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他坐下来,把橘猫搁到一旁,抬头就见阮喻一边挪来稿件资料,一边斜着眼往他手边瞥。
那只猫正四脚朝天,翻着肚皮扭来扭去。
毛茸茸的尾巴尖扫得他手背发痒,有那么点妨碍公务。
他把它抱远一点,垂眼翻开文件,说:“几个问题……”说到这里又顿住。
因为阮喻好像没在听,一个劲瞅桌角,上半身甚至前倾到了六十度,一副要穿屏而来的架势。
可镜头就那么个角度,再凑近也最多看见一只猫耳朵而已。
许淮颂低咳一声。
她这才回神,坐直身板:“啊,许律师,你说。”
“第十四章,第三段。”
阮喻翻到对应段落,发现刚好是一段关于猫的描述,讲女主角途经艺术馆,碰见男主角在草丛里投喂流浪猫的事。
为增加“粉红元素”,她写这段时,在现实基础上作了改编,设定男主角其实并不喜欢猫,只是因为女主角喜欢才爱屋及乌。
“我不喜欢猫,我喜欢你。”
这句内心独白,跟“写诗人”那边一字不差。
针对这处雷同,阮喻苦思冥想,没找到反驳方向。
看许淮颂完全公事公办,丝毫不像记得的模样,她放心问:“你有什么想法吗?”
他点一下头:“两边有细微差别。你塑造的人物心理是‘爱屋及乌’,但对方不是。”
“欸?”
阮喻一愣,翻开另一沓文稿,把相关情节读了两遍,恍然大悟。
对方笔下的男主角并不是就此喜欢上了猫,而是早早算计到女主角将要路过艺术馆,所以刻意演了这一出博好感。
只是“写诗人”把这段真相描述得非常隐晦,而阮喻又先入为主地产生了思维定式,所以当局者迷了。
说起来,虽然大纲是她原创,但客观上讲,“写诗人”这么一改编,从人设上来讲更有张力了。
她作好批注,把这点作为反驳依据,然后问:“还有吗?”
“第三章,第七段。”
阮喻翻回去找到对应段落,看到一段女主角拒绝“烂桃花”的情节。
由于阮爸爸的关系,当年她在许淮颂班上有那么点知名度,曾经惹来过十班一个男生的追求。
对方是不学无术的那类人,被女同学封了个“道明寺”式“霸道总裁”的称号,幼稚的手段层出不穷,有一次在班上单方面大肆扬言,说她是他的。
阮喻不堪滋扰,听说后又气又急,被逼哭了,也做了回大老虎,站在十班教室门外,气势汹汹地当众回绝了他,叫他别再死缠烂打,打扰她学习,最后说:“道明寺了不起啊,我喜欢的是花泽类!”
男生当场懵成一只陀螺,十班人哄堂大笑。
这一段看似是支线情节,实则不然。
因为在阮喻的设定里,除了本身性格原因外,男主角就是由于这一出插曲,才迟迟没向女主角告白的。
喜欢所以不打扰。——这是阮喻替他编造的理由。
她抬头问:“这里怎么了?”
她记得这一段不存在撞梗问题,“写诗人”并没有写类似情节,而是在看了她的细纲后另辟蹊径,由此延伸出——男主角记下了女主角的话,从此以后就把自己往“花泽类”的方向打造。
许淮颂眨了眨眼:“不符情理。”
“情理?”
“这个理由不够服众。”
“那他还能因为什么不告白?”