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需要。”林清苒拽着他直接就进了披萨店。
陆司桁枕在椅背上,盯着前方,放空的思绪渐渐收回,再次开口,“许牧时,那是我第一次去那么亮堂的地方吃饭。”
“店里的暖气很足,食物的香气都比路边摊要高级一些。”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能吃到路边摊都算是幸运的,没偷到钱的时候,他只能去垃圾桶里挑一些别人扔剩下的食物吃。
他忽然就不冷了。
尤其是在食物伴随着热饮下肚的时候。
“其实现在看来不是一件多大的事情,可是那个时候我根本不知道正常人的生活是什么样子,太久没过正常人的生活了。”
“而且坐在对面的林清苒,看起来实在是太贵气了。”
是的,贵气,这个词出现在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身上,可能很难被人理解。
可林清苒就是很贵,从头到脚,从里到外。
“她穿的衣服,戴的手链,甚至围在脖子上的白色围巾,每一样看起来都很贵。”
陆司桁对贵的理解,纯粹源于他那段时间在火车站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判断哪些人值得偷哪些人不值得偷而总结出来的经验。
“她坐在那里引起很多人侧目,那些大人都会毫不吝啬地夸赞,坐在那里的女孩好精致漂亮,这些欣赏的眼神她似乎习以为常,漫不经心地一边喝着饮料一边玩手机,偶尔抬起头冲着我笑。”
她笑的时候,会发光一样,他时常看迷了眼,忘记移开目光。
那天,他陪林清苒在店里坐了两个小时,前所未有的饱。
那两个小时里,他不需要战战兢兢躲躲藏藏,不用担心下一秒就被警察抓起来,他可以坦然地坐在那里,坐在她的对面,听她讲话,看着她笑。
“后来她说她要走了,她爸在找她。”陆司桁无奈地笑了笑,“我挺失落的,不过她说她还会找我玩,我们还会再见面的,于是我就不失落了。”
而且林清苒怕他冷,还把脖子上那条白色围巾取下来送给了他。
“我跟她说,下次我会请她吃饭的。”
不是用偷来的钱。
他忽然不想再自甘堕落下去。
他也想洗掉身上的污垢和灰暗,可以大大方方地进出这些场合,不用再像老鼠一样躲藏,可以穿着干净得体的衣服坐在这里,吃一点东西,或是喝一杯热饮。
“你的世界观因为她的出现而改变了。”许牧时说。
“是,那年我刚从福利院出来,世界观还没形成,一开始的错误导致我对这个世界失望而一蹶不振,直到我看到了某些不一样的东西。”
其实那个时候,他没有更多的想法,满脑子都是怎么合理合法地赚到一笔足够请她吃饭的钱,然后像那样再次跟她坐在一起,抬头就可以看见她的笑脸。
许牧时看着他,“我猜,后来你还是没有请她吃饭。”
不然陆司桁也不会找了林清苒那么多年。
陆司桁点点头,“没错,我其实已经赚到了请她吃饭的钱,我在那个金融大楼门口连续徘徊了好多天,最终也没有等到她,我甚至还专门去问了,那个金融大楼里有没有一个姓林的男人,企图通过她爸爸找到她。”
现在想来,林景曜应该不是那栋大楼的常驻办公人员,可能只是去出差或者开会。
所以难怪林清苒突然就消失了,可能那个时候她已经回国了。
可惜那个时候他不知道这些,他只以为林清苒是在m国这边定居的,所以他最后还是没有回国读大学,他怕回了国就真的再也找不到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