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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2页)

小江高中毕业,死也不肯考大学,怕给他增添负担。他绑着小江,把他送进考场。那一年,他三十岁,

小江快要毕业的时候,他得到一次机会,去美国进修。他放弃了。这一年,他三十四岁。

电视台和报社知道了他们家的事,要他上一个“人间真情”之类的节目,他拒绝了:“我把弟弟养大,很正常啊,怎么就要上电视了?”这年,他三十六岁。

小江有了女友,带回家给他看,那女孩子明知道他的身世,事后却还问他:“你这个所谓的哥哥怎么还不结婚,是不是有问题?”小江站在街上,悲哀地看看这个纯洁清白的女孩子,转身离开,任她在背后连哭带叫。小江从此下定决心,一定要找一个能够接受哥哥的女子做妻子。这一年,小江二十五岁。

终于遇到一个善良的女孩子,是一年后。在二十八岁那年,小江结婚。这个女孩子和小江本不打算举行婚礼,但是,他不愿意,他拿出他十年来积攒下的所有加班费、手术费,为他们操办了婚事。婚礼上,新娘和小江慎重地叫他“哥哥”。全场安静了整整一分钟。那天晚上,他被闹新房的人灌醉了,新人让他睡在新房里。恍惚中,他觉得自己真是老了。这一年,他四十岁。

野葵花

在别人嘴里,她应该已经算是个坏女人了,不过,她不是一下子走到这一步的。她是孤儿,早几年,在城乡结合地带的一个小厂子里做工,生得非常美,所以不甘心,却也没办法。也有男人追求她,不过是小地方的公子哥儿,稍微再换个地方,立刻就露了怯的。所以,她越发地显得冷若冰霜,心里却异常焦急,再没有人把她带出这个地方,她可只有别过头去找那些本土公子哥了。

终于有了机会。来了客商到他们厂子里来谈生意,晚上,老板陪着去歌舞厅,她们一起作陪。中间有个人,稍微有点年纪,专门要和她跳舞,一来二去的,就对上了眼。

于是试探、进退、相处,连她自己都惊诧,自己哪里来的这些本事,好象天生就会,只为这一天预备着,也或者,所有像她这样孤零零的人,一落地,就等于是进了商业学校,只等着一个合适的价钱把自己贩出去。终于,他背着老婆,给她找了一处大房子,把她安顿了下来。她成天不做什么,甚至也不和那些和她身份处境相同的女人来往,只是细细体会这生活的种种舒适之处。

两年过去了,偶然的机会,她知道了他原本是做什么生意的,什么工厂、夜总会,那都是遮人耳目的,他只要那些生意存在着,让他的钱有个合理的来路。她着了慌,知道自己一旦知道了他的真面目,势必不能干干净净、安安全全地过下去,她必须要离开他,而他肯定不会给她这个机会。

他的关系里,有个比他更厉害的角色,做的事也比他体面些。有一次到他们住的地方来,给她一张名片,不是给到手里,是放在桌子上,又用一个指头敲一敲。她不敢确定这人是不是对她有意思,却也只有冒险试一试。她捏着那名片,出了门,指甲都掐到肉里去。

三个月后,她搬到这人给她安排的家里去,他知道原委,却也不敢怎么样。只是有天晚上,趁着她一个人在家,故意派了几个人去,用雪亮的电筒向她的窗户乱照。她躲着那光线,惊恐地发现,只要走错了道,走到野兽出没的草原上去,她也就成了一只兽,遵守的是草原上的法则。

她还是要继续逃下去。她对这个人说,要去外地念书,很久,他应允了,开着车送她去机场。

机场在城外,要经过一段荒凉的地方,经过一个草滩,生满了黄的绿的浅草,草滩中间,有一棵野葵花,开着金灿灿的花朵,站在凄清的天与地之间。她看着那葵花,似乎觉得那可以用来比喻她自己,不由震了一下。

小黑

他三岁那年,母亲生病去世,六岁的时候,父亲冒险到一间浸了水的屋子里去关电闸,被电击身亡。当天晚上,他就被送到他叔叔家去,从此寄养在叔叔家里。

他不是一个人去的,他抱着一只纸箱子,里面装着一只半岁大的小狗,那是他父亲当初给他抱回来的,小狗是黑色的,除了眼睛上面有一点白毛,再没有一点杂色,所以,他父亲管那只狗叫“小黑”。

他叔叔和婶婶并不喜欢他,又因为不得不接受他,更加不喜欢。婶婶是个粗俗的女人,高,胖,大嗓门,涂了劣质的粉,画着两条凶狠的黑眉毛,成天穿着线裤,到哪里去也穿着拖鞋,上厕所也不知道关门。她并不打他,只是发明了许多奇怪的名字来称呼他,管他叫“烂西瓜”,“死瘟猪”,还有一个他永远不明白的称呼:“崩八豆”,大概没什么意思,只是取其音节响亮,叫起来解气。成年后,他择偶的唯一标准,就是不能是胖女人。

他去了没几天,叔叔婶婶就把小黑丢掉了,他躲在门后面,看着他们把小黑甩了出去,一点不敢出声。家庭不幸福,就特别早熟,知道自己和小黑的存在都属于不应该,只是躲到被窝里哭了半夜。

小黑在门口哀叫了好几天,惹烦了他们,他们这一次把小黑丢到野外去,小黑又用了几天跑回来了。他们把小黑装在麻袋里,给埋了,还特意喊他出来,给他看见。他似乎永远是躲在门后的那个孩子,对自己所爱的一切都无能为力。

不必穷厄病残那么离奇曲折,寄人篱下就已经是一个人最大的惨痛。他,从那时候就知道了。

只有快快长大。

终于长大了,离开那个家,做业务,跑江湖,有了自己的生活,他却一直没结婚。别人问为什么,他说,一定要有能力给妻子孩子非常安定的生活,他才敢要一个家。他最怕自己的孩子会寄人篱下。他不抽烟,不喝酒,不坐摩托,不去一切危险的地方。他说,他不能还不等孩子长大就有意外。

终于有了点钱,买房子,别人贷款,他一次付清,他说,要给孩子一个完全属于他的家。所有人都笑他偏执。

终于结婚了,然后,有了孩子。孩子生下来,起好了大名,妻子还要给孩子起个小名,他看着孩子,发了好半天的呆,低声地说,叫他小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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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春

那时候,她是个纺织厂的女工,到了结婚的年纪,厂子里的工会主席就给她介绍了个对象,是隔壁机械厂的工程师,南方人,一个人在这边。两个人见了几次面,就谈婚论嫁,工程师说,他有个弟弟是傻子,现在在老家,结婚后,恐怕要把弟弟带过来一起住。那是七几年,人们倒不十分看重这些事情,她又年轻,不知轻重,就答应了。再说,她也见过街道上的傻子,一个个欢天喜地,很开心的样子,看起来也没什么不妥当。

傻子弟弟就到北方来了。冬天要穿衬衣,夏天穿着棉袄死也不脱。高兴的时候嗷嗷叫,吵得四邻不安,不高兴就砸东西,拣着什么砸什么,没多久,她家里就没一件完整的东西,流行的三大件也买得起,但就是不敢买。

傻子又喜欢拾破烂,枯树,烂纸箱子,瓶子罐子,欢天喜地地拣回来,把单元门都堵住了,还不让人收拾,若少了一件破烂,他就哭,闹。还动不动就走丢了,几天也不见人,她也不是没动过念头,希望他干脆再别回来,但还是三更半夜打着电筒四处找。有一次,她请了三天假,累得半死,披头散发地把傻子找了回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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