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衡利弊之后,牧浩洋采纳了戚凯威的建议,让他从第三三三预备集团军抽调一支部队派往安曼。
在向杜小蕾报告的时候,牧浩洋还提到,如果约旦军队需要,可以提供物资与装备。
显然,牧浩洋与戚凯威在这个时候犯了一个错误,即过分低估了以军的战斗力,也低估了以军的战略部署。
造成这一错觉的主要原因,肯定就是几个小时前的那场战斗。
两支突击集群在两个小时内就几乎全歼了以军王牌第七装甲旅,而且自身伤亡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让牧浩洋与戚凯威都对陆军充满了信心,认为派几千名官兵过去就能守住安曼。
牧浩洋与戚凯威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前方的战斗已经打响了。
拿到“放手干”的命令后,蒋博文立即派遣一支小型侦察部队进入约旦境内,控制了马弗拉克北面的贾比尔站,堵住了安曼到大马士革的高速公路。虽然还有一条普通公路经德拉前往大马士革,但是有足够多的迹象表明,以军的主力在高速公路这边,而且会以高速公路为主要行军路线。从地理位置上看,高速公路在东面,如果以军打算大包围的话,也会从这边进入叙利亚。
当然,以军不见得会沿高速公路发起进攻。
要知道,中东以沙漠为主,非常适合机械化部队野外推进。只要有足够的目的,以军就会在野外行军。
凌晨一点半,控制了贾比尔站的侦察部队主动南下。
半个小时之后,中以军队在马弗拉克北面遭遇。
双方都是规模不大的侦察部队,因此这场遭遇战并没打出个名堂来,在纠缠了半个小时之后各自撤走。
这场战斗,也让以军得知,中**队已经进入约旦境内。
摆在巴拉姆面前的问题非常严重,因为他并没料到中**队会如此迅速,更没想到中**队会主动出击。
更严重的是,中国空军的战斗机已经出现在战场上空。
在凌晨一点半的一场空战中,以色列空军损失了十八架战斗机,对方只损失了三架,而且以军飞行员发现,与他们交战的战斗机不属于叙利亚,而且明显是一种与J…30完全不同的新式战斗机。
显然,只有一种可能,这是中国空军的J…31。
以军的判断没有错,当时第一批参战的确实是J…31,而不是通常被用来执行制空任务的J…30。原因很简单,中国空军的J…30全部被安排在了其他战场上,其中大部分都在执行本土防空任务。在十六日夜间,空军只能调动J…31,而且在四支战斗机联队中,部署在巴基斯坦的配备的就是J…31,而这个联队离伊拉克最近,最先到达,因此在十七日凌晨执行了第一轮防空巡逻任务。
当然,这些J…31的制空作战性能并不差。
虽然在最初采购的时候,J…31都是多用途型号,以弥补J…22大规模退役后产生的打击力量空缺,但是在二零五零年,空军的经费紧张问题有所缓解之后,就转为采购制空能力更强的J…31,并且逐步对原有的J…31进行了改进。当时,纯多用途的J…31基本上都部署在国内,派往国外的都是制空强化型。
也就是说,这些J…31的制空作战能力不但不比J…30差,还更加突出。
当然,以色列空军在空战中惨败,与轻敌有关,或者说与情报有关,因为在此之前,没人知道中国已经向伊拉克派遣了战斗机,结果以色列空军飞行员在空中遭遇对手的时候,还以为对方是叙利亚的战斗机。加上空战在夜间进行,夜视仪上的战机轮廓非常模糊,等到进入格斗阶段的时候,以军飞行员才发现异常。
与J…31格斗,以军战斗机没有任何胜算。
根据中国空军的测试,制空加强型的J…31的格斗能力超过了J…30,能在机动中短暂达到二十G的最大过载,而最新式的J…30的最大过载也只有十八G,而以军的F…44C只能达到十五G。
至于飞行员的素质,以军更不具有优势。
第二次印度洋战争才过去七年,当初参战的飞行员大部分还在服役,而且正处于飞行员的黄金年龄段。
更重要的是,这支J…31机群来自巴基斯坦,是第二次印度洋战争中的主力部队。
当时,在这个联队的九十六组飞行员中,有十二组是王牌飞行员,其中战绩最多的达到了十四个。
相对而言,第五次中东战争已经过去了十五年,当初参战的以军飞行员中,大部分已经退役,没有退役的也离开了一线部队,只有极少数还在战斗机部队服役,经验显然远远比不上中国飞行员。以军飞行员唯一的优势,就是提前十多天参战,在跟埃叙空军的战斗中获得了一些实战经验。问题是,埃叙空军根本无法与中国空军相提并论,这些经验在很多时候根本用不上。
可以说,巴拉姆当时非常清醒。
根据后来披露的资料,巴拉姆在十七日凌晨做的第一件事情,不是向前线部队下达新的作战命令,而是给以色列总理打了电话〃》,要求总理亲自出面,让美国尽快派遣部队、特别是空中部队参战。按照巴拉姆的说法,如果美国不立即派遣空军参战,以色列很有可能在接下来的几天内丢掉制空权。
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丢掉制空权意味着什么。
只是,巴拉姆有点高估中国空军了,因为当时参战的,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