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杀了人,所以就得受惩罚。这不关法律什么事,而是天意。
非常感谢你为我做的一切,你对我真好。我没想到有一天,你会对我这么好,我本来以为你对我的感情,爱和恨应该各占一半,但现在却发现,你对我,百分之百都是爱,这让我觉得幸福的同时,又觉得非常难过。因为,我也希望你幸福,而且希望你不仅仅是现在幸福,将来也能幸福,而你我都知道,我们在一起是没有未来的,我不想你只为了快活几天,痛苦一辈子。
元元,我是个杀人犯。这是个千真万确的事实,它不会因为你的爱,我的爱而改变。杀人犯就是杀人犯。如果我有电脑,我会把这句话复制一百遍给你。
写到这里,你应该已经明白我的意思了。
我走了,别来找我,也不要再过问这个案子。
过好你自己的生活,就当我是一摊垃圾,一脚跨过去后,就别再回头了。
我不会再见你了。
你的行李,我已经让你的父亲带回去了。
你回家吧。
陆劲。”
她把下巴搁在椅背上,眼泪扑哧扑哧往下掉。这封信,她已经看了好多遍了,每看一遍,她都在心里骂,陆劲你这个混蛋!你这个不守信用的混蛋!你答应我要留下来的!骂完了,她又再看了一遍,心里又想,这混蛋的字写得可真漂亮!飘逸洒脱,又不轻浮,笔底还很有力,而他写信的口气,就像他给她的印象,一如既往的温柔体贴,一如既往的柔情似水,有时候,她觉得他比自己更像个女人。
她想到了他瘦长的手指,他的手比一般男人小一点,虽然早年干过很多粗重的农活,但摸上去并不粗糙,她曾把自己的手放在他的掌心,只觉得难以形容的绵软和温暖,常常让她忍不住想咬一口。
“元元,我是个杀人犯。这是个千真万确的事实,它不会因为你的爱,我的爱而改变。”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这句话,她都禁不住会想到他的手,还有他老是半开半张的眼睛。他很少睁大眼睛,这兴许是习惯,也兴许是他的一种伪装,所以她以前常笑他,“你喜欢眯着眼睛,一定是以前经常偷看女生养成的臭毛病!”,他回答她,“我碰到的女人都不需要偷看,除了你。”当年16岁的她,听见绑架者说出这句话,虽然心里恨这个人,却也禁不住笑了出来。
她怎么忘得了他?
现在,她还喜欢他棱角分明的嘴唇,她喜欢吻他的嘴唇,喜欢闻他嘴里那股淡淡的甜面包味,他好像永远都在吃甜食,所以每次吻她,她都会产生旺盛的食欲,她想吃他,怎么吃都吃不够,她总想把过去没敢吃的都吃回来。
还有什么?对了,他的声音。
她喜欢听他说话,听他像叹息那样地叫她:“元元,元元,元元……”
很多年前,有一次他不知因为什么事喝醉了酒,深更半夜,他走到她面前,一个劲地求她,元元,抱抱好吗?就一次,你抱我一下好吗?她假装没听见,他一直求了她十几遍,她才勉勉强强地把手伸过去握住了他的手,谁知道他猛地甩脱了她,奔出屋去。那天晚上,他没有回来,她不知道他去哪里了,他走以后,她整夜未眠,一直在担心他会不会出车祸,会不会去死,因为那时候她就知道他活得很累,很绝望。
那天晚上他一定想到过死,就像昨晚一样,她想。
晚饭后,岳程和陆劲在客厅的饭桌前重新坐了下来。
“拿出来吧。”岳程说。
“什么?”
“少装糊涂,一号歹徒的信和照片。”岳程一边说,一边指了指陆劲的衣襟。陆劲没带行李,那些千里迢迢从安徽带回来的信被放在他的衣服里。
果然,陆劲拉开拉链后,从里面拿出一叠信来。
“给你,我已经全部整理过了,对重要的段落,还作了标记。”陆劲说。
“照片在哪里?”岳程想先挑简单的看,他戴上了手套。
陆劲找出一个白色信封来,把里面的东西通通倒了出,它们是4张照片和一张便条。
“这就是一号歹徒当初在电话里说的,要给你介绍的女朋友?”
“是的。”
“照片不太清楚。”岳程发现,这些照片很像是偷拍的,场景各不相同,有的在街上,有的在公园里,主要人物在照片中不显眼,也没有正对镜头。大概一号歹徒也知道这些照片不够清晰,所以他还特地用红色记号笔在4位女主角的头部各画了个圈,但任何看过照片的人都会这样的印象,这根本不是在介绍对象,而是在给另一个杀手确定刺杀目标。
跟随照片一同寄来的是一张很短的便条,内容只有10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