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铁嘴律师开始了正式的辩护内容:“第一,对于举报人举报我的当事人受贿一千万元的事实,我要纠正一下,举报人举报的内容是她有存款一千万,有受贿嫌疑。而不是受贿一千万,这一点,请法庭予以纠正。”
呵呵,听到这儿,听众席上一些开始发笑了:你这个铁嘴,还有脸说呢,这事儿分明是你举报的,现在又来辩护,这真是“律师的嘴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啊!
“第二,我的当事人受贿的主要证据是银行卡。所我所知,这银行卡上的钱有一部分是当事人零星积攒存入的,譬如,从办卡开始存款,到存款额达到八十万之前,她的存款额度每一次都是几百元、几千元的小数目,而且,存款时间大都在节日、假日期间,据我调查,这是因为当事人所在单位每逢节日、假日都要以购物劵的方式为职工发放福利,因为我的当事人不喜欢购物,热衷于理财,就托朋友将购物劵上的钱换成现金存入银行卡上,这些钱,是我的当事人积攒的零用钱,不应当视为受贿,也不能列入受贿总额。请看证据……”
说到这儿,他将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一打,一笔一笔存款的原始证据显示在白色的屏幕上。
“第三,也是我要强调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晓晨公司老板送给我当事人的那五百万元。据我调查,这位晓晨公司老板与我的当事人是大学同学,两个人感情非常好,前几年,这位老板来蓟原搞房产开发,发现我的当事人日子过得并不富裕,便提出赠送她五百万元,为她盖一栋别墅。此事,被我的当事人拒绝。后来,在晓晨公司房产开发中,我的当事人为了批地事儿,曾经为他帮了不少忙,其中,为了拿下那片河滩地,我的当事人不辞辛苦,几次跑到北京办理审批手续。晓晨老板感动之际,答应送她五百万,资助她的丈夫开公司;后来,我当事人的丈夫开了建筑材料公司。开业当天,晓晨公司老板拿了五百万元的支票参加开业典礼。我的当事人当时拒收。可是,晓晨公司老板却说,这算是我对公司的投资吧!这样,当事人的丈夫才勉强收了这笔钱。所以,我认为,这五百万元应该是投资,不应该算作受贿。”
啊!旁听席上的人顿时一阵骚动……这位铁嘴,真敢瞎说啊。要是这五百万不算受贿,她的罪行岂不是给抹掉了一大半?
“反对!”
听到这儿,公诉人立刻举手要求发言,得到允许后,他立即反驳道,“若是投资,应该有投资协议书、有分红比例等法律文书。请问辩护人,这些证据……你有吗?”
“暂时没有。”
铁嘴接上了话茬,“但是,没有法律文书不等于没有事实。事实上,建筑材料公司建立之后,曾经向晓晨公司发送了价值二百万元的建筑材料,这建筑材料应该算是对晓晨投资的回报……”
说到这儿,律师又打了一下笔记本电脑,那些一宗发送材料的帐单呈现在了屏幕上。
“所以,我认为,这五百万元,应该是投资,不应该是受贿。”
“反对!”
主审官敲了一下法锤,“请律师注意,法庭注重证据,在没出示证据之前,不要妄下结论!”
“好好好。”
律师回应了一下主审官,随后又说出了一番石破天惊的话来:“嗯,就算我拿不出投资证据,这五百万元,与受贿也扯不上边儿……”
“为什么?”
公诉人立刻质问了。
“因为,说来话长……”
辩护律师长出了一口气,歇了一会儿,“我的当事人与晓晨公司老板在大学时感情很好,嗯,谈过恋爱……因为家长反对,恋爱未成。后来,这位老板看到昔日恋人,旧情复发……”
“反对!”
主审官又举起了法锤,“请辩护人注意,不要涉及当事人的隐私,不要讲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不!”
铁嘴立刻反驳说,“下面,我讲的事与本案关系重大……”
“我认为,如果……”
说到这儿,律师的嘴不知道总是停顿一下,好象底气不足,或者是他的发言与当事人没有沟通,是他临时起意似的,“如果是晓晨老板旧情复发,想与我的当事人破镜重圆,赠送其五百万元也是情意所至,不应该算作受贿。”
“喂?请问被告……”
机警的公诉人像是觉得大事不妙,来了个先发制人,“请问,你与这位晓晨公司老板,真的有暧昧关系吗?”
好厉害!旁听者听了公诉人的话,觉得这一招果真厉害:如果被告承认了这种肮脏的暧昧关系,虽然可以减轻罪责,却要承担不贞不忠、背叛丈夫的骂名,为人所不耻。然而,中国有句俗话,好汉不吃眼前亏,识时务为俊杰,为了逃避可能到来的重判,丢点儿脸面怕什么?寒嗔一阵子,舒服一辈子,多活几年,比什么都好哇!
“不!”
就在人们纷纷猜测答案的时候,甚至断定女处长会以羞耻换生命的认定中,女处长坚定地否认了,“我有一个可爱的女儿,我有爱我的丈夫;我从小受到期父母良好的道德教育。我忠于家庭,忠于婚姻,绝对不会发生婚外恋。对于晓晨老板的追求,我始终是拒绝的。”
好!一些女听众听到期这儿,暗暗竖起了大拇指:宁可遭重判,也要保名誉,这真是女中豪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