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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苦难的种子(第1页)

通往奈何桥的路上,大家都一样。

呱呱坠地却天壤之别,有的人是含着金钥匙出生。有的人却哭声伴随着自己的一生。

当然逃逃属于后者。

起名“逃逃”,是因为他妈生他时,马步芳的队伍,横行乡里,烧杀抢掠,就他妈土匪,他也算死里逃生,因祸得福,捡了一条命,命不该绝。当然,他是不记得这事儿,是后来奶奶告诉他的。

他逃过了土匪们的魔爪,庄里的大人们都对他妈说,这娃命硬。

他的生活如同他的名字一样,逃避现实,撑不起一家烂包的光景,生活现状,一个字,穷。

如同他小时候一样,没有区别,苦难的种子在他幼小的心灵扎下根。

……

漫长而严寒的冬天,西北风在黄土高坡上疯狂的舞动着,似乎想把山里的一切吹走。

自打他记事起,很是讨厌这个季节。

西北风喝的肚子胀胀的,但总是很饿。

每年的冬天似乎都和他过意不去,很冷,冷的直哆嗦。他不喜欢穿棉裤,厚厚的难受,难受不打紧,最重要的虱子多了,时不时爬出来凑热闹。

他好像长这么大了,没有洗过澡,也不知道什么感觉,只记得每年夏天暴雨过后,路边大榆树下的涝疤里(池塘),偷着大人们午睡的时间,脱的光溜溜的,跳进里边学着狗刨的样子,最主要的是把身上的虱子洗掉,痒痒的难受,不自在。

趁着这难得的机会,把穿的带补丁的衣服里里外外洗洗,学着城里人的样子,脏衣服在洗脸盆里泡一泡,撒一些洗衣粉,带点香味儿。

火红的太阳,不到一袋烟的功夫,衣服全干了。

自己也算是洗澡了,趁着还没干活的时间,把衬衣,裤衩,里边的所有缝隙检查一遍,看有没有落下一个,半个的虱子。

抓住虱子放在大拇指指甲盖上,使劲的挤一挤,弄死它,烦人。

还有那棉暖鞋子,踩在人们踏过的雪地上,咯吱咯吱的,沉重的,走起来太累了。

可是,他没有别的选择。只要他穿着黄球鞋,一般来说除了冬天似乎是一年三季的唯一鞋子,大拇指已经晒太阳了。他爸那种眼神,还有手里拿着吆喝牲口的牛鞭子。

他双腿不停的抖,于是棉暖鞋又一次成了每年冬天的必备。

他恨透了每年的冬天,漫长而严寒的冬天成了他过不去的坎。

一九九二年的春节,是庄子里村民一年当中最高兴的日子。

庄子里告别了煤油灯的夜晚,每家每户迎来了电灯泡的光亮。

家家户户,大人小孩觉得稀奇,甚至有一些庄里的年轻人去过城里的,说:“变了,村里仿佛也是城市,灯火通明……”

黄土地里熬苦一年,不管地里收成怎么样,每家每户都要开心过年。

然而,逃逃一家来说,仿佛天塌了。

从这个时候起,他内心深处便埋藏了苦难的种子,可是大脑里想着怎么样摆脱,事实上,苦难一直陪伴他左右。

这年,逃逃已经十六岁。大多数农村人来说,已经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了。

天生的穷鬼,瞧他那样,人高马大的身材,瘦的跟猴似的。

唯一的不同之处,他眼瞎,只是能看清近处的东西,稍微远一点,视线总是模糊的。

姊妹六个人,唯独他是瞎子。没办法,只能去权威部门—医院瞧瞧,这还是他妈在家里说了好几年才换来的一次,难得的机会。

兄弟姐妹六人,他排行老三,身下还有一弟弟顺风。

至于两位姐姐早已过门(出嫁),当时似乎在他的记忆里不存在,直到后来才确定了亲情至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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