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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部分(第3页)

收藏又增加了一条石鱼。石鱼模样丑陋,人称“讨人嫌”。它又叫“伺机者”,因为它从早到晚不动弹,只是卧在海底,伺机袭击那些误踩住它的人。它的颜色跟海底的颜色差不多,而且经常有一半掩埋在泥沙里。蹚水和游泳的人一不小心就会踩住它,这时,竖在它那长疣子的背上的毒刺就会把人的脚扎伤。这些毒刺一戳到那些爱贴着海底觅食的鱼就会弯下去,把猎物塞进自己的那张巨口,这样,觅食的鱼反而成了石鱼的口中食。

两个孩子没有误踩在石鱼身上,出岔子的是一只螃蟹。它从那“伺机者”身上爬过,结果被毒刺扎着,当场就被吃下去了。

虽说它不动弹,想抓住它却十分棘手。不能抓它那长毒刺的背,哈尔想揪着尾巴把它捡起来,它却紧贴住身下的石头。

罗杰把吉普开到它的铁爪刚好能夹住石鱼的位置,然后开倒车把那玩意儿揪下来。哈尔在那位俘虏下面张开口袋,罗杰一松铁爪,“讨人嫌”落入袋中。

孩子们深深地松了口气儿。“总算过去了,真是万幸,”哈尔说,“只要被那些毒刺轻轻扎一下,不死也得精神错乱,然后,一辈子精神恍惚,像个疯子似的度过余生。这就是造成南海诸岛上众多精神病患者的罪魁祸首。”

吉普停在离礁石不到六十厘米的地方,透过它的玻璃车壁,可以看见这座珊瑚礁的建设者们在干活。有人以为,要看清这些叫做珊瑚虫的微小的珊瑚动物一定得用显微镜,其实并非总是如此。珊瑚虫有大有小,有些比针头大不了多少,有些的直径几乎有一厘米多。当它们把那些鲜花瓣儿似的触须完全舒张开的时候,人们就能看清,每条珊瑚虫都卧在一个由它自己的身体分泌出来的石灰形成的杯子里。

乍一听,珊瑚虫这玩意儿似乎应该是肉质的,再不就是植物性作物。实际上,它却是一种结构巧妙、十分能干的动物,它会收集食物,会给自己盖房子,会毒死不受欢迎的来访者。它们筑起了一座比华盛顿纪念碑宏伟得多的纪念碑——大堡礁。

孩子们正置身于一个海底天堂。他们俯视着的是一片梦幻般的森林。想想看,一棵六米多高的树独独长着一片六米多宽的叶子。这种树,还有成百种像它这样的树都是小珊瑚虫建造起来的。在那片巨型叶子的浓荫下,成百上千条色彩绚丽的小鱼游来游去,像翩翩飞舞的彩蝶。

还有一种树看起来像榕树,长着成百个树枝,就像天主教堂里的圆柱,树上长满茂密的珊瑚叶子。潜水员在树枝之间考察这座海底迷宫时很容易迷失方向。

大洋底下的这一部分不像海底,倒像从飞机上望下去看到的一片梦幻般的树林——一片长着大大小小的树木的丛林。透过怪异神秘的枝杈,俯瞰那些蓝的、紫的峡谷是多么令人激动啊!峡谷里,小鱼像细碎的色斑在枝蔓间闪烁跳跃,而大一点儿的鱼则缓慢庄重地挨着海底漫游。

珊瑚树叶子的颜色十分娇嫩,似乎一碰就碎。但是,当吉普撞在这样一片叶子上时,却发现它像石头一样坚硬,这时的感觉真是古怪极了。

“海底天堂”里的一切并不都是那么美。在一棵珊瑚树的枝杈上卧着一个模样可怕的东西,哈尔认得那是海蜈蚣,它的样子就像陆地蜈蚣一样讨厌,讨厌得连爱动物的人都不会喜欢它。它可能有成百条腿——孩子们没数过,但最吓人的还是它的体型。在陆地上看到的蜈蚣可能只有六七厘米长,而它们的这条海底亲戚却足有六十厘米。它的旁边,还有一条海蜈蚣在蠕动。

“我看,我们两条都得要,”哈尔说,“一条送往研究所,另一条吃掉。”

罗杰恶心得脸都皱起来了,“谁吃那玩意儿呀?”

“你和我吃,”哈尔说,“而且,马上就吃。你会喜欢的。味道比龙虾还鲜美呢。它叫瓦罗,波利尼西亚人很爱吃它,他们甚至给儿子起名叫瓦罗。这样,一看见儿子,他们就会想起美味的海蜈蚣了。”

“给研究所的那条有什么用呢?”

“它的每只脚爪都充满毒液。海蜈蚣甚至能抓住大鱼,把爪子抠进鱼肉里,放出毒液使鱼麻痹,然后把它吃掉。”

这一回,吉普的铁爪又派上用场了。它抓住一条海蜈蚣,把它紧紧抓在珊瑚枝上的成百只脚爪扯下来,扔进口袋。这一次,口袋是罗杰撑开的。另一条蜈蚣也是这样落入口袋,跟第一条蜈蚣作伴去的。

“烧海蜈蚣吃时,一定得非常小心,”哈尔说,“那些脚爪快得像剪子,爪子里的毒液会使伤口红肿化脓,好几个星期才能好。”

“妙极了,”罗杰说。“我想,我还是把烧海蜈蚣的美差让给你吧,还有吃的差事。”

“你真慷慨啊!”哈尔说。

罗杰摆摆手,“别客气,谁叫咱们是亲兄弟呢!”

捕猎毒物活动的高潮是追猎“漂荡的死神”,一些澳大利亚人就是这么叫的。在别的地方,人们管它叫僧帽水母。

孩子们首先看见海水变成淡蓝色,接着,他们发现这蓝色来自从水面垂下来的几十条触须。长着这些触须的那个家伙,像一艘鲜艳的蓝色船。那些触须至少有九米多长。

“要是能抓住它,”哈尔说,“那就是这一天最大的收获了。那些触须含有大量毒液,而且,信不信由你,它们还装着电池。上头那个模样像船的东西实际上是一个装满气体的大蓝口袋。”

“它好像要走。”罗杰说。

“挂上慢挡跟着它。它的蓝口袋顶上有张帆,风吹动着它。”

“那些触须不至于毒成那样吧,”罗杰说,“我看见一些蓝黑色的小鱼在它们中间游呢。”

哈尔说:“那种小鱼是僧帽水母的好朋友。它利用它们作诱饵。别的鱼看见它们在那些触须中游玩,以为它们无毒,很容易上当。它们跟着那些小家伙冲进去,被那些触须缠住,既挨电击又遭毒害,然后,便统统被扫进僧帽水母贪婪的口中。”

罗杰被哥哥搞糊涂了,“我真想不出来,你打算怎么抓它。要是,它在我们的飞云号附近,船长会设圈套捕住它并把它拖上船。但是,风已经把它从飞云号吹开了相当一段距离,我们跟着它,也远离了我们的船。还有,它张开以后那么宽,乱七八糟的一团。还有那些长触须!我觉得,我们还是另外找一种好逮的东西吧。”

“我们就是要逮这玩意儿,”哈尔说,“但这活儿得咱俩一起干,一个人拿着绳卷,另一个人抓着绳头,用绳把触须一束一束捆起来。然后,‘酒瓶’就能把它拖到飞云号那儿。”

“我敢打赌,事情绝不像你说的那么简单。”罗杰嘴上这么说,但他还是拿起了一卷绳。于是,两位冒险家都离开了吉普,朝那堆危险的、在水里晃晃荡荡的蓝触须游去。罗杰抓着绳卷儿,哈尔则用绳子把那堆乱麻似的触须一束一束地绑紧。

这一切都干得挺顺当。像往常一样,忠实的“酒瓶”正呆在跟前待命。哈尔把空着的那个绳头交给它,“酒瓶”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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