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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第1页)

“此事已经由不得他!”杨国忠冷笑一声,轻轻撇嘴。“我已经跟他打过招呼了,他也不愿意看到陛下和寿王父子相残。所以,答应尽全力配合。”

三十几条人命,就这么轻描淡写的就没了。虢国夫人心中好生难过。但眼下最重要的是保全自己的妹妹杨玉环,所有代价都不吝付出。“越快越好,最好找个适当的理由,别引起更多人的注意!”

“这个我自有分寸!”杨国忠的目光迅速从妹妹的胸口扫过,心中突然觉得好生不忍。这么玲珑有致的娇躯,那老色鬼居然当做绣花绷子来用,真是暴殄天物。可现在他无法怜香惜玉,跟李林甫之间的争斗已经到了最关键时刻,任何纰漏都出不得。

“封常清在安西磨刀霍霍,发誓要洗雪恒罗斯之耻!兵部已经认同了他的出征谋划,有一批兵器马上就要送过去。”狠狠地咽了一口吐沫,他继续补充,“飞龙禁卫做这件事情最为合适。而到了安西之后,我的人会给他们再安排个恰当差事。”

所谓恰当差事,自然是让这一批飞龙禁卫以身殉国了!站在自己人角度,虢国夫人从兄长的安排中找不到任何破绽。“一定要他们死吗?”她用颤抖的声音追问,心中却明知道答案是什么。

“死人才能最好地保守秘密!”杨国忠点点头,笑得像一头白毛老狼。“但六王爷那边,我却无法用这种手段,所以……”

“所以,我只能去继续受其蹂躏了!”终于想清楚自己从一开始就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虢国夫人的心情瞬间又变得无比宁静。这是命运,如果无法拒绝,就只能默默承受。就像多年前,她葬了丈夫,随后任由公公爬上自己的床一样。“你需要多久才能彻底取代李林甫?我的意思是,你需要多久才能不怕老色鬼要挟,让我彻底解脱出来!”

“这个,很难说。”终于达到了目的,杨国忠心情大好,说出口的难得有几句实话,“也许是两三个月,也许需要一整年。李林甫目前正在装病,那老家伙,一向阴险。只要他一天不离开长安,我就无论如何不敢掉以轻心!”

“这样,我知道该怎么做了!”虢国夫人长长叹了口气,弯下腰,从地上重新捡起床单。俯身的瞬间,背上的焦骨牡丹如烈焰般摇曳。

“放心,我会给你补偿!”杨国忠目光瞬间又被吸引了过去,直到虢国夫人重新把身体包紧,才恋恋不舍地将目光移开,“雷万春的职位,我会尽快安排。我麾下正缺他这样的高手,在任何方面都不会亏待他!”

一阵恶心的感觉瞬间冲上虢国夫人的嗓子,强忍住心头的烦恶,她摆手冷笑,“那我就替他多谢您了。今天太晚了,后天一早,老色鬼就会改变主意!”

“越快越好。最好提前给他递个话,免得他等不及!”杨国忠心情大悦,笑着敲砖钉角。见妹妹脸上始终带着几分鄙夷,笑了笑,他又迅速补充,“其实,这样对你,对雷壮士,都有好处。像他现在这般混,永远都甭想在长安城混出头。这的人虽然多,但大伙其实只有三条路可选,第一,融入。第二,离开,第三,忍受。而忍受的目的,其实还是为了最后融入。不管你心里愿不愿意!”

“行了,我知道了!”虢国夫人无力地挥手,制止了对方长篇大论。“你赶紧走吧,都后半夜了!”

“嗯,我等你的消息!”杨国忠咽下今晚的不知道第几口吐沫,面孔上依稀露出几分不舍。

再让他多停留一刻,虢国夫人几乎就能把自己恶心死。赶紧命令香吟组织人手自己送洗澡水。待杨国忠在婢女们的目送下离开后,她却又站在了木桶旁,愣愣地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

似乎没有必要再洗澡了。飘满花瓣的热水散发着幽香,跳下去,被污染的只会是它们。这具胴体,已经从皮肤脏到了骨子里,再多的水,也洗不干净。

这具胴体,无论如何也配不上雷大侠,无怪乎他的朋友几乎个个对自己冷眼相向。他本是云间一头白鹤,假若陷入长安城这团污泥中,只会慢慢变成一具腐尸。那样,虢国夫人无论如何也无法原谅自己。

仿佛突然想通了般,抛开床单,她一步踏进木桶。猛烈的动作立刻使洗澡水溅了出来,旁边吓得不敢说话的几个婢女躲闪不及,惊声尖叫,“啊——”

“叫什么叫!”向来对下人十分宽厚的虢国夫人突然冷了脸,厉声呵斥,“香吟,把这几个不开眼的带下去交给老赵,每人赏五十鞭子。”

“夫人饶命!”婢女们跪倒于地,连连叩首。虢国夫人却冷着脸,视而不见。小婢香吟等了好久听不到主人改口,只好慢慢走向前,扯起几个倒霉蛋往外赶,“走吧,五十鞭子死不了人。谁让你们几个不长眼睛了!”

“回来!”虢国夫人突然冲木桶中站起,水淋淋的身体直接暴露在空气当中。“让漪墨去。你,把墙上那把宝剑给我拿过来!”

“是!”被女主人的举动弄得晕头转向,小婢香吟慌慌张张地答应一声,快速取下宝剑。

这把剑是雷万春在此疗伤时留下的。虢国夫人一直视为至宝。从香吟手中接过剑,她抽出剑刃,将冷冰冰的三尺青锋贴在胸口。百炼精钢的温度瞬间让她的胸口处起了一层小鸡皮疙瘩,冰凉的感觉直通到心底。

剑,如果被锈蚀了,还能叫做剑么?轻轻摇了摇头,杨玉瑶将利刃用白绢抹干净了,重新插回剑鞘,递给随时准备扑上来制止她自杀的香吟。“你拿着这把剑,今夜去找雷大哥。就说,我想请他做一件事。做完了,请他立刻离开京城,永远别再回来!”

永远!一滴血从嘴角落下,溅于水中,散成一朵牡丹花。

焦骨牡丹,天香国色。

第三章 阳关 (一)

出兰州,跃古长城,越往西走,沿途的景色越是荒凉。

漫长的丝绸古道上半天也见不到个人影,只有一排一排胡杨树,剑一般指着圆天。已经死去多年的,刚刚长到碗口粗细的,还有一丈高矮的,隔着百许步一棵,遥相呼应。那是西域特有的植物,三千年生,三千年死,三千年而后不倒。

飞龙禁卫军昭武校尉王洵骑在一匹安西良驹上,手掌始终不离腰间刀柄。这条路并不安全,三天前,大伙路过大雪山下时,就在一处避风的土围子内发现了二十几具尸体。个个身首异处,死状极为恐怖。而尸体上的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没有剩下,包括一个胖子嘴中的假牙。按照常走这条路的向导老岳分析,作恶的应该是一伙沙漠强盗,或者是居住在雪山另一侧的吐蕃人。只有他们,才会贪婪到连死者的假牙都搜刮,根本不在乎鬼魂的报复。

“胡说,这世上根本没有鬼!”队正方子陵缩了缩脖子,大声给自己壮胆。跟王洵一样,从小到大,他也是连距离长安五十里之外的地方都没去过,却不料,此番竟然一走就是数千里。头十天,心中还带着股初次离家的喜悦,待到了现在,整个人都已经被旅途折磨得几欲疯狂,听见点儿风吹草动就本能地想拔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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