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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一止在止止无可止(第2页)

对比寻常的工作,只要超过四十岁,一旦被辞退,往往就会变得举步维艰。

研究型工作,只要有真本事,寂寞虽是寂寞了点,却也意味着没那么多勾心斗角,且待遇丰厚。

至于碰到摔倒的老太太,那确实得打开摄像,尔后找几个能够为自己作保的目击证人,再上去扶……或许会更为妥当……

……

回到此刻。

嬴政依旧是拿最擅长的法家,去抨击儒家内圣。

复礼修身,无意求名却得名,进而让律法的赏罚条例无以为继。

那这就是个人搅乱了世俗法纪。

理当不受推崇。

对面。

“阁下,我的礼在法上,并非是要违背赏利惩恶的共识。”

乐正氏神情淡然:“我刚刚已经说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既然举报奸邪可得赏,那自然应当取赏,以做表率矣。”

乐正氏再度复述了内圣对于财利的观点。

嬴政毫不犹豫的道:“君子爱财,却也轻财,如待客明悉心意,以示赤诚,贵客若是掏钱客套,反而会被视作玷污了君子的诚意招待之心。”

“昔年伍子胥被楚军追杀,一路逃逸到长江之滨,幸得一位渔丈人划船前来搭救,伍子胥犹是感激。”

“遂,在离别之际,伍子胥解剑相赠,其剑名为龙泉,价值千金,伍子胥许以重利,只为嘱托渔丈人一定要对自己的行踪保密。”

“渔丈人只觉愤慨,高声述说,他搭救伍子胥,只因其是忠义之人,他钦佩之,不图回报。现在伍子胥却拿名剑质疑他无信少利,那他只好以此剑明志!”

“于是,渔丈人拔出龙泉,横剑自刎,伍子胥因此事愧疚不已。”

“综上,内圣君子,必轻财重义,再得名,后乱法纪。”

……

意诚,明心,重义,轻利,得名。

直至乱法。

嬴政用伍子胥的实例说明。

君子固然对于财利,取之有道。

但仍旧无法脱离轻利之嫌。

试问!

世人是否会全部轻利?

答案是根本不可能。

这个世上的绝大多数人,注定会下意识的趋利避害,此乃人性使然。

若内圣外王不符合人性共识。

那么嬴政就会有一百种办法,揪住这个软肋进行猛攻!

“阁下,有见地。”

乐正氏看向嬴政的目光中开始出现赞许,他道:“然具体事例,具体分析,在招待贵客之时,我等之诚心,自然不能被财利玷污。”

“至于渔丈人搭救伍子胥,得名剑相赠,不受,拔剑自刎以明志,此乃【至善】的一种表现。”

“然而,我刚刚说了三纲中的止于至善,存世中庸。”

“君子复礼,修身内圣,当知止而后能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

“知止、定心、求静、贵安、虑思、遂当得悟中庸之道。”

“至善和存世之间的平衡,便是我辈所求的内圣至高之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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