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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2页)

我当时正爱看英文的报纸杂志,因而从中了解到更多关于他的信息。演员出身的他,不论外形还是语言,都极富魅力。里根的最大特点是用幽默来影响别人。再严肃的场合,他首先会用幽默来调整气氛。遇到困难时,他也会用幽默的方式来化解。而且他的幽默绝不庸俗。后来老有人说我像里根。我发现我真跟他有点像:阳光、幽默、乐观,心态非常好,演讲有激情,跟太太关系还特别好。我一直不断地在观察他,学习他。

从大学到现在,里根一直是我崇拜的第一偶像。他的幽默、乐观和阳光,让我学到很多正确而高明的人生态度。

第二封信去后依旧没有回音。但这不能阻挡我写出热情洋溢的第三封信。

这封信里,我才真正告诉她,我喜欢她。我写道:“我喜欢你的理由很简单—一见钟情。也许现在的我看上去是平凡,甚至平庸的。也许现在的我对你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但是我既勤奋又刻苦,你给我5年、10年、20年的时间,我一定会变成一个不凡的人,那时候我绝对不会让你后悔!我知道我现在没有资格追求你,但是我只强调一点—我不奢望你会喜欢上我,只要让我默默喜欢你就可以了。无论我有没有可能和你在一起,最重要的是希望你记住一点—唐骏无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会想着你,都会记着你。”

写好第三封信后,我感觉,即使这个女孩子不感动,我自己都感动了。随之而来的结果是,她居然真的答应跟我见面。我和她一起看了场电影,然后开始很认真地交往起来。

弱势群体的自我推销术

写求爱信的经历,也改变了我很多方面的性格,尤其是在与人沟通的态度和技巧上。

既然我已承认自己在大学中是弱势群体,我就必须找到适用于弱势群体的自我推销术。这个过程就仿佛销售产品的过程。世界上没有哪家企业的产品是尽善尽美的,要把它推销出去得靠销售者的人格魅力。自我营销的过程,也就是把自己的人格魅力发挥出来的过程。

三封求爱信,转瞬即逝的初恋(2)

怎样才能更好地推销自己,我对年轻朋友的第一项建议是:改写你的简历!

光写所修课程的简历是没有竞争力的。简历是供人筛选给予你面试机会用的,你上过的课程别人也一样上过,它不能让你从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好的简历应该尽可能反映出“和别人相比你的优越之处在哪里”。无论你做过什么,简历应该体现出你的人生经历中每一项与众不同的东西。

而且,推销自己必须勇敢。就像我当年所做的那样,你一定要坚信:

人生就像植物生长的过程,只要努力坚持,一定会有开花结果之时。

不过我们很快就分手了。分手的导火索是我送她的一件礼物。

当时我的生活费是每月20块钱,我花了8块钱去商店里买了一条裙子送给她。将裙子交给她时,我说了一番很多男生在那种场合都会说的话:没有其他方式来表达我有多么喜欢你,只有这条裙子体现我的一份心意。像很多女生那样,她也被这番话弄得很感动。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本来堪称完美。问题在于,在表白情意的同时,我还犯了一个很多男生都常犯的虚荣错误。为了强调礼物的价值,我把裙子的价钱夸张地说成25块钱。在我当时的心目中,25块和8块差别不大,都是一笔需要狠咬牙关才能下定决心拿出来的巨款。既然是巨款,何不把数字说得更大,好让女友更开心呢?

没有想到的是,我送的那条裙子让她同宿舍的女生都很羡慕,其中一个女生也去买了一条。款式、颜色全都一模一样,去的商店也是同一家。我的谎言顿时被拆穿了。她前来质问我。出于一种可怜的自尊,我强词夺理地说:“没错,的确是8块钱,但是你没有觉得如果算上我的感情在里面,又何止8块钱呢?”她非常生气地转身走了。那怒气冲冲的脚步声,宣告了我的短暂初恋的结束。

从第一次看电影到分手,其实不过两三个月而已。而且,我们的恋爱,一直处在秘密交往的状态。在那个年代,如果公开关系,就意味着两个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所以,我从没去她的宿舍找过她,有时在食堂看见她和她班上的同学一起吃饭也不方便说话。只有趁她洗碗时身边没人,才过去说两句,和她约定下次约会的时间地点。所谓的约会,也不过是一起散散步,看看电影,次数不过五六次。我和她甚至连手都没牵过。

不过,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分手的结局,而是其间追求自己所爱的过程,这种态度使我的人生受益无穷。

“成功4+1”之勤奋

机会是不平等的,它给予勤奋的人、勇于争取的人、超前地多跨了一步的人。勤奋不但是追求成功的必需方法,更应成为我们的人生态度。

很多人问我:唐骏,你从刚加入微软时一个普通的程序员,7年时间怎么就可以成为微软中国区总裁?没有什么特别的答案,

只有勤奋,几年、几十年如一日的勤奋,勤奋到我自己都会感动。这就是我的全部秘诀。

在微软的时候,周围的人太优秀了,我拿什么来和他们比?比勤奋。在离开微软时,我在发给比尔?盖茨的最后一封信中写下这么一句话:“不敢说我唐骏是微软最勤奋的,但是没人敢说比我唐骏更勤奋。”如果要按比例来计算,一分的聪明,加上十分的努力,就会变作十二分的完美。很多大学生以为自己是优秀的,所以往往就放弃了勤奋,这是万万不可取的。

只有勤奋才能真正引领你实现人生的目标,这是我想送给每一位年轻朋友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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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小兰私定终身(1)

命运总是叫人难以捉摸。不可思议地,失败的初恋却将我未来的夫人带到我面前。

在我和初恋女友为数不多的几次约会中,我们曾安排过一场6个人的电影联谊活动。我这边是我、我哥哥、我哥哥的女友,她那边除了她自己,还有她的两个同班女同学,其中一人就是我现在的夫人孙春蓝。后来我们谈恋爱后,我一直叫她小兰。

那场电影是在北京展览馆看的。小兰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一个非常清纯的少女,让我依稀看到几分真由美的影子。她上学的年纪很早,16岁就考进大学,此时也不过19岁而已。她皮肤像牛奶般白,戴一副白边眼镜,书卷气十足,恬静的微笑显出不涉世事的单纯。我乍一见她很是吃惊,这么一个美女怎会不在我的五十大榜单上?

那时正是大三下学期的末段。那次见面后,很快我和初恋女友就分手了,我再也没见过小兰。暑假回家时,父母跟我说,已在常州给我物色了父亲一个老工友的女儿,要我大学毕业后早早回去,在新建好的瓦房里成亲。对于这样的“父母之命”,我自然万分反感。

没想到大四回到学校,我偶然去了一次周末的学校舞会,竟然又见到小兰。大二时,我看见同宿舍的一位男生老去学校舞场跳舞,就跟他学会了基本的舞步。虽然去舞会的次数不多,但颇有音乐细胞的我却发明了一种“唐氏探戈”舞步。那时也不盛行国标,所谓舞步全是临场发挥,我在舞场里看谁跳得好就学谁。东学一招、西学一式后,稍加融合就变成了我独创的“唐氏探戈”,这大大提升了我在大学舞林中的地位。男生请女生跳舞,如果舞技不佳,第二曲便会遭到拒绝,但这种事从来没发生在我身上。

小兰是学校舞蹈队的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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