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在公司很受欢迎,已婚身份都没影响他白马王子榜榜首的地位。我第一次去他们公司时,一帮大、小姑娘对我投眼刀。明显还有人不死心,虎视眈眈想拉我下马。为这我没少找楚依凡的麻烦,他被我逼急了,差点去整形医院做丑容手术。
所以,为了就近监察敌情,我甘心当起了他的附属品。
不过,他们公司的男人们都对我很亲切,因为我帮他们扫除了采花道路上的一块大拦路石。
但是,不要忘了我在前文说的,有些预言是陷阱。这条真理在我身上体现了,我因此遇见了他。只是当时我们并不知道。
他们部门和西藏一家公司签了一张大单子,开酒会庆祝。楚依凡是首功,当然要出场,自然我也挂在他腰带上出席了。
一群人围着他拍肩、握手夸他。我在一旁得意扬扬,这个耀眼的男人他是我的!
等人群散去,楚依凡过来搂住我,我小人得志的问他:“老公,咱们算不算是‘君已成名我亦嫁,可能俱是人不如’啊?”
楚依凡溺爱地捏捏我的鼻子,笑着说:“没错,我的小宝贝!”
我骄傲地抬抬下巴,举起手里的香槟,“cheer”,饮了一大口。正往下咽,就听见有人轻笑的声音,楚依凡表情转严肃:“金总好!”
然后有只手伸到我面前:“你好,我是金烨……”
“噗!”我没来得及咽下的香槟都奉献给了他的西装,他的笑容凝固在脸上。
我一边连声说对不起,一边手忙脚乱地扯餐巾纸给他擦,楚依凡满脸尴尬。那人还算有风度,面色立刻如常,说:“没事,我去洗手间处理一下。”
待那人离开了,楚依凡责备我:“你怎么回事啊?”
我愧疚地说:“对不起,他的名字太好笑了嘛。”
楚依凡气得揪我的耳朵:“这是摆设吗?人家是金色的金,火华烨,你想哪去了?”
我揉着耳朵,在心里嘀咕,谁让你平时金总长、金总短,就是不说他的名字,让我一点准备也没有。而且这名字也太易让人误会了,简直可媲美鸡戏芭蕉了。
这就是我们尴尬的初遇。有一天,我和同事溜班逛街,看上了一条连衣裙,很另类。套上后简直像是为我量体打造的,硬是把我这小家碧玉衬出了股妖魅的味道。我一冲动就买下了,当时换上,还配上了一双黑色丝袜和高跟鞋。又去美容院做了个头发,化了浓妆。一代妖姬新鲜出炉。
我兴冲冲打车到楚依凡公司,准备给他个艳遇。谁知他出去办事了,半小时后才回来。我只好在他的办公室等他。
我坐在他的椅子上,百无聊赖地左转右转。不当心蹭到抽屉角,把袜子刮出一根丝,散线了,特显眼。我叫声倒霉,魅惑指数至少要降五个百分点。
找出原来的袜子,幸亏没扔。我换好一只,正要换另一只,有人敲门,我随口一句:“请进!”来人推门进来。我慌忙放下脚,笑脸迎客。
是他,那个怪名人。我赶紧堆上献媚的笑:“金总您好!”一边出于礼貌要站起来,这才发现有只鞋不知所踪。我金鸡独立在一只高跟鞋上,努力维持平衡。
他一见我,愣了一下,然后认出我来,说:“你好,楚依凡他不在吗?”
我说:“哦,他再有几分钟就该回来了。”
他很有礼貌地问:“我在这里等他方便吗?”
“当然!”当然是不方便,可这是你的公司,我敢说什么?
我维护住笑脸:“请坐!喝茶还是喝水?”说完我就后悔了,要倒水我势必要离开桌子,我是单脚蹦过去还是光脚走过去啊?而且,我两脚还穿着不同色的丝袜,还一长一短。
这回他的回答还很合我心意:“不用了,谢谢!”
我赶紧顺风坐下,活动一下踝关节。
他又愣了一下,大概没料到我会这么实在。我也没办法,失礼总比丢脸强。
现在的场面很诡异,我是个外人,却充当了主人的角色;他是公司的主人,在自己的地盘上当起了客人。
然后两个陌生人开始没话找话,基本是他问我答。不外乎我在哪工作,今天天气不错等无关痛痒的话题。
在谈话的间隙,我插空搜索失踪的那只鞋,终于在桌下深处发现了它。我探出脚,够不着,再够,还是够不着。见鬼,没事把桌子做这么深干什么?
趁他对墙上壁挂产生兴趣的空隙,我两手撑住椅子,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