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滋味,我上一次喝啤酒还是好多年前的事了。”
岳程把陆劲面前的那叠信拿过来,数了一遍,又翻了一遍,他发现一共有69封信,大部分信都已经没有了信封,而有些信上还有红笔作的标记。
“这些红线是你划的?”他问道。
“是的。”
“什么意思?”
“我说过,我在我认为有价值的地方作了标记。”
“所有的信都在这里了吗?”
陆劲点点头,喝了一口啤酒。
“信封哪里去了?”
“很久以前,我就扔了。”陆劲说,接着又问“我记得你曾经问我他的通信地址。”
“对。”
“因为信封早就丢了,所以我不记得了。”陆劲顿了顿,“我唯一有印象的就是小孩钟明辉家的地址。”
“可在那以后,他应该也跟你通过信吧。”
“对。”
“他最后那封信是让你把他的信全寄还给他是吗?”
“是的。”
“他当时用的通信地址你完全没印象了吗?”岳程觉得,别的陆劲记不得这可以理解,但最后那封信,陆劲绝对应该有印象。
“他最后的通信地址是F大学,我特意去找过,我发现他给我的地址因为没有系名和宿舍名,这封信最后只能被放在传达室,而只要有一张假的学生证就能轻而易举地把信取走。我去问过传达室的人,他们对钟明辉这个名字没印象。”陆劲道。
这条线索又断了,一号歹徒还真是善于隐藏自己,岳程想。
“你得把这些信给我,我要拿回去查指纹和作笔迹鉴定。”他用手指瞧瞧桌上的信。
“随你。”陆劲道。
岳程忽然想起了刚刚元元塞给他的一张纸条,他把它拿出来扔给陆劲。
“这是元元给的,你看一下。”
“是什么?”陆劲立刻紧张起来。
“我已经看过了,不是情书,是钟平写给电台的信,元元无意中发现的。你看一下吧。”陆劲脸上的表情让岳程觉得有点好笑,他想,如果陆劲没杀过人,如果他跟元元结了婚,有90%的可能他是个“妻管严”。
听说不是元元写给他的情书,陆劲好像松了口气,终于拿起了钟平的那封信。
岳程也趁机开始阅读一号歹徒的信,因为时间紧,他没时间每封详读,只能就陆劲作的标记,先了解个大概。
岳程很快发现,这69封信最显著的共同特征是,一号歹徒喜欢用不同风格的笔迹来表达自己的心情,比如,砖块一般的方块字表示他写信时心情很糟,向右倾斜的斜体字则说明他很痛苦,俏皮的椭圆型代表他心情很好,字体发抖则表示他那天身体虚弱,可能在生病,而如果在整封信中,他每段都会换一种笔迹,则说明他那天心烦意乱。
岳程找到一段一号歹徒对自己这种笔迹变幻作的解释,时间是198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