足够在机会合适时,买到一百个女孩,并且从小调教到大了。已经做好了赔本打算了红姑岂会不肯?假装没看见白荇芷狠踩王洵的小蛮靴,扬了下手绢,没口子答应,“行,行,多谢小侯爷恩典。别的我也不说了,这间房子里的东西,荇芷喜欢什么,尽管拿好了。连同这个小丫头片子……”说到这儿,她伸手一指对着王洵怒气冲冲的萍儿,“算作添头,白送!”

注1:清倌人。只卖艺不卖身的歌伎或者舞姬。

第二章 残醉 (二)

锦华楼的顶梁柱,小四绝中居于第二位的歌仙白荇芷被人赎走了!消息传开,立刻在长安市井中掀起了渲染大波。特别是那些自诩经纶满腹,却一直籍籍无名的读书人当中,对此简直失望至极。想自己寒窗苦读这么多年,却既没混得朝廷高官厚禄相待,又没博得红颜知己慧眼识珠!那姓王的不过是个破落了的勋贵,要才华没才华,要名气没名气,凭什么就能抱得美人归?

“这恐怕与礼不合!”失落之余,立刻有人在此事中寻到了破绽,本着咱家得不到也不让你日子过舒服的态度,抱着一壶浊酒在饭馆里边义愤填膺,“姓王的乃显贵之后,却娶了一个歌姬为妾。按照大唐律例,娶倡女为妾者,杖……”

“行了,老路,你当那姓王的小侯爷是傻子么!”同桌一道就着半碟子盐渍黄豆下酒的同伴摇摇头,撇着嘴打断,“人家早就做好了准备。我听说……”把手掩在嘴边上,此人故作神秘,“那姓王在给白行首赎身的当天,就把卖身契还了她。还找了万年县衙门疏通关系,给她在长安城里单独立了户。眼下,人家纳的是良家妇女,可不是什么艳压群芳的歌姬!”

“那,那岂不是要花很多钱!”刚才还满脸不平的老路立刻放下酒盏,瞪圆了眼睛追问。“老仁,你从哪听来的?要是白行首突然变了卦,他岂不是人财两空?”

“当然不会太少!”透漏消息的老仁将碟子中的黄豆向自己这边分了一大半儿,洋洋得意地继续,“我五舅三姨夫就在万年县当差,据他说,光是给白行首赎身,姓王的就出了这个价……”

“五十吊!嘶,他可真舍得花钱!”盯着对面竖起的五根手指,老路倒吸一口冷气,压根儿没注意到同伴又多占了自己二十粒腌黄豆的便宜。

“五十,你当白行首是斜对门的小红么?”酒鬼老仁满脸鄙夷,好像在看着一个白痴,“五千!这还不算给对方添脂粉和买衣裳的钱。再加上给衙门里塞的红包,少说也得万吊以上!”

“这败家子!”老路又一巴掌拍在桌案上,把几个空盘子拍得上下直跳。

“要么怎么说富不过三代呢,就照这个糟蹋法……”趁着老路沉浸在愤怒当中,透漏消息的同伴老仁赶紧将盘子里的黄豆往自己嘴里捡。

旁边桌子上的几个酒客显然也听见了,带着几分醉意一同谴责败家子王洵,“吁!祖宗褴褛筚路聚之,子孙金沙珠砾败之。上位者若不幡然醒悟,我大唐恐怕……”

正搜肠刮肚地忧国忧民,靠近窗口处突然传来一声怒喝,“呸!你们几个活该落榜一辈子的酸丁,人家娶自己的媳妇,花自己的钱,是人家的事情。与你们几个酸丁何干?有种躲在角落里乱嚼舌头,怎不见你们到衙门口为民请命去!”

“你这……”几个头戴布冠的读书人立刻拍案而起,对着说话的壮汉怒目而视。看看对方不低于九尺的身板,和此人旁边穿了一身宫廷侍卫服色的同伴,满肚子火气立刻又烟消云散。

“怎么,雷某说错了你等?枉自读了一肚子书,不想想怎么为国尽力,却总盯着别人裤裆底下做文章。还好意思说是自己圣人门下!我要是你等,早尿一泡尿把自己给淹死了!”越看几个读书人越不顺眼,壮汉继续破口大骂。

有道是,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更何况壮汉旁边还坐着个太子府的锦衣卫士?读书人们不愿跟此类“俗物”计较,摇了摇头,叫来跑堂伙计,将没吃完的剩菜打了包,陆续结账离开。

望着一干无聊的酸丁去远,雷万春用手指敲了敲桌案,对着陪自己喝酒的马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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