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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第2页)

那以后的一年时间,楚一凡和欣蕊两个人像是商量好了一样地默契,黄怡制造的机会被他们一次次地躲过。黄怡和宋美秋说这事,宋美秋倒笑着说,是因为没举办婚礼,不好意思吧?再等等吧,等一凡毕了业,咱们操办个像样的婚礼,自然就成了。你着什么急?黄怡想想,说得也有理,就把心思都用到准备婚礼上去了。

楚一凡终于毕业了。慕容言凭着在学校的方便,给他安排了三个前途,一是留在学校当老师,这是很多毕业生求之不得的;一是去省里的出版社当编辑,这也是个很不错的职业;一是到省政府去做公务员。慕容言让楚一凡自己选择,意思是尊重他自己的意愿。楚一凡犹豫了几天,拿不定主意。

楚雄飞的意思是,去出版社。他觉得一凡是个偏内向的人,口才不是很好,不太适合做教师,更不适合走仕途。而出版社,在一九八二年的时候,由于对思想和文化的开放,已经开始显出了可观的前途。黄怡的意思是,留校当老师。那时候慕容言已经做了系主任,还有望升为副校长。有慕容言撑着,当然要留校了。而宋美秋,则认为三个地方都不错,看一凡自己的兴趣。楚一凡没有把父母们的话太放在心上,读了四年的大学,他已经成熟多了,他更愿意用自己的思路去想事情。

楚一凡倒是着重地问了欣蕊的意见,毕竟是夫妻了,将来要在一起过日子的。这又让欣蕊感动了一回。欣蕊说,看你自己的意思吧?你喜欢哪个?楚一凡说,现在是让你说。欣蕊说,那,我挑出版社。楚一凡问,理由呢?欣蕊说,我可能说得不准啊,留校好,但是和爸爸在一起,怕你反倒会不方便,放不开。当干部也好,但我看楚叔一辈子,也挺累的,等到当上了大点的官,人也老了。而出版社,又高贵、又浪漫,你又那么爱读书,我想你可能会喜欢。一辈子搞业务,也不错。

欣蕊的这番话,把楚一凡说愣了。倒不是因为她想的和他心里想的完全一样,更重要的是,他突然觉得欣蕊工作了这几年,长大了,成熟了。想事情不像小时候那么不会拐弯了。

这时候两个人是在慕容家,在欣蕊自己的房间里。欣蕊说完了,就抬头看着楚一凡,脸上平平静静的,不笑,也没有什么表情,倒是很认真。这就又是小时候的样子了,每逢有问题,她就是这么一副神情地望着这个一凡哥。楚一凡看着这个妹妹的样子,突然笑了,他又下意识地伸出手,拉住了欣蕊的“马尾辫”,他已经很久没有拉她的辫子了,楚一凡晃动着手里的那一把头发说,欣蕊,你说得对,我决定了,就去出版社。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恋曲1976 二九(3)

欣蕊记得更清楚,楚一凡上了大学以后,只拉过一次她的辫子,自从登了记后,两个人好像一下子倒生分起来,他再没拉过她的辫子。欣蕊感觉到了他的手握住她头发的那一点重量,她的脸突然红了起来,她想这又是怎么了?小时候他动不动就拉她的辫子,很平常的,有时候她还烦呢,现在是他的媳妇了,别说是头发,什么都是他的了,有什么可红脸的?她不敢看楚一凡,就把头往下低。可是这时候楚一凡站得离她很近,她一低头,头就抵在了他的胸前,像故意的一样。这让她很不好意思,她忙把身子往后躲。楚一凡也不太自然地笑了。这时候宋美秋在外面喊他们出去吃饭,为他们解了围。

楚一凡到出版社报了到,婚礼的日子就越发地近了。

李林四岁了。

二姨的奶水、清水河屯好几家媳妇的奶水养育了他。清水河的水、清水河的小米、清水河的空气养育了他。小李林长得壮壮实实,虎头虎脑,可爱极了。

草花可是犯了愁了。

大年一过,草花就在暗地里准备着去省城了。小李林已经快过四岁的生日了,该是把他带回省城的日子了。这是李春燕的遗愿,得让孩子过城里的日子,既不能把他送回安徽老家,也不能留他在清水河,这是草花答应了的。可是有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让草花为难了。

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草花爸是想要留下小李林的。这不光是草花看出来,家里的每个人都看出来了。事后草花想起来,四年前她抱着孩子回家的那天,父亲既没有打她,也没有发怒,其实是在那天他就动了这个心思的。林家三个姑娘,没有儿子。草花爸倒是从没有埋怨过草花妈,他也不重男轻女,对三个姑娘都很好,特别是三丫头草花,他就是拿着当儿子一样养着,不让她受一点委屈。草花妈总觉着对不住林家,曾经想再生一个,草花爸说算了,这是命,要是再生个丫头,养都养不起了,对这个家,对孩子,都不好,你也够累的。草花爸说这个话,是真话,他对自己的女人,虽然也打,也骂,但也是心疼的。到了下一辈,大姑娘又生了个丫头,二姑娘也生了个丫头,草花爸看着两个丫头片子,无奈地笑了,说你看,这不是命是啥?我认了。丫头也好,疼人。

可是小李林来了,这就不一样了。在两辈都没有男丁的林家,这个孩子嘹亮的哭声,和肚子下面那个能把尿泚出挺远的小鸡牛,让草花爸越来越喜欢,也生出一些骄傲。他开始越来越多地抱这个孩子,弄各种吃食喂他,还自己用树枝子、木头板、铁丝、竹片子什么的,给孩子做各种小玩具。孩子在二姑娘家的时候,他也经常跑去看,弄得草花的二姐有时候吃起醋来,抱着自己的丫头往姥爷的怀里送着说,爸,这才是你的外孙女啊,别整错了。

在李林两岁多的时候,省城里的胖大姐还真是来过一封信,说是问了两户人家,可是她自己去看过后,先就对那人家不太满意,就罢了,问草花是不是还接着找?草花回信说当然接着找啊。因为在四年前草花回来的那天夜里,她就跟全家人讲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所以全家人都知道草花最终是要把小李林抱走的。可是孩子现在四岁了,家里人谁也不提这个事,也没人问草花。春天刚过,草花妈这个当姥姥的甚至就忙着把孩子秋天要穿的小鞋做上了,根本没有让孩子走的意思。二姐虽然有时候吃醋,但几天不见着小李林也不行。毕竟孩子差不多是她喂大的,在怀里抱了三四年,哪能没有感情?

恋曲1976 二九(4)

草花撑不住了。草花想,这可不行,弄了半天,把孩子留在我们林家了,这成了什么事?好像当初我答应了李春燕,是为了要这个孩子似的。人家李春燕一心想让这孩子留在省城,那是有个念想,想着以后是不是还能见着他的亲爸,这个念想虽然李春燕不说,但草花是猜得到的。所以草花想,不能再等了,孩子越大,越不好带走,别说是林家,就是清水河屯的人,也没有不喜欢李林的,这孩子差不多把全屯子人家的好吃的都吃过了。要再长两年,就真的带不走了。再说,孩子大了,也就不好往外送了。于是,在夏天快过去的时候,草花偷着给省城的胖大姐邮了封信,就开始准备走了。

其实已经晚了。草花知道,现在这个时候,她要是提出带孩子走,所有人都得反对。她想了半天,也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还像四年前她只身去省城一样,偷偷地带着孩子走。这样可以省去很多麻烦,也省去很多口舌。等把孩子在省城安顿好了,她回到家里,任打任骂,听天由命吧,毕竟是人家的孩子,毕竟是一个承诺,哪能就不作数了呢?

草花连细节都想好了。八月初五那天,公社有大集,听说还有县里来的文工团演节目。到了那天,就说带孩子到大集上看看热闹,也给孩子买点什么东西。不能带行李,带行李就露馅了。原想着这回让二英子帮忙,事先把行李放她那里,到了集上再拿着,可是二英子也把小李林喜欢得不得了,说是要给孩子当“二干妈”,草花怕跟她说了要把孩子送走,反倒把事弄坏了,就消了这个念头。只有不告诉任何人,装做没事一样地突然走了,事情才能成,不狠下这个心来是走不成的。只要身上带着钱,把路上吃的备好,到了省城就好办了。草花打定了这个主意。

想是这么想,可是真到了要动身的时候,草花第一个先舍不得了。看着爹妈疼爱小李林那个眼神,听着小李林跟村里人“大妈三婶四叔五舅”乱七八糟地叫着,人们那开心的笑脸,谁能舍得把他送走?可是怀里又揣着李春燕的“遗嘱”,这是非办不可的事。

动身的头一天,她把李林带到清水河边上,看着他跟别的孩子疯玩,她自己坐在吊桥头上,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回。哭过了,就望着哗哗流淌的河水发呆。小李林跑上桥头,看到草花脸上有泪水,就问,妈,妈,你哭啥?

李林从会说话起,就跟草花叫妈。本来他第一个冲着叫妈的人是草花的二姐,那天二姐问草花,说三丫头,孩子会叫妈了,这么多给他喂奶的人,咱得给他定下一个叫妈的,不能全叫啊。草花说,那还用说,跟我叫妈啊,还能跟别人叫?二姐笑着说,个大姑娘家,也不臊。草花说,臊啥?都知道不是我生的,干妈呀。

草花见孩子跑上吊桥头,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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