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闻言,心中一阵无奈。他原本以为这个时代的社会风气会比前世好很多,没想到还是有这种事情发生。
“不过,你刚才也算是替大家出了口气。只是以后遇到这种事,还是小心点为好。”李顺发提醒道。
林峰点点头,表示明白。“您家住哪儿啊?他会不会因为这事报复你?”
“宣武区那边有个南横街胡同。报复我倒不至于,我们这些板儿爷也是一堆堆的,他们不敢找麻烦,不过可能会找我问你的住址。”李顺发简单的回答了一下林峰的问题并保证道。“放心,我是不会说的。”
林峰心里不大在意这些人的报复,只是有些不太确定地问道:“您儿子不会是叫李奎勇吧?”
板儿爷诧异地道:“您怎么知道?”
林峰咋知道的?前世那部《血色浪漫》他都不知道刷了几遍了,同人文小说更是看了不知多少。被戏称为权贵者的浪漫,穷苦人的血色,这李奎勇就是代表人物啊。就是不知道是不是那个李奎勇了。不过应该错不了,一个人名字相同还说得过去,父子都相同那八成就是了。
“哦,听我一个朋友讲过,说您儿子特讲义气,就记住了。”林峰心想,这不就是最好的打工人么?电视剧里李奎勇能跟钟跃民混到一块儿,就能说明问题了。一个胡同孩子能跟大院子弟混到一起,没有点拿得出手的东西谁信呢?
慢慢走在渐渐熟悉的街道上,这其实也就是李江骑车带着他走过的路。离小西天部队大院并不遥远,回去的路线在他心中已经逐渐清晰。当走到一处有偏僻小巷的地方时,林峰赶紧叫住了李顺发,找了个小借口说道:“大叔,就在这停吧,等会儿我表哥会开车从这儿过,我就在这儿等他咯。”
李顺发动作麻利,迅速帮忙将东西安置好。林峰掏出10块钱递给他,同时说道:“大叔,跟您商量点事儿,钱您也甭找了,剩下的钱您拿着。我这初来乍到四九城,到处都不熟悉,您儿子应该对四九城也挺熟悉吧。我想找他带我熟悉熟悉,顺便帮我做点事。这钱就慢慢从里面扣,您看行不?”
李顺发心里虽然觉得这钱给得有些多,但面对林峰的提议,他还是有些犹豫,“那怎么行,事情都还没做,哪有先收钱的道理。给你带带路肯定没问题,但是也用不了那么多呀,三五天足够你熟悉四九城了。”他心里虽然渴望赚这笔钱,但内心的良知告诉他,这笔钱给得太多了。而且看林峰打人的行为怕也是惹事的主,万一自家孩子学坏了可咋整?
林峰看出了李顺发的顾虑,也不给他拒绝的机会,郑重地对他说道:“钱您收着,不光带路,我还想让他帮我做点事儿呢,就这么说定了。我找他也就是跑跑腿的事儿,绝不干违法的事儿,您要同意呢,就让他明天上午九点就来这地方等我。”
李顺发无奈,心中权衡了自家的情况,觉得带个路应该问题不大,于是答应道:“行吧,我晚上回去就跟他说,明天九点,就我们现在这巷子口。我记住了!”
“行嘞,那就这样,您先去忙,我在这儿等我表哥。”林峰微笑着送别李顺发。
“那行,我就先走咯。”李顺发挥了挥手,蹬着板车渐渐远去。
嘿,果然天选之子,叫个板儿爷就给安排个电视剧里的人物。第一个打工人很快就要就位了,开心!
林峰麻溜地把东西塞进空间,再把妆容变回原来的样子,晃晃悠悠地就朝小西天部队大院飙去!想想今天的收获,又让器灵吃了个饱。钱也花了一半多,又得拼命挣银子了,那996福报要去了解一下。
快到大院门口时,林峰顺手从空间里掏出一只野兔,两条鱼,以及二十来个野鸡蛋和野鸭蛋。他知道,到了这里,必须要登记才能进去。他心里琢磨着,得赶紧办一个出入证,否则每次都要登记,实在是太麻烦了。
一回到家,林峰就看到三哥正搬着一个小板凳,在小院里悠哉悠哉地晒着太阳。他忍不住打趣道:“三哥,要不您去乡下待一阵子吧,下地里干几天活就妥咯。”
三哥听了,翻了个大白眼:“你可别搁这说风凉话了,要不是因为你,我能成这样咩?现在连门都不敢出了。”
林峰继续劝道:“你光在这晒也没啥用呐,练功呗,反正你也没别的事儿干。要不然出去跑跑步也成呐!”
三哥立刻反驳:“跑步?拉倒吧!反正这几天我是打死都不会出这个小院咯,你们走后我早就练过了。话说你也吃了,为啥你就没什么变化?”他懒洋洋地说道,还好奇地询问林峰的情况。
“嘿,我头一回也变,不过,在乡下随便跑几趟山里,下几趟水,就变回来了。其实也没有那么白,只是滑嫩看些,不仔细看也看不出来,不要那么在意。都是你的心理作用。”林峰只能忽悠忽悠林锐,总不能把空间的事儿说出去吧!
林峰从背包里掏出俩咸鸭蛋给林锐,先把他那嘴给堵住。
自己则钻进厨房,干锅兔子,麻辣兔头,前世林峰在四川待过一段时间,兔头永远是忘不了的一道美食。林峰也就在那时学会了弄这玩意。
那香味儿,直接就把林锐给勾进来:“老弟呀,你这咸鸭蛋也太好吃,一咬开就是一嘴油,这也太奢侈了吧,我吃一个就好,另一个留给你吧。”
在这个家里,林峰一直是那个被特别关照的老四。三哥和其他家人都已经习惯了将好东西留给他,这份来自家人的宠爱让林峰感到非常感动。
林峰心中暖流涌动,但他并没有过多地表露情感,而是用一句轻松的话语来回应三哥:“放心,我包里还有呐,您就可劲儿造吧。”
三哥林锐倚着厨房门,看着林峰在厨房里忙碌,闻着锅里兔子肉散发出来的香气,不禁垂涎三尺:“我还是等着吃你做的兔子肉吧,闻着都这么香,我这口水都哗哗直流!”
林锐继续絮絮叨叨地和林峰聊着家常,提到了林峰早上唱的歌:“老四,你早上唱的那歌是谁写的呀?我咋从来没听过。你教教我呗!感觉老带劲了。你要是还会其他适合女生唱的歌,也可以教教二姐。别看二姐嘴上不说,她可羡慕李琳咯,可惜咱妈不愿意给她开后门。”
林锐的话语中透露出对家人的关心,同时他也知道林峰在家里最受宠,接着说:“大姐也不喜欢她现在的工作,她一直想去当兵,以前是为了照顾我们怕跑远了,咱妈也不愿意。现在咱妈这也算是部队的一员,咱妈最听你的了,你有空说说呗,哪怕是进文工团那也是兵嘛,她就喜欢那身军装。你说咱爸妈都是军人出身,不能到咱们这儿,一个当兵的都没有吧!”
得嘞,这些事儿林峰以前可不晓得,不过现在知道了,那就尽量满足他们的愿望了。去其他作战部队不好说,进文工团,这不领导都认识的差不多了么,在弄几首歌,加上灵泉改造过的身体,唱歌跳舞应该不是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